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及时更新的路径选择

时间:2024-12-26 15:22:5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 公共政策为解决公共问题而产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随着公共问题解决程度的变化,公共政策应当修正或终结,以更好的适应公共问题的变化。本文主要基于对郑州市民跨区用盐被罚事件的分析,提出了我国盐业政策及❥时更新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公共政策;时效性;及时更新

1 政策更新严重滞后的典型案例

在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政策下,主要有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以及地方制定的盐业管理政策,其中《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分别规定为:“饮食加工用盐单位、营业性饭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依据这些盐业管理政策,异地用盐属于违法行为,所以黄先生被当地盐业管理部门进行了处罚。异地用盐被罚款的事件虽然在法律政策上行得通,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缺乏合理性。

2 盐业政策严重滞后的原因

2.1 政企合一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体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盐业实行垄断专营,在河南省盐业管理体制中,河南省盐务管理局和河南省盐业总公司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政企不分,倚“政”为“企”谋利。首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维护其垄断专营的利益。新郑市盐业管理部门对黄先生的跨区用盐行为进行处罚符合《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但当媒体将这一事件曝 ☹光后,新郑市盐业局出面向被罚者道歉,并退回没收的食盐和200元罚款,并对该局盐政科科长和稽查队长进行了处分。此事件ก的经过可以充分说明,地方盐业管理部门在明知跨区用盐是合理行为的情况下,为了地方盐业部门的利益,仍然依据严重扭曲的《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对黄先生进行了处罚。政企合一的垄断经营体制还使得盐业管理部门可以避开市场经济的竞争,对食盐实行高额定价,获取高额利润。

2.2 缺乏完整的政策运行机制

由于实行政企合一的垄断专营管理体制,所以地方盐业经营管理部门的部门利益会得到强化。首先,缺乏政策实施效果的内部反馈机制。在盐业管理系统内部,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行政信息以自上而下的单项流动为主,下级不能将在实际盐业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快速的传递到上级部门,不利于上级部门作出正确的决策。如在食盐计划编报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自上而下的刚性分配往往使得市、县两级盐业部门没有发言权,计划编报基本上是走形式;而计划的实施又基本上成为以“把盐放下去,把钱收回来”为起点和终点的工作过程 [1] 。其次是缺乏对盐业政策运行的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上级较少对下级制定的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监督力度存在严重不足。在外部监督方面,中国的社会监督还处在起步阶段,其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3 盐业政策及时更新的路径选择

3.1 政策制定部门树立以公共问题为导向的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树立正确的理念对促使政策的及时更新,推动公共问题的顺利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公共问题是制定公共政策的前提,盐业管理部门在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时,应把解决公共问题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政策制定者必须认识到,政策问题具有发展变化性。因此,政策制定者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不断审视与重新认定所面对的问题,清晰的界定政策问题,进而制定出符合社会需要的政策。

3.2 在盐业管理部门实行政企分开,破除垄断专营的体制

首先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盐业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分开,将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政府,使盐业管理部门集中力量进行盐业政策的制定与监管工作,将经营性的职能划归为企业,使其成为独立ถ的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清晰界定企业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次要尽快破除垄断专营的盐业管理体制,逐步放开盐业市场,鼓励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盐业的经营活动,使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能够得以充分发挥,这样盐业经营部门在严峻的市场竞争面前为了更好地生存,它们将主动推动相关盐业政策的改革。

3.3 完善政策过程

3.3.1 在政策制定与修改阶段引入社会的参与

首先,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听取普通民众对于政策的意见与建议,一项政策实施效果的好坏,政策适用对象最有发言权,为此盐业管理部门应首先健全并开放决策信息系统,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定期收集广大公民对于政策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决策机构,以利于决策机构及时了解正确信息,进而使盐业政策符合社会的要求。其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听取并采纳专家学者的建议,他们的建议往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够切中时弊,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3.3.2 完善执行阶段的反馈机制

公共政策都是根据一定社会环境下的公共问题而制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问题也将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为了使公共政策始终具有现实可行性,必须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对公共政策进行修正,而修正有赖于执行中所获取的反馈信息。盐业政策执行部门对该政策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最为了解,为此盐业政策执行部门应将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以分析归纳,并根据政策执行的经验提出改进的建议,将这些信息及时的反馈到政策制定机关以利于政策的修正完善。

3.3.3 建立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制度

政策评估有利于系统了解政策的运行情况,评估报告将是政策修正完善的重要依据。首先,应将盐业政策评估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将评估工作制度化。其次,在评估策略上,既要有政府系统内部的评估,又要有社会专业机构的评估,使得评估报告更具客观性[2]。最后,☼建立评估报告的回应制度,评估报告制定出后,政策制定机关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评估报告的内容予以回应,认为合理的部分应当采纳并修正相应的政策,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3.4 加强检查监督,实行问责制

问责制度能有效推动各级政府主动修正盐业政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政策实施的检查监督,对在检查监督中发现明显有失公正的政策仍在长期实行,根据责任划分,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在问责的压力下,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将主动对政策进行更新,促进社会公共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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