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长期合作需要一份长期的合作协议书,你知道该如何拟定吗,一起来看看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合作协议合同,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关于长期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又甲乙双方自行商谈,执行期限为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简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 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四、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所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3、乙方所对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 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 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不可抗力;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 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 相关标准执行。
九、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工程支付款: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 即 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 进度款,即 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 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 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 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 5%,即 元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 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 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 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 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 元;油漆工程完工后 付第五次款15%,即 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 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其他支付方式: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 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 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11.3 工程款全部 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 由发包人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 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每延误一天向 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 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 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 省 市 县 地点专属性经营品牌 系列产品。
第二条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ษ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 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关系。
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 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ย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ϟ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长期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工需要, 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 协议主内容
2.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 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
4.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5.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 ,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 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7.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8.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9.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0.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2.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น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