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印发《xx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年度社情民意调查实施方案》(广市建局[XX]98号),对XX年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规划科牵头,法规科、监察支队等参与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社情民意调查”调研小组,于8月2日—12日,到1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走访座谈,深入8个小区70余家住户和闹市区,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100多人次进行当面调查,发放问卷120份。调查主要涉及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满意度评价、规划编制评价、规划审批评价、规划管理评价等内容。
二、总体评价
(一)强化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覆盖率全面提高。近年来,我局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先后编制了《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中桥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奎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出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岔马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枣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随着各个规划编制的完善,城区控规实现全覆盖。今年还邀请国内一流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新一轮的《xx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严格规划审批,各项规划得到刚性实施。20**年由我局对广安城区实施统一规划管理以来,严把规划建设审查关,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对项目的容积率、建筑间距、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层层把关,一律实行“三会制度”,即:技术审查会、局办公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会邀请消防、人防、园林、房管等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市政府成立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市长任规委会主任,邀请专家、相关部门、公众代表等对方案进行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调整程序,容积率公开透明。根据《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XX年4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xx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XX】14号),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容积率调整程序,逐步推行“阳光规划”,专家论证、公示、市政府审批等环节公开透明,让广大群众了解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
(四)深化源头治理,规划制度逐步完善。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规划监管,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制度》、《xx市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报送管理规定(试行)》、《xx市建筑类建设项目竣工测绘管理规定》、《xx市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监督管理规定》和《居住小区管线工程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划管理地方性、技术性管理标准和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加强批后监管,规划实施得到全程监控。规划实施中,实行责任片区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到房地产项目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行为及时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对项目中存在问题而未得到及时发现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实施。竣工验收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原审批技术方案验收,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来看,对发展战略定位缺乏前瞻性的思考,受出让地块小、无国内知名开发企业参与竞拍地等因素影响,规划方案缺乏大气势,地方特色和风格尚不明显,对产业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缺乏统筹衔接。
(二)规划编制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大了对城市规划编制的投入,但只是按照规划部门的申请从财政安排经费用于规划编制,并没有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作为城区的规划编制维护费用。同时,缺少专业技术人才,规划编制成果审查和规划编制维护以,及规划编制和规划调整论证等方面亟待完善提高。
(三)规划法规细化不够。现有《xx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20**年出台的,对道路标准、居住建筑间距等的规定较为简单。对山地条件下建筑正负零确定、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容积率和绿地率等指标的规定不够细,建筑层高、旧城改造的相关内容亟需完善。
(四)规划批后监管执法乏力。有的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现象较为严重,且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处罚过轻,由于违法成本过低,开发商可以从违法违规建设中获取较多利润,因而,开发商违法违纪建设行为时有发生。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研究与规划研究,建立可操作的城乡建设规☤划约束体系。❣研究国内外城市规划发展动态和先进的规划理念,制订城乡规划编制研究计划,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规和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对重大项目进行前期规划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保证。
(二)加大规划编制投入,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一是加大投入,邀请国内外高水平单位规划设计。二是制定城区规划编制的标准。城区总规、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建筑的规划设计应达到国内先进标准。三是提高规划编制审批水平。培训和引进规划编制人员,使之具备与参与规划编制的专家对话的能力。利用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逐步建立规划编制和维护队伍,提高规划研究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加大规划编制统筹力度,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可行。在调整总规和扩大城市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如中小学布点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加强城乡各项专项规划的总体规划与与协调,逐步完善城区功能。抓紧研究城区规划建设统筹模式及机制建立问题,努力从制度上解决规划建设系统性和统筹性不强等问题。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应采取专业部门与规划部门相互合作的方式进行。
(四)健全规划管理机®制,严防实施乱作为。借鉴相邻省市出台的技术规定,进一步细化xx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善城乡规划巡查员制度,强 ツ化对城区规划实施的监督,定期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检查。加大对规划实施的宣传,注重强化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依法保障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格规划决策和实施效果的监督制约,对建设单位严重违反规划的行为,启动相关问责机制。
(五)规范规划管理执法,确保城乡规划依法实施。建议加强规划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形成强有力的执法体系。按城乡规划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赔偿法》和《刑法》加大对越权审批、违法审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树立城市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