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DZ-2005-12-5
委托方:湖北XXX有限公司
承接方:湖北XX空间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湖北省XX公司办公大楼
设计内容:一层大厅、三层中型会议室、四层经理办公区、五层大会议室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乙方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38800元。计币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四、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四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如施工方另有要求设计师出现场,则按800元/天,每次2-3人收取费用。
五、如甲方或业主方推翻已确认施工方案,另行设计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设计费。
六、违约责任:
2、乙方延期30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3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七、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ภ费。
八、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
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中包括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定合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