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木材运输管理整改报告
4月19日,市局召开全市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会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通知内容,针对会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宗旨,认真学习《森林法》、《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懂法、守纪♒,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促进木材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木材检查站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木材检查登记、证件管理签发、岗位责♂任追究、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和廉政建设等制度,同时制作了公开栏,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和办事程序,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公开监督检查的内容、处罚依据和标准等。设立举报箱和举อ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发展。
三、加强廉政建设,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针对木材检查执法中一些实际情况,局领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要求,采取自查自律的办法,坚决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木材检查工作人员的法纪和作风教育,让其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防止超范围或越权检查。首先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着装整齐,规范化值勤,检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值勤。其次在路查时,要求检查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地宣传有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对违章运输木材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得当。
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数据上传制度
工作中,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临政办〔2006〕9号文件和〔2008〕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征收标准,继续实行网上签发证件。
同时,针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结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关于“统一收费标准”的整改。县地处,与省的毗邻,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与省的三地市存在业务竞争,特别是与新沂的竞争尤为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在ღ收费标准上采取了灵活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根据市局要求,统一收费标准,规范征收。
关于“育林费、检疫费票据未分开”的整改。县林业局财务室一直要求两费征收时票据明确分开,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简化程序,违规操作,导致出现此类问题。现已进一步落实措施、明确要求、按规定操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关于“收费不开运输证”问题的说明。县林业局在落实这个问题时,未发现类似情况;局党组为杜绝该问题发生,经研究决定:一旦发生类似情况,相关人员立即调离执法队伍,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关于“使用定额发票”的问题的说明。县林业局所使用的定额发票是按规定通过县财政局领购的合法票据,全名“省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每本最后附“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缴款书”合计金额是定额,根据不同面值通过“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县国库,不存在违规问题。
总之,加强木材运输管理,是林业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执行市局有关规定,并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为促进我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再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