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调研建议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调研建议
从今年开始,一批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蓬勃开展,或紧张建设,或积极运作前期。在交通事业快速发展中,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探讨问题、研究对策,4月12至15日,我局调研组到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交通建设面临的建设环境问题
党的十七大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交通实际深入开展“构筑大交通,实现大发展“题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我县“一干三环六通道”的战略部署,以更高的起点、更大的力度、更快的步伐,全力“打造网络交通、便捷交通、、生态交通”,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实现交通历史性新跨越。但随着交通“瓶颈制约”矛盾的根本解决,发展交通似乎已不再是全社会的迫切需求和共识,面临的交通发展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新情况,筹资难、征迁难、审批难、已成为交通发展面临的新难题。
(一)经济发展对交通需求发生了新变化,建设要求、建设标准、配套设施不断提高,建设程序不能到位,导致工程造价上升,项目前期反复
一是建设要求不断提高。近年来,凭借香格里拉牌优势,我县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为我州经济最活跃、最具发展潜力县之一,对交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交通发挥更大的支撑和引导作用,迫切需要建成对外辐射通道工程;;建成以国省道为骨架、农村公路为脉络的现代化城乡交通网络工程,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
(二)是建设标准不断提高,随着建设档次的提升,选用的技术标准、配套设施和绿化标准也不断提高。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逐步运用,如沥青路面采用sma、水泥路面采用铣缝和聚氨脂灌缝料。环保要求在提高,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航道普遍建设绿色通道。追求行车安全舒适,。
( 三)是建设程序不能到位。尽管一直在抓这个问题,但仍有程序难以到位的情况。如:招投标行为存在不规范现象,个别业主职责不到位。在个别业主招投标过程中,借资质、挂靠现象时有发生,人为抬高中标价。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但个别业主因工期短,忽视基本建设程序,缩短设计时间,造成设计工作紧张,难以把设计做深做细,导致地质勘探不详、设计变更现象屡屡发生。
以上原因再加上征迁费用大幅提高,造成工程造价步步攀升,居高不下
二、建设重点发生了新变化,交通“瓶颈制约”矛盾得到根本解决,沿线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热情下降ฟ
各级领导不遗余力,广泛发动,采取许多优惠政策,争取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支持,推动了建设顺利进行。随着交通“瓶颈制约”矛盾的根本解决,路网的改善,沿线政府和广大群众对交通重点工程的支持和热情已明显下降。一些人包括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现在路已经够用了,出行比较方便了,再造路,占用大片土地,严重浪费。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也认为,交通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再造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通行,影响招商引资,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产生对交通建设不理解,不支持,认为造路是交通部门自己的事。于是,“万众一心、大干交通”的场面少了,“政府为主牵头、部门协作配合”的场面少了,全社会对交通建设的关注度和支持度明显下降。
三、政策环境发生了新变化,“征迁难”成为交通建设最突出的问题,进而导致工程造价上升、工期延误
一难是征迁费用过高,征迁工作难做。过去,面对落后的交通条件,为尽快解决交通瓶颈,政府采取行政协调和一定补偿措施,在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比较顺利地解决了征迁问题。现在,路网在改善,经济在发展,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土地在升值,征迁价格必然上升。农民越来越关注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应当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利益。但从另一方面讲,农民对赔偿费相互攀比,加上公路征迁与商业征迁相比赔偿差距大,导致征迁工作更加难做。土地征用赔偿费缺乏统一的标准,操作缺乏依据,随意性大,且费用构成复杂,除农民的失土保障费以外还有
七、八种税费,占土地征用赔偿费比重达40%。征迁难造成了工期延误,费用上升,项目业主特别是外商、外地企业财团业主对征迁工作有畏难心理,严重影响招商引资。征迁难已成为社会性问题。
二难是土地征用审批难。我县的公路都是交通厅立项,土地征用需要由国土资源厅批准。但国土资源厅要求必须由省发改委进行立项确认,而省发改委认为,谁立项谁负责,不予立项确认。由此,导致公路建设项目无法按时征地,开工被迫推迟。
四、建设融投资环境发生了新变化,融投资能力下降,建设资金严重短缺
一是负债高,融资难。前“九
五、十五”交通建设资金缺口很大,达 万元,大部分工程项目,依靠银行♛贷款,筹集建设资金,高负债建设。在高负债的情况下,建设资本金严重不足,银行贷款困难,再融资能力下降。
二是部分乡村农村公路上等级资金短缺,筹资困难。目前全县尚有 15 个行政村未通等级公路,未通公路里程近 135 公里。经过前一时期大规模农村公路建设,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已通上等级公路,剩下未通的都是经济较弱的乡村,要他们筹集部分建设资金也是相当困难的。
三是缺乏项目前期费补助资金。 目前,项目前期费资金困难问题十分突出,项目前期费资金筹措将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它决定着打通断头路交通建设的成败。突出重点建设断头路建设仍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交通工作的主要内容。可以预料,近几年,是我县交通发展史上工程最多、投资最大、建设任务最为繁重、最为艰巨的时期。为此,要积极探索筹措项目前期费,是做好项目前期储备的关健。
三、对策和建议
(一)建设管理体制要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两个转变
交通主管部门要从建设实施单位转向行业管理单位;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今后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逐步建立投资招商制、建设代建制、政府质量监管制等符合市场规律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
2.建立监管体系,实施政府“监管”制
建立县两级监管体系,实行分级管理。“监管”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进行项目前期、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程进度及工程资金进行☢监管
3.建立项目“代建”制度,培育“代建”市场
针对投资主体多元化及有些项目业主本身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推行项目“代建”制度。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代建”资格,培育“代建”市场,推行“代建”制和“代建”招投标制,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4.壮大监理队伍,培育监理市场
要加大监理投入,建立、培养和扩大监理队伍,提高监理队伍素质和监理水平,使之真正发挥社会监理作用。
(二)项目前期要深入
1.坚持既科学又经济的规划思路
发展规划的制订,要基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经济发展规律,在适度超前的基础上,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对子孙后代、对历史负责,技术上可行是前提,经济上合理是基础,投资上落实是关键。
2.坚持刚性化的前期推进
一是加快前期进度。要成立前期工作班子,配备强有力的技术、管理人员,实行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制,对呈报国家审批的项目必须跟踪落实。加强前期项目程序的协调,对环保、水保、文保及林保等各个环节,既要按有关法规办理,又要灵活处理,以加快前期进度。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建程序来开展,一些必须履行的手续和程序不可缺少,如实地踏勘、可研报告评审、项目报批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招投标等等。要科学合理的安排时间,业主或建设单位不能为了提前开工,而使编制的必要时间得不到保证。三是维护前期成果的权威性。前期工作要深入,前期成果要得到广泛的认同,一旦成果确认,不能轻易变更,使前期成果具有权威性。
(三)融投资渠道要拓宽
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使交通建设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交通是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行业,是政府公共投资的重点,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上个世纪60-70年代,交通投资一般占政府公共投资的30%左右,其中日本高达30%-50%。政府大量的交通公共投资,促使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到90年代迅速构筑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并拉动了相关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今后在争取财政资金方面要加大力度。二是树立政府办交通意识。交通是公益性、社会性事业,是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重要职能之一。要通过做工作使交通负债等同于政府负债,明确交通建设贷款由财政担保,债务由财政偿还。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加大交通沿线土地开发经营,筹集交通建设资金。四是由政府支持,通过土地储备中心,使交通部门享有交通沿线土地升值、开发的收益,或将建设债务转移至土地储备中心。
2、积极争取部、省资金和补助支持
争取部、省补一点,项目招商引一点,充实资本金来源,以期实现“以小搏大”。
3.对农村公路改造要多脑筋,尽量采取自愿捐资、自愿投工投劳等群众接受的方式筹集资金,降低建设成本
不搞硬性摊派,尽量不增加农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负担。
四、征迁难要解决
1.坚持“依法赔偿、合理分担”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制定的基础设施征地价格,出台征迁管理办法,统一征迁标准,使征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区分公益性项目和收费公路项目,农村公路及公益性项目征迁应以当地政府为主,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征迁应以州政府为主,收费公路征迁可采取先租后征等方式,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二是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的优惠政策应做出明确规定,减少行政性收费,把土地征用中不合理费用减下来。
2.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民利益的ง要求,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为失土农民解决“低保”等生活出路问题,以切实解决失土农民的后顾之忧,推动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程造价要降低
1.改革资金支付方式
工程支付⚥要从层层下拨改为直接支付,减少资金流转的中间环节,减少资金的沉淀,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推行优化设计
设计要按照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原则,不能超出财力的许可和技术管理的能力,贪大求全,盲目追求高标准。设计上既要考虑技术因素,也要考虑经济因素,不能因为怕担风险而欠考虑技术创新和降低造价,采取保守的设计方案或工程措施;也不能只讲优化设计,片面追求降低造价而忽视技术要求,造成质量隐患。对重大项目和关键节点工程要推行设计方案招标竞争制。
3.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对重大设计变更实行变更审查制,减少随意变更设计带来的造价增加,绝不允许出现重大设计变更中的先斩后奏行为。
4.改革造价管理模式
参照国际惯例,将造价管理的重点转入工程结算审计,推行交通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并重。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动态控制,规范计价行为,推行计价咨询。
5.改进招投标方式
规范业主招投标行为,开放建设市场,探索推行明标评标、无标底招标及最低价中标等方式,对钢材、水泥等大宗建筑材料采购实行集中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