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问题探析

时间:2024-12-27 12:59:1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 要 “营改增”的实施优化了我国的税制结构,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体现了税收公平的原则,同时也对经济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影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建筑安装业作为“营改增”试点行业之一,将面临着很多问题。本文将研究“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营改增 建筑安装业 税制改革 税收公平原则

增值税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经济增加的部分征收的税种,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的实施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对税赋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营改增”税制改革成为我国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营改增”至少还存在以下四项尚未完成的功课,需要后续改革方案及时跟进解决:一是经营性租赁企业减税政策不彻底;二是融资租赁行业减税政策覆盖窄;三是交通运输业部分企业税负不增的承诺未兑现;四是“营改增”的继续扩围。而建筑安装业实行“营改增”,正是“营改增”继续扩围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规划,要在2015年底完成“营改增”,因此,建筑安装业贯彻落实“营改增”已经迫在眉睫。

一、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的意义

首先,建筑安装业具有“营改增”的基础条件。建筑安装业的资金是在供、产、销的过程中不断循环的,其资金形态主要ม分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和成品资金等,而最终都会回到货币资金形态,因此,建筑安装业具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条件。另外,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符合我国的税收管理要求。以往建筑安装业征收营业税,且大多为核定征收,建筑安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由于核定征收的原因,无需给税务局提供成本资料,致使难以获取发票。其次,建筑安装行业管理的难度大,由于建筑安装行业的特点,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算其成本收益,因此建筑安装业的所得税普遍实行核定征收。这种现象的存在,也从另一方面佐证了建筑安装业实行“营改增”的迫切性。建筑安装业 “营改增”完善了增值税链条,减少税的款流失,加强了税务监管。

二、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面临的问题分析

(一)税制要素的设计

税率的高低是影响 “营改增”能否有效降低建筑安装企业税负的重要因素。税率过高,将严重打击建筑安装企业的积极性;税率过低,又将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的推进必须合理设置增值税的税率。

2.纳税地点设定的问题。现行营业税规定建筑安装业纳税地点为应税劳务发生地;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的,机构所在地为纳税义务发生地。然而,建筑安装业工程量浩大、历时较久、流动性较强,跨省业务与分包业务较多,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后如何设定合理的纳税地点值得探究。

若将应税劳务地设为纳税地点,则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会计核算能力与专业的会计财务人员,这与建筑安装业实际不符✎;若将建筑安装企业机构所在地设为纳税地点,则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难题,税务机关难以监管异地工程的施工进度、财务状况,税收监管难以实行,这将为逃税漏税行为带来可能。因此,纳税地点的设定需考虑各方能力,合理设定。

3.纳税时间设定的问题。由于建筑安装行业的特殊性,其结算方式也具有特殊性。建筑安装业劳务具有两种结算方式:预付款方式及按工程进度付款方式,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都导致纳税周期与收入周期相背离。在工程前期,进项税额很高而销项税额很低,使得企业无税可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则相反。以上问题造成了ล建筑安装企业应纳税额波动较大,不利于税收征管。

(二)“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影响

目前,我国实行增值税的行业十分有限,而建筑安装业的中间投入中有大量的项目所设行业并没有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若单独在建筑安装业实施“营改增”而没有打通这个行业的抵扣链条,势必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税负带来较大影响。

建筑安装业税负的增减关键在于企业能否获得进项发票以抵扣销项税额。我国建筑安装企业的成本费用主要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及其他成本费用,但是在企业进行增值税核算时,有不少成本是无法抵扣的,主要如下:

1.建筑安装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人工成本占比高达30%左右,然而这部分人工成本难以取得进项发票,无法抵扣。

2.建筑安装业在建设大型项目时,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这迫使建筑安装企业通过贷款获得资金,而高额的利息也无法取得发票,不能抵扣。

3.建筑安装所需的水泥、沙石等原材料很多是从村民或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这部分的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其他间接成本如水、气、电、临时用地拆迁补偿等费用均出现不能获得进项发票的难题,并且,税法规定的可以抵扣的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的购买也因为建筑安装业经营过程的复杂性而使某些发票难以获取。“营改增”对于发票的开具、认证和抵扣都有严格的要求,使税收核算更加复杂,需要大量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繁琐税务工作,这大大地提高了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管理成本。 (三)อ建筑安装业“营改增”需攻克的其他难题

三、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保证“营改增”后建筑安装行业整体税负不变或下降,切实给建筑安装企业带来改革红利,使改革有利于建筑安装业及其上下游交易链条的发展,构建合理的建筑安装业增值税体系显得十分重要。

(一)合理设定建筑安装业增值税的税制要素

政策的出台、改革的实施往往具有突变性,为了消除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的突变性,保证“营改增”的顺利实施,维护税改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建筑安装业增值税要素应暂时沿用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税率方面,在国家公布的增值税扩围方案中,在17%和13%的税率基础上新增11%与6%两档税率。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不能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要求,实际上反而提高了建筑安装企业应缴纳的税额。建议适用合理的税率,如6%,以实际实现保持行业税负基本不变甚至降低的目标。

纳税人、纳税时间与纳税地点等税制要素的设定,可沿用原营业税的相关规定。

(二)完善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配体制

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建筑安装业在实施“营改增”前,是缴纳营业税最多和最重要的行业。建筑安装业的“营改增”必将导致原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金大部分流向中央政府,还将重置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税权。为了使“营改增”改革能健康有序进行,应合理划分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税权,构建合理的权力配置体系,同时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机制,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享比例,具体而言就是提高地方政府的分享比重,健全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三)对企业的建议:提升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项税抵扣的唯一凭证,建筑安装业“营改增”之后,企业需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将对建筑安装企业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建筑安装企业应尽量选择为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需要对供方进行比较和选择,审核分包商是否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另外,由于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进项税抵扣,需要加强对发票开具时限的管理,在合同中列明开具的发票种类和发票送达的时限。

2.加强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营业税只有在缴税时才触发会计核算工作,而增值税涉及许多环节,因此,在税收统筹规划方面,营业税可发挥的空间较小。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将提升税收统筹规划的空间,这就给企业带来机会,特别是增值税中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应将其作为税收统筹规划的重点,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

3.加快实现产品的工业化。建筑安装业购置的项目原材料经常会出现堆积闲置现象,而这些囤积的原材料不但不能创造任何经济效益,反而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应当及时、尽快地将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半成品或者构件,尽可能地将原材料转换成企业产品以便销售出去,这样便提高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可能性。

4.提高生产经营的机器化和现代化程度。在建筑安装业实施“营改增”之前,企业为了节省生产成本,往往注重流动资产而轻视固定资产,并不购买生产经营的设备,而是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营改增”实施之后,在抵扣项目均用完的情况下,建筑安装企业为了减少缴纳增值税,必然要增加进项税,这就要求企业购进更多的机械设备以取得进项税发票,而这正是促使建筑安装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硬件水平,强化自身生产能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倒逼建筑安装企业做大、做强、做精。

四、结语与展望

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将对政府和企业带来重大的影响。政府需要抓住增值税的优势,促进建筑安装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企业则应该把握好“营改增”的机遇,努力改善软硬件环境,提升管理水平。只有通过各方配合,才能将税改政策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实现建筑安装业“营改增”的良好愿景。

参考文献:

[2]马超.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前后税负率影响分析.现代经济信息.2014(17).

[4]欧阳恒茜.我国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探析.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5]傅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影响研究.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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