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学校: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思路
教育事业是牵系着国计民生、民族未来的伟大工程,在世界各国均被放在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引起人民的高度聚焦。我国在普九全面实现后,义务教育进入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的教育均衡发展阶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当前教育变革的主流话语,也是未来教育发展的基本导向。
一、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公平的理解
自2005年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被摆放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教育的地域差别、城乡差别、校际差别、群体差别依然显著。对于公平这个概念的理解,笔者倾向于翁文艳的定义:“以减少不平等为方向的自由与平等的均衡。”这个解释源于科尔曼对以平等主义为倾向的罗尔斯理论和以自由主义为倾向的洛兹克理论的分析。因此,合理公正的社会在保证公共利益的平等分配的同时也要从个人利益保障的观念出发,让选择的自由成为公众触手可及的权利,促进平等与自由的平衡。要达到这一点,“主要依靠“自由倾向”的各种选择政策,通过竞争激发教育各方面的活力,以带动全体质量的提高。”因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路不应该拘泥于有限资源如何配置这一层面,不妨将眼光从固有的框架里抽离出,框架之外有更多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和广阔ฏ平台,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二、特许学校:美国公立学校的新模式
至此,笔者想到了☢一种受到关注已久的办学体制――美国特许学校制度。特许学校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它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美国传统公立学校系统已经不能够为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美国民众急切地需要为孩子提供更加有效的学校教育。
特许学校是美国公立学校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同其他公立学校基本相同的是特许学校的经费由各州政府及其学区提供,保持着公立学校的性质。特许学校中的“特许”一词原意为合同(Contract),学校与政府的“契约”关系是维持是其办学的基础:特许学校可以由教师团体、社区组织☿、企业集团、教育工作者、家长、社区领导等在内的有办学意向的主体申请开办,审核通过之后办学主体与州或市政府签订合同、互相承诺。学校必须在合同期规定的3-5年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到期后不符合要求的停止执行,收回学校。如果在开办过程中违反了契约中的条例、款项,其办学权将面临被取缔的风险。“2013年PDK/Gallup民意测验发现,70%的美国人支持特许学校。”可见,特许学校是民心所向。
首先,特许学校减少了贫富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特许学校创办的目的就是在符合办学成本效益的前提下,为处于收入低水平阶层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缩小其与中产阶级子女之间的成绩差异。实践证明,在高标准和严格的绩效管理体制之下,那些在传统公立学校中的在学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贫困家庭的子女在进入特许学校之后取得了相对于从前更好的成绩和更高的学习能力,极为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最后,特许学校得到了美国教育部的强烈支持,无论是老布什政府、克林顿政府、小布什政府以及现在的奥巴马政府,都采取明确立场支持特许学校的发展,并为之提供了大量的启动资金和设备经费。特许学校从年代创办之初至今,已经经受住了美国多元化学校选择制度浪潮的洗礼,特许学校制度已在饱受争议中焕发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美国基础教育领域内撑起了一片天空。
三、特许学校制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美国的特许学校制度不仅能有效缩减贫困学生与家庭收入地位较高学生接受教育的差异,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顺应了教育多元化的发展需要。中美两国在教育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环境上均存在着差异,美国的办学模式不能直接移植在我国教育土壤之上生存,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国国情与实际因地制宜,笔者认为可以得到几下几条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启示。
(一)政府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长期以来,政府在对公立学校财政经费支持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也对学校教学管理的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实施过度的行政干预,公立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着的僵化、刻板、低效的运作管理体系一直为人们所诟病。改变政府“行政垄断”、权力过于集中的体制弊端,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最核心的就是简政放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权责关系。实践证明,一揽子包办的垄断教育模式收效并不尽如人意,而美国的特许学校制度正好为我们提供一种参照模式,政府将一部分公共资源交由社会力量来规划管理,并赋,予学校高度的自治权,使得特许学校在有限的时间里高效运作,释放出更大的能量,弥补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
(二)市场机制不完全引入,赋予学校更多的自主权。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成为推动我国各个领域改革的新的指导方针,也为办学体制的创新开辟了新的空间和新的发展道路。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特许学校制度的做法,对部分学校保留公立学校的性质,将办学的权利交给一部分有着相当教育理念或经济实力的个人和组织来管理。我们今天有许多教师、个人、团体、社会组织、企业等都具有强烈的办学热情和能力,却受制于体制的束缚,无法施展,如果能为这部分人提供展示自己舞台和空间,将一部分中小学交由他们管理,借鉴特许学校的做法与其签订契约,这必定能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更为充沛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
(三)立法先行是学校长远发展的重要担保。
特许学校享受的办学自主权受到特许学校法的保护,这就为特许学校的发展扫除了障碍,特许学校的发展也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我国在现行的教育发展中鼓励教育体制创新,却并没有相应的立法保障,这一方面打消了办学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创新型”学校在后续的发展的各种权利得不到保证,障碍诸多,在摇篮中就夭折的不在少数,坚强存活下来的,也是举步维艰,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传统公立学校之外的这些合法的“创新型”学校,它们不仅肩负着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责,同时亦面临着教育体制创新的压力,所以,必须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确立它们与公立学校有同等的地位,教育部门还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将其具体化,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落实下来。
综上,美国的特许学校制度在引入市场机制的条件下,大大丰富了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资源需求与供给的相对均衡,同时,自主权的激活,极大提升了学校的办学质量,为家长和学生提供了更多的优质可选择的资源,这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能结合我国实际,借鉴特许学校制度,无疑对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