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小学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08年,.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明评议活动,即以全市中小学生为主体,评议中小学生在校园里、家庭中、社会上最应该具有的十个文明行为和十个不文明行为。我区各学校也积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了这项活动。经过学生提议,学校、区县层层汇总和网上投票,最终确定“对他人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等为中小学生最应该做到的十个文明行为,&ยldquo;给别人起绰号,嘲笑同学缺点”等为中小学生最应该杜绝的十个不文明行为,并归纳为“十要十不要”(见附件)。
为推动上述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生的ศ文明素质,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活动,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1、各学校要利用升旗仪式和晨会、班会等时间向学生宣布评议结果,在板报、班级内张贴公布“十要十不要”,使全体学生了解具体内容。
2、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十要十不要”的具体要求。如组织解说“十要十不要”手抄报比赛、编快板、画漫画、制作动漫等。通过学生的主动参与,使学生明确要求,自觉遵守。
3、各学校要把“十要十不要”细化到对学生的综合评定和评先评优的条件中,并注意挖掘、树立学生中的典型,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区教育局将把“十要十不要”纳入到文明学生的评选条件。各校也要把“十要十不要”纳入到校文明学生的评选中。
附件:市中小学生“十要十不要”十要:
1.要对他人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2.要拾金不昧,不占小便宜。
3.要守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做到。
4.要在乘车时主动给老年人、小孩、残疾人、孕妇和行动有困难的人让座。
5.要在外出游玩时主动将果皮杂物放进垃圾箱。
6.要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
7.要在乘车、买东西时排队。
8.要讲究卫生,保持个人整洁。
9.要在公共场所轻声细语。✍
10.要健康上网,文明娱乐。
十不要:
1.不要给别人起绰号、嘲笑同学的缺点。
2.不要随地吐ฎ痰、乱扔杂物。
3.不要抄袭作业、考试时不作弊。
4.不要抽烟、喝酒。
5.不要说脏话粗话。
6.不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7.不要随意涂鸦,践踏草坪。
8.不要浏览不良网站、传阅色情、暴力书刊杂志。
9.不要用谩骂、打架等方式解决纠纷。
10.不要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