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消费者协会纪念3.15活动情况总结
垦区绥化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按照总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的布置,紧紧围绕"诚信、维权"年主题,大张旗鼓地宣传年主题,宣传《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果。在活动期间,全局上下行动,注重实质,扎实有效,形式新颖的开展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纪念活动基本情况
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深化3.15活动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3.15活动。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分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活动。并成立了以左锋局长为组长,马XX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
为使3.15活动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长期开展下去,分局推出了"天天3.15季季有活动"的工作思路,从而使3.15活动♥更贴近社会,贴进消费者。如何把季季3.15活动做深做细,卓有成效,分局对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做了落实,要求全局上下联动,同步开展。要由室内投诉走向室外投诉,加强与消费者面对面的交流,每季要提出一个鲜明的主题。如年初召开的以供暖为主题的各方参加的座谈会,就取得了可喜成绩。会后整理归纳出,如何改善物业供暖管理建议书,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及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一致好评,塑造了工商部门和消协的良好社会形象,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一项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使之走上正常化、规范化。
三、当好宣传员,积极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中消协提出的"诚信、维权"年主题,我们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起草制订活动方案并转发"诚信、维权"宣传提纲,印制年主题提纲2000份。由分局消协人员直接传真至各企业法人手中,直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宣讲,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讲解"诚信、维权"年主题涵义,要求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行为原则,全面履行与消费者约定义务。守诺践约反对规避自身义务及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3月6日召开了以"诚信、维权"、"红盾执法"为主题的有关企业及消费者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发挥了消协的桥梁作用,促进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与会代表积极发言,畅谈诚信、维权的必要性、重要性。一致认识到年主题是贯彻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座谈诚信问题之一
完达山和平保鲜奶厂负责人说:诚信是企业发展的无尽动力,只有讲诚信、反欺诈,企业才会在商海的大战中处于不败之地,才能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完达山始终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商品质量,注重品牌意识,打出100%纯鲜奶,100%无添加剂的承诺。但在经营中也存在一定的困惑,一是注重纯鲜,没有添加甜味素等配料,致使在口味上与其他品牌相比欠缺;二是由于体制与经营策略的原因出现收奶价略低,奶资款兑现不及时等现象,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奶户的利益,也影响了完达山品牌诚信形象。针对两点问题,我们工商机关建设性指出:完达山要引导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要广做"纯"字宣传,同时要改进经营水平,切实保护奶户利益。不然会失去奶源市场。针对完达山乳饮料软包装设计,工商机关责令改正包装宣传设计图案及字体,加大"饮料"两字,否则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座谈诚信问题之二
住房消费问题。随着农场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对居住环境改善要求不断提高,需求心理在由有地方住的到对建筑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绿化环境、地处位置、物业管理等诸多需求有了更多的要求。现实农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合同观念淡薄,在房屋买卖时,开发商不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了了几字的格式条款,造成条款不清,责任不清,为纠纷埋下了隐患;二是农场只注重了引资开发,开发商售房拿钱走人,对事后房屋不维修进行推托,有关行政部门对此行为的监督不力,造成消费者无处找人;三是虽工商机关具有行政调解权,但对投诉申诉案件,没有办案经费,消费者又是弱势地位,花很多的钱搞一些面积等专业性较强的鉴定,一般消费者很难接受;四是建设主管部门往往与开发商有着扯不清的关系,房屋没有验收,就发给钥匙入住,造成消费者无处说理,找农场说是开发商责任;五是工商、消协机关关于商品房质量违法问题,查处的确切规定没有或不清,执法起来有难度,起不到规范作用,教育作用。
座谈诚信问题之三
物业管理混乱问题。主要是:一些农场为了扔包袱,很多潜在的隐患工程都不配套,如锅炉更新,管网改造,分户改造。物业供暖企业当初在缺少充分调查了解供暖设备的情况下,匆忙买断,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无力解决,致使交了钱取不到暖或享受不到优质服务,不交钱的对他又没有什么办法,往往影响整座楼的取暖供应,这样就造成了恶性循环;二是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不健全,物业服务职能倒置,业主委员会职能何在;三是物业企业霸道,违规收费不服务,现实中没有一个健全的信用体系,企业不在乎,消费者个人投诉起来力量单薄,消协、工商机关执法力度不够,调解书缺少最终的调解效力。
经过我们的精心组织,协调沟通,拉近了双方的距离。同时我们也充分履行《消法》赋予我们职能,秉公办事,仗意执言,依法调处。会后向分局发出两封关于侵权问题的情况建议书,受到了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如供暖管网改造问题,已由分局组织有关部门决定在今年施工改造。但对手机的投诉问题,既有电信企业服务不规范的责任,也有电信市场不规范,一些不法经营者为牟利而违法经营的问题,还有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而购买水货、劣质或二手手机的原因,把这些问题都推到电信部门这显然是不 シ公平的。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应加大对电信市场的监督力度,同时已初定联合电信部门在二季度开展一ซ次有手机服务商、代理商、电信公司参加的向消费者介绍真假手机鉴别、电信消费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而对绥化农垦通信公司诉地方网通、铁通免收固定电话月租费问题,本着法无明文,利为消费者所受的宗旨,我们没有对此类竞争行为加以限制。
四、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合同点评活动。
就不平等格式条款与企业对话,向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企业尤其垄断经营性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促使行业企业修改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及行规、行约,规范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们以点评以契机,深入企业提高合同监管力度,实ร行合同备案制。由于合同的法律知识性强,这就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为此,我们向书本学习,向专业人员学习,向群众学习,具体做法是:一是对没有可参考的合同文本,经营者又愿搞"愚弄"消费者的类型合同,我们按照《消法》及行业特点,起草合同文本初稿,如物业、供电合同,多次争求消费者意见,又与经营者多次议定,最终确定格式文本;二是对企业上报格式文本。我们按照《消法》及《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逐条逐句逐字进行审核,查是否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条款内容,查是否有欺诈消费者的条款内容,查是否有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条款内容。但对于新兴行业合同如贷款售车,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系数,为此我们在格式条款的点评上就加大了售车方的权利,如在购车方逾期违约不还款的情况下,我们就同意在合同中要有售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随时可以收回抵押车辆,车款不予退回,购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的条款。
经过对供电、供水、供暖、物业、贷款售车,有线电视,电信等7类格式合同的审查,修改条款不当之处50处,起草格式合同初稿2个,下发修改意见书10个。
通过格式合同的点评,首先能充分体现工商、消协机关的服务职能,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肯定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与义务,拉近了工商机关与企业的距离,承担起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纽带。其次从一定程度上讲可以从根源上杜绝一类违法行为的发生ღ,树立起了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