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发行的有价证券,是一个国家政府债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筹集的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遍อ存在。本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进行整合罗列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券;对策;发展之路
一、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存在的问题
1. 信息披露不完全
在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流通、运营、监管及债务偿还等各个环节都还没有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支撑。发行主体是主动提供信息的一方,而投资主体则只能被动接受,很难辨别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这种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现象会使得交易双方无法平等地获取相关交易信息,影响交易决策,导致交品失败,破坏交市场的稳定性。
2. 监管制度不完善
仅仅表明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才可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是,在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资格、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偿债机制等细节都却没有明确规定,同时也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将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审批程序、风险预警机制、信用评级机制等事项给予规范。
3. 债券定价机制不合理
目前地方债过低的不合理的定价的表象背后有如下一些因素:一是地方财政预算软约束,地方政府举债存在道德风险,市场参与者看到了这一点便将地方债与国债等同,不能反映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就需要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二是由于历史沿革和现实因素,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没有发挥其理性参与定价的作用,反而是竞相向地方政府提供变相融资,这不仅扭曲了债券市场的定价机制,也为地方政府的过度举债推波助澜。三是政府过多的干预行为,使得原本应由债权人决定的价格过多的掺入了来自债务人的压力。
4. 债券的偿还机制不完善
地方债券虽说有政府信誉为保障,但其偿还能力也不能说有完全保障地方政府负债率节节上升,还债能力受到人们的怀疑。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估计,直至2009年的年底,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大约有4万亿元,占当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含土地出让金收入)的143. 7%。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ซ5万亿,地方政府债的偿付能力已经面临严峻的考验。地方政府债面临信用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评级一般都不高卐。由于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回收期长,效益低,投资收益的本金和利息的短期偿债困难,最容易形成“以新还旧”的情况。
5. 债券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主要的评级机构已经初步具备了进行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执业能力和技术储备,但仍面临很多的障碍:比如发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面临政策上的限制。再者国内评级机构缺乏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实务的业务机会。还有就是财政透明度目前仍然没有办法满足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的基本需要。
二、 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为了防止债务风险和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一方面,地方财政应建立财政偿债基金,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调剂、债务投资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等,确定地方债的偿还资金来源,资金渠道,严禁把新发债务收入用来偿还旧债,以便在发生偿债危机时通过偿债基金来保障地方政府债务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由发债收入、项目收益、财政♂预算安排等资金来源组成偿债基金。另一方面,要努力发展各种新型的融资方法,创新与重组融资工具,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的、充足的资金来源通道。
最后要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构成合理的地方政府债券利率区间。可以在市场定价机制,尝试美国式招标,它是多重价格招标,最终中标利率是中标者以各自的投标利率,可以避免投标人报低投标利率。还有避免地方政府债券中标利率走低的问题。美式招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定价机制,构成高效率、低成本的发行市场,也有助于调整二级市场收益率的结构。在之后的发行实践中,应结合当时的市场情况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形成合理的市场利率,促进地方公债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
(二) 债券合理发行
(三) 改善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现阶段我国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城投债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而个人投资者相对较少。提高个人投资者参与比重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小地方债务风险过度地转化为金融机构的风险,降低金融机构坏账的风险。因此,应提高现阶段地债市场个人投资者比重,应在居民中广泛地培养,投资地债市场的相关知识与风险✔意识,宣传地债市场的相关产品,并欢迎个人投资购买。
(四) 明确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监管机构
面对今后在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展,我国中央政府应该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督管理,尽量减少由于财政部实施财政政策职责而对债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需要改进。没有明确的特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机制,导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中央政府也很难把地方政府债务准确和真实的信息全部掌握,不能第一时间对债务的规模,结构和风险进行评价和有效监管控制,导致了地力政府债务的膨胀和混乱。因此,我国应当尽快明确或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管机构,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资金的管理部门。直接负有对政府债务进行管理的责任,在财政部门建立专门机构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方法,要强化财政部门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的责任,并设置专门的机构,统管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比照财政部设置相应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