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同志,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允洲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民警。
黄xx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 2006年3月12日晚九时许,在向阳市允洲区第五中心小学门口发生一起特大持刀抢劫案:事主凡xx在允洲区金融城旁的锦源街上经营一家手机充值卡店(地点为:锦源街海景巷路口),他在晚上回家途经海景巷向阳市允洲区第五中心小学门口时被四名歹徒持砍刀、镀锌管等凶器殴打致其头部和背部受重伤,生命垂危,被抢走现金九千余元、手机充值卡三万余元以及手机一部。此案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此案被列为市局挂牌督办案件。
案发后,作为案件主办侦察员的黄耀武同志接警后,马上向大队领导汇报,并火速赶往案发地点开展现场调查,该案发地点地处一偏僻,阴暗的狭小巷子内,巷子两侧均为两米多高的围墙,夜间无任何照明和监控设施,没有找到案发时现场周围目击者,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正当侦破工作面临极大困难、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xx同志及时调整侦察思路,对该案情进行重新梳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能够选择该地点作案,且作案目标明确,作案手♂法老练,说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前肯定对受害人及其行动路线进行过跟踪和调查,推断该团伙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应该有事先安排的的交通工具接应其逃跑,作案人员很可能具有抢劫前科。xx同志以现场为中心对周围的所有路线进行实地走访,以被害人经营的手机充值卡店为参照,模拟犯罪嫌疑人作案前的踩点范围判断歹徒作案后可能逃跑的方向应该为锦源街,xx同志以锦源街一带为重点调查访问区域,继续查找目击群众。但由于案发时为晚上九点多钟,锦源街两旁的店面包括金融城均已关门,调查工作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侦破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面对困难,黄耀武同志并不气馁,他坚信从犯罪分子留下ฅ蛛丝马迹里一定能够找到破案线索,正义必将战胜邪恶。xx同志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翻阅调查案卷,思考案件细节,寻找侦查工作中可能遗留的线索。经过细心思考,黄耀武同志发现在案发地右侧有一个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经常有在此定点营运的出租车途经此地休息,极有可能有出租车司机看到嫌疑人体貌特征和逃跑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于是,黄耀武同志就冒着大雨对在此停靠的出租车司机逐个进行访问,当访问到ღ第四十辆出租车司机时,一名司机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案发时,该出租车司机曾看到从海景巷内匆匆忙忙的跑出来四名男青年人,其中一名男青年手中抱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并坐上一辆挂俄a-t02844的出租车逃跑,而且该出租车案发前曾常时间停在该停靠点,不像是正常营运的车辆。
经过一昼夜的查访,xx武同志疲惫不堪,这条重要案件线索像一剂强心剂让他兴奋不已,13日早上六点多,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部摩托车进入该小区后径直走向该出租车,根据其体态特征以及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判断,xx同志认为该中年男子没有作案时间,嫌疑人可能为与之交接的其他司机。为了不打草惊蛇,xx同志决定对该部出租车实施跟踪,13日下午5时许,该部出租车突然沿着天井路往火车站方向急驰,当该车行使到天井路新闻大厦前的马路上时,又突然间停了下来,这时从马路对面跑过来一名青年男子(姓名:徐xx),根据事先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出租车交接班时间规律,xx同志认为该名青年男子就是当日实施抢劫的出租车司机。xx同志当机立断,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前将犯罪嫌疑人徐xx牢牢的摁在车门上,将其控制住,后与随后赶到的同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徐xx带回中队预审,-
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犯罪嫌疑人徐xx对其所犯下的“3.12”特大抢劫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配合我队抓获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
xx同志顾不上连日加班的劳累与同事们赶往仓山白湖亭公交车站,在980公交车站站台上抓获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许xx(该人系抢劫批捕在逃犯)。通过预审,犯罪嫌疑人许xx在证据面前如实的交代了其参与“3.12”特大抢劫案的犯罪事实。晚上七时许,xx同志和同事们又火速赶往安平区后巷街聚友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许xx抓捕归案。在象圆双汇村一网吧楼下抓捕犯罪嫌疑人冯xx时,xx武同志毫不犹豫地率先一人冲上去,从身后猛然抱住其双腿将其摔倒。由于犯罪嫌疑人冯xx身强体壮、负隅顽抗,被摔倒之后死命挣扎使得xx同志的双手及膝盖、脚等处都被水泥地面磨破出血,右手臂扭伤,但他仍然死死抱住这个男青年的双腿不放。后在同事的配合下才将其制服。预审完冯xx,xx感到又累又困,由于一夜未睡,加上之前抓捕时用力过猛,他感到一阵阵的眩晕和头痛,但他强忍着,和同事们又连夜赶往秋园区山道路一手机卡店内将销赃人员陈xx抓获归案,并追回大量被抢的手机充值卡。至此“3.12”市挂特大持刀抢劫案在案发后24小时内成功告破本文转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