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县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ผ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腐败体系,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处罚权规范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副组长,成员:。
三、工作目标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约机制,细化、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价格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四、实施原则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给予行ฑ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行。
(二)合理原则。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不得过罚失当;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应给予同等或基本同等的行政处罚,不得区别对待;在同类案件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处罚应当前后一致或基本一致,不得畸轻畸重;行使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符合法律目的,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不得将行政处罚权力与本部门利益挂钩,或者把加大罚款额度、增加收入作为执法的目的。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应当立足于教育,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不应简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能够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应当轻罚的,不得重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四)公开原则。应当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投诉电话等。实施行政处罚时,除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陈述权、申辩权、救济途径外,还应当就从轻、减轻、从重等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作出说明。
五、工作任务
通过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对自由裁量权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的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
(一)确定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的范围。要在前两年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梳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事项,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行为实施机关以及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幅度等),确定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行政自由裁量的条件。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行使行政处罚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出更加具体的、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价格执法裁量准确明了,一目了然。
(三)划定行❦政自由裁量的权限。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划定❥的区域开展价格执法,案件的审理和决定按照《县物价局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开行政自由裁量的要素。通过宣传栏、价格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细化后的自由裁量标准;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采纳合理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载明给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这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分局、队、中心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梳理自由裁量项目,制定指导性标准,上报、编印相关材料。要严格按照审查公布后的标准规范执行,确保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3、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形象和加强廉政建设、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将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