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治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咸新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要求,为大力宣传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形成全区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经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5日—12月15日
二、宣传重点
1.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ฉ论述为引领,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广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树立宪法权威。
2.做好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纪律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总则、国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陕西省西咸新区xx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xx办发〔2017〕30号)文件中明确全区各部门的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4.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全面宣传与治污减霾、脱贫攻坚、规范市场秩序、招商引资、城市综合治理、解决“民生九难”等相关的政策法规,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引导全社会踊跃投身于大西安追赶超越。
三、活动形式
1.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专题学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活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党内法律法规主题宣讲,向广大干部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2.开展群众性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街办要在各自辖区相应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开展“宪法六进”宣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各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广泛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有重点的为困难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讨薪、损害赔偿等纠纷矛盾。
4.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要在各单位、社区、学校的服务窗口设立宪法主题宣传标识,摆放宪法等法律宣传资料;适时更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橱窗内容,传播宪法法治文化;积极协调公共场所宣传载体,户外LED显示屏,公共交通载体,✉投放与宪法相关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ธ告等,提高社会的关注度。
5.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定期更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内容,增强宪法宣传的传播力,扩大宪法宣传教育覆盖面。
6.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为了提升宣传效果,区委依法治区办将以展板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请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以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依法治理工作成就为重点,自行确定展板内容(内容主要是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培训照片及文字说明、依法行政或执法工作照片材料以及其他内容等),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进行统一制作。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街办、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特点,专人负责,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2.立足职能,提高实效。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凝聚合力,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与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在工作实践中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面向群众宣传,主动为人民服务。
3.注重创新,做好宣传。要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宣传板、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媒介,提高法治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