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情况汇报
女山湖镇按照20XX年5月全省召开加快解决以船为家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领导小组部署,统一行动,开展以船为家渔民上岸调查摸底、安置安居工作。在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中,充分尊✿重渔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强化政策、资金、资源等保障措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作扎实推进。据统计,我市最终确定实施的1475户渔户均以女山湖镇为主体,所有渔民均已得到安置。其中集中统建安置978户,自购(建)分散安置340户,入住保障房97户,D级危房重建33房,入住敬老院27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制度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解决以船为家渔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镇迅速参照市里研究成立了镇渔民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镇长分别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分管农业和土地等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它相关部分成员具体负责全镇渔民解困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渔民解困工作具体任务,制定下发了《女山湖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明确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职责分工的通知》、《女山湖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女山湖镇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等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和完成的时间节点。
二、工作扎实开展,政策宣传到位
为保证符合条件的渔户全面、有效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提高渔民的整体生产生活条件,针对于我镇渔民数量大、分布面积广、情况复杂且主体属女山湖镇三个渔业村的现况,我镇在市渔民解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采取集中登记、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渔户申请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一是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设立固定政策宣传点,用于开展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申报工作,便于长期在外从事渔业生产返乡渔户和当地渔户就近咨询、申报。二是对于因年龄大、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前来参与调查摸底和申报的渔户,工作组安Σ排专人深入渔户船头,逐户登门落实政策。调查ฬ摸底信息涉及渔民户数、人口、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家庭收入、户籍、从业、住房、船只、上岸安居意向、生产生活存在的主要困难等11个方面、76项信息的收集,为下一步落实开展好渔民上岸安居工作奠定了基础,并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同时,印发了"致全镇渔民的一封信",做到每户渔民手中一份,并针对渔民关心的各种相关问题,进行详细宣传讲解,使广大渔民都能直接了解国家有关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惠渔"政策。四是在渔户申报实施过程中,对于因种种原因而自愿放弃上岸安置的渔户,领导小组派专人做好渔户思想工作,除在外地从事渔业生产作业(如在江苏洪泽湖、上海崇明、巢湖等地)外,其余符合条件渔户均已申请安置。五是做好申报渔户审核工作,为确保符合条件申报渔户能真正享受到国家这一"惠渔"政策,申报安置渔户在经村、乡、市三审三示,无异议后,才能取得安置许可。由于工作扎实,政策落实到位,深受广大渔户一致好评。
三、充分尊重渔户意愿,因地制宜多渠道安置
为保证符合条件的渔户全面、有效享受国家惠民政策,真正提高渔民的整体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市统一要求,采取统建安置为主,并因地制宜采取自购(建)房、D级危房重建、入住保障性住房、入住敬老院等安置方式。事实证明,统建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得到绝大多数渔户的认可,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1.提供多户型统建安置房。一是安置点选址方面,本着尊重渔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符合城乡规划的原则,考虑既节约用地又方便生活的需要,在规划选址上,在渔民作业地就近女山湖镇区和苏巷镇大罗郢工业集中区集中建设,充分考虑到了上岸居住的渔民今后的转产转业,实现增收,两个集中建设的渔民新村共建设38栋五层1010套(户)住宅楼。其中女山湖镇区31栋830套(户),苏巷镇大罗郢7栋180套,渔民新村的建设结合了渔民生活习惯特征,按照现代化居住小区的功能配置、设施配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居和乐业".二是建设标准方面,根据渔户家庭人口、筹资能力等情况,本着渔户自愿申请、量力而行的原则,在满足国家规定的60m2的基本建设面积的基础上,分别设计了61.97 m2、77.32 m2、95.8 m2的三种户型。渔户购置面积在60 m2以内按成本价1200元/ m2,60 m2以上部分按1700元/ m2,参考总价分别为61.97 m2的价格为75349元、77.3 m2的价格为101410元、95.8 m2的价格为132860元。满足了渔民各自的居住需求。
女山湖安置点规划于20XX年6月17日经市规委会第82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17年8月3日经市规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调整。大罗郢安置点规划方案于20XX年10月30日经市规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为加快建设进度,市捕捞渔民生产生⌚活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7月7日以[20XX]1号会议纪要,同意建设工程实行邀请招标,邀请了实力强的一级企业、国企—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并公开招标甲级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规划质量和建设进度。
为保证以船为家渔民集中安置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市财政先期拨付500万元用于工程启动,市国土、规划、住建、财政、水产、房产等有关部门以及工程建设所在的女山湖镇、苏巷镇责任明确,保障有力,工程自20XX年9月初开工后顺利推进,至当年年底主体全部完工,截止2017年9月,38栋统建房全部完工。二是建立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明光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三是公开招标监理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实施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
2.鼓励渔户自购(建)房安置。对申请自购房安置的渔户。市房产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各开发企业,对上岸渔民采取团购的形式购买商品房,并将自购渔户联系方式提供给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与渔户联系,发布团购消息;对申请自建房安置的渔户,我镇积极对接市住建局积极做好房屋建设指导工作,使其建的放心,住的安心。由于我镇渔户自购(建)房屋时间不统一,从而给补助资金发放带来很大的工作量,针对这一事实,我镇采取渔户自主申报,镇分批上报,市级及时审批,加快安置力度。确保了符合安置条件的自购(建)房渔户能及时安置到位。
3.落实保障性住房房源。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且生活困难的低保渔户,我们采取入住保障性住房这一方式进行安置,通过争取安置在市内交通路廉租房小区和桂花园廉租房小区,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37 m2和二室一厅一厨一卫45 m2供渔户选择,安置补助资金存放在个人专户,产生的利息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待渔户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并退出保障性住房后,将补助款扣除房屋租金和物业费的剩余部分发放给渔户。房屋分配根据渔户人口情况对应相应户型房屋进行抓阄,结果当场公布,对于70岁以上、肢体残疾(二级以上)、瘫痪在床、其他特殊疾病等人员原则上楼层安排在1-2楼。凡需要且符合安置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渔户,已全部安置到位。
4.做好渔户现有房屋鉴定和原址重建。对接市住建局,专门抽调设计、质监等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现场勘察,对渔户现有房屋情况进行鉴定,20XX年9月底完成全市33户D级危房户房屋鉴定和冯郢重建规划、设计、开工建设等各项工作,并于2017年春节前全部完成入住。
5.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现代化居住小区的功能配置、结合渔民生活习惯特征,建设渔民新村。考虑安置户数较多,且小区较大,我镇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配套建设了景观、小区围墙及女山湖渔民服务中心和一个幼儿园工程。总投资约360万元,建筑面积2650 m2,其中村委会1475 m2、幼儿园1175 m2.
四、加强资金质量监管,要素保障规范操作
1.落实配套资金。据统计,中央、省共下达我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共4498.75万元,此外市财政直接投入约7400万元,用于渔户集中统建房建设,保证了安居工程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安居项目的及时交付。
2.规范资金管理。制定《女山湖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明确了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程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在资金的筹集与拨付上,坚持以渔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整合危房改造、美好乡村建设、扶贫等项目资金,并积极引入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资金经相关审核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打卡发放给补助对象。在资金监管上,坚持审核、拨付、审计三结合。具体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补助资金的配套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3.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我镇分别制定了《明光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制度》,从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施工质量、质量监管、施工安全三个重要环节入手,强化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并在建设过程中接受安全接受渔户监督,对待渔民发现的问题,住建局立即组织施工单位整改,让渔户吃了一粒"定心丸".
五、取得的成效
1、鼓励渔民转产转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我镇以船为家渔户数量众多,为尽快实现渔民转产转业,近几年来多次邀请市水产局与市人社局在女山湖镇举办了"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渔户就业技能培训班,在培训工作开展的同时,积极向渔户宣传相关促进就业政策,发放了我市工业园区企业招聘信息1000多份,鼓励上岸渔民及其未就业人员到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通过培训和就业宣传,近几年来我镇已有65名渔民在女山湖工业集中区稳定就业,同时我们还推荐了近200多名渔民及其未就业人员到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深受广大渔民的欢迎。《滁州日报》还对我市渔民利用"十字绣"进行创业做专题采访。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了渔民后顾之忧
在加快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进度的同时,积极落实渔民户籍、子女上学、医保、低保、养老、生活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渔民,均已享受到了当地的低保、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一是上门办理参保手续。目前已动员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153人,其中参保缴费3894人,享受养老金待遇1259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发放率100%.我市渔民的参合率已超过98%以上。但是由于少部分渔民长期在外,联系困难,也存在漏保现象。现有参加新农合保险的人数为8947人。二是及时发放低保金。市民政部门通过乡镇介绍、入户调查和召开村干部座谈会等多种形势结合,对申请低保79户(168人)进行审核,目前符合条件的15户已通过审核低保金业已发放到位。三是做好渔户健康体检工作。市卫生部门每年分别在女山湖镇中心卫生院、涧溪镇中心卫生院和明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渔民开展健康体检工作,截止目前,已经体检1150余户,体检3600余人次。四是做好无户籍渔民入户工作。经公安部门排查,补录无户口成年人8人,办理出生登记入户35人。清理重复户口13人。五是生活困难就助:近三年来,生活困难求助225人,累计求助金额13.83万元,其中临时求助3人,医疗求助712人,医疗救助金额210848元。六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三个湖面 80 户,享受扶贫十大产业政策。
3、改善渔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居乐业。
渔民常年漂泊在湖中,长期居住在渔船上,居住条件窘迫,生活设施缺乏、卫生跟不上。生存环境亟待改善,自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以来,他们的衣食住行得到了全面的改善。一是居住环境得到了提升。小区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二是居住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由全家居住在小渔船上到现在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商品楼,实现了居有定所;三是能及时得到医疗卫生的救助。原来居住在小船上,生病得不到及时救治,现在能及时就医,保证了健康需求。
下一步,我镇将在保障其居有其所基础上,紧紧围绕改善渔民的生产、生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持续跟进渔民的转产转业、创业就业工作,加强新型渔民社区的社会管理,真正让广大渔户"留的下、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