浅谈如何开展对中央基建支出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基建项目对国民经济结构和产臼釜业结构有着很大的影响。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及补助支出中,基建支出占据了很大的份额。目前,在现N'c段公共支出需求较大而财政资金供应相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加强对中央基建支出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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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财政资金拨付毛赶用的监控。目前,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有两种:一是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或供应商。这ฒ种方式资金运行的效率较高,能充分发挥资金的时间价值,财政部门通过对项目单位用款申请的审核,能在一定时间段内减少不合规的用款或暂不需使用的资金申请,对项目资金使用实现了事前监督;二是通过有关部门转拨资金。对这种方式,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派出机构要及时跟踪监督相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地拨付项目资金。
2,配套资金到体的监督。目前,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在项目立项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都作出承诺,能够保证配套资金到位。但在项目实施时,又难以落实。特别是对于国债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的I句题,中央财政特别强调对配套资金到位的监督,可以从两个环节人手:一是在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过程的控制,强调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同比例到位;二.是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检查,发现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目前,中央财政对资金的拨付,尚没有普遍实行直接支付及拨付前进行相关审核的办法。因此,在监督检查中需要重点对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
3、资金使用的监督。对资金使用的监督要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方法。所谓事前预防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管理的要求建立资金管理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这是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的基础。所谓事中控制即要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检查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果执行制度情况良好,内控有效,就能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反之,则容易损失浪费。事中控制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保证。所谓事后检查就是在资金使用后进行检查,这只能是发现问题,对项目建设单位起到制约作用。在资金损失后一般难以挽回,也就无资金效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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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基建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是基建客观规律的反映,它是建设项目的重要控制制度。
对基建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可从两个方面去做。首先,必须收集项目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如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而对这些文件的审批批复又是项目预期目标的具体化,尤其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前对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以达到最佳效果。其次,要对收集的文件进行研究对比分析.看其基本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缺省,先后次序有无颠倒,施工图、竣工图是否一致,中途有无变化调整,有无擅自变更设计,有无不依概算控制实施项目建设,有无不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等。
2、对招投标制度实扇色情况的监督。招投标制度具有程序规范、透明度高、公平竞争、一次成交等特点,是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的主要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优选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节约费用,确保建设工期。我国的《招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应主要关注:第一,项目实施是否实行了招投标;第二.,招投标实施程序是否规范;第三三,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投标协议有无不符规定;第四,通过招投标的实施,是否真实意义上的实现了投资的节省、高效。对概算价、标底、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开票价进行对比,发现较大差异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不符合规定.浪费项目资金等行为。 "
3、对工ศ程项目监理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负责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实施项目工程监理制度,是提高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有效使用建设资金、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的一个重要措施。
对项目监理工作的监督,主要看监理单位是否全面履行了监理职责,是否都签署了工程计量支付单,项目支付工程款项是否按照监理签署的工程计量单及用款计划付款,有无超支、虚支项目资金行为。
4、对项目现场察看。对业务流的监督,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对项目现场进行察看,察看工程是否与有关资料反映的情况一致。现实生活中造假的事件很多。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有时不能完全反映项目的建设内容等,有必要对项目现场进行实际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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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项目资金流、业务流的监督检查,我们可对财政基建支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评价,一方面对已支出资金使用结果进行总结,另一方面,为今后安排资金提供经验和参考。具体可围绕“三效”进行。第一是效果,即看建设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第二是效率,即看建设资金
的运用效率及合理利用程度;第三三是效益,即看建设项目产生的效益,它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时还包括政治效益。在实际工作中,经营性建设项目首先考虑的是经济效益,而对子众多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首先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其次再考虑经济效益。因此,对于不同的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来进行效益考评。
四、基建项目管理及中央专项投资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存在的问题:①项目可行性研究不深、初步设计不细、概算较粗、批复控制不严,从而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整建设内容、改变初步设计、建设计划外内容,且大都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形成项目投资的扩大和部分投资的损失浪费;②项目配套资金大多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极大地影响了项目建设的工期和中央财政资金启动拉动地方投资的作用:③项目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能实现控制并节约使用项目资金的目标;④项目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尽规范,不利于统筹节约使用项目资金;⑤项目综合效益及中央基建资金支出效应不能完全实现和体现。
2、应对措施:①为加强对财政投资资金的有效控制,同时€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其它投资的龙头作用,对财政基建资金一律采取用款申请审核拨付的办法,并逐步地实行建设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把对项目业务流的监督和资金流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实现源头控制。②我们通过调查可以发现,中央财政资金在参与投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所占比例并不高,而近年来,地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浪头正高。财政政策根据形势,与时俱进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一些经营性的、月卜公益项目的投资应更多地采取财政贴息的补助方法来刺激并引导地方投资建设。这样便可以集中财力办更急、更大的事,以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③必须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的要求,提高科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水平,加强对项目审批的管理和把关,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现实性、瞻前性和可操作性。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多沟通、多协作,财政部门应适当地参与到项目立项管理的工作中去,严格实行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审核、批复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地进行纠卫巨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