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时间:2024-12-26 12:15:4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当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需要使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权利,就向相关部门递交劳动仲裁书,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怎样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吧!

  [篇一:工伤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0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9年2月致200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08 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09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09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https://tongxiehui.net/by/52790.html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1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10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年月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2、证据清单

  [篇二: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诉人:,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2004年3月和200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2010年3月19日到期。200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200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篇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焦xx,女,197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号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xx院长。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03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五:上海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姓名:张某性别:女国籍:中国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1111111111111111111

出生日期:1981年4月3日

工作单位: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电话12345678邮编20000x

被请人

单位名称:某某电器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代表人姓名:赵某某性别:男职务: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登记地: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

电话23456789邮编20000x

请求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8年春节三天的加班工资900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于2006年8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ญ06年8月15日至2008年8月14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出纳,每月工资2000元,当月工资于下月5日发放。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有时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2008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明,申被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请人将支付申请人工资至2008年4月14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08年4 月14日,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办理退工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认为,根据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现申被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08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2008年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1年8个月,故要求被申请人按 2000元/月支付申请人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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