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见
县政府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见
县政府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眉府发〔200*〕35号)的精神,为确保我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国际、国内毒品多类型、多样性、多渠道的复杂局势对我县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毒品犯罪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形势相当严峻。目前我县境内在册吸毒人员149人,其中青城镇最多,在册吸毒人员为79人,占我县总吸毒人数的53%。
目前我县禁毒工作形势严峻:一是吸毒人员低龄化,最小年龄15岁左右,且呈大幅攀升态势。二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及“三残”人员增长较快,我市数百名艾滋病毒携带人员散游于市内各地,我县境内也有分布,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恐惧性和危害性☪。
三是打防(控)并举的机制严重缺失。目前,我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机制尚未形成,特别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和传染病等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哺乳期的吸毒妇女、未成年吸毒人员,无收治场所,无救治经费,无责任主体。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禁毒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毒品危害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是关系子孙后代和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充分认识禁毒工作是对法律赋予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责任,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平安**、和谐**的源头工作和基础工作。
二、明确禁毒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促进我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实施,使禁毒工作进一步得到巩固,戒断巩固率不断提高,吸毒人员逐年减少,社会面上无失控漏管吸毒人员,戒毒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二)禁ผ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应该履行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各相关部门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教育。
(三)禁毒工作要立足于防控吸毒危害。家庭、学校、机关和全社会都要预防青少年吸毒,控制吸毒人员危害社会、危害他人。
各政府部门要依法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乡镇(街道)要切实依法承担并履行社区戒毒(康复)的法律责任。
(四)禁毒工作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和吸毒危害是社会治安问题的源头。各相关部门要从源头入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的专项斗争,特别要针∞对我县中心城区,常抓不懈,打早打小打了。
三、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禁毒委员会、禁毒办的组织协调指导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县公安局: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尿检,协助乡镇(街道)进行监管,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加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ฬ县司法局、法制办: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矫治教育工作,并配合县公安局开展人员登记。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戒毒康复工作,会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有毒监测工作,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戒毒医疗服务和心理干预辅导并建立康复档案。
县民政局:指导基层组织将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和社会戒毒康复工作。对通过帮助教育的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且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发改委:会同县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等部门规划建设戒毒医疗和戒毒康复场所。县财政局:负责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等经费保障。
县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接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培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自行创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在免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费用、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支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县教科局:从青少年学生入手,把禁毒宣传教育、净化校园风气、预防青少年吸毒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担当起教育青少年学生远离毒品的责任。县委宣传部、广电局、新闻中心:对我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进行积极宣传,坚持正面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康复工作。
四、狠抓禁毒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本行政辖区内吸毒成瘾且公安机关登记在册人数在50人以上的乡镇(
街道)(目前为青城镇),必须建立政府为主导、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到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专项工作。
ป(二)健全和完善社区戒毒(康复)保障机制。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落实禁毒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递增。
用于保障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开展尿检、体检、药物维持治疗费、禁毒宣传、必要办公设备购置和人员经费等,保障公安专项打击办案等。
(三)强化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净化。县教科局和县公安局要定期不定期整治校园及其周边环境。
(四)积极探索禁毒志愿者服务。团县委、妇联要积极探索建立禁毒志愿者组织,招募禁毒志愿者,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者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康复)考核评价机制。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出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实际效果,推进我县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