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1、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涵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农村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并已成为威胁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事关“三农”工作大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1]。
2、遂川县农村生态环境现状
2.1近几年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遂川县委、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各涉农街、镇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尤其是2008年底遂川县通过了吉安市环保局组织的生态县建设预验收以后,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整改会议,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下大力气全面开展了农村“四绿工程”和农民居住县的环境清整,经过努力,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加快各镇工业集中县建设,促进企业污水集中治理。加大对农村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积极推动对化工、造纸、电镀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强化对各类重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农村重污染企业的整治初显成效。
(2)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近2年全县共建设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6座;垃圾转运站1座,各镇都配备了专人进行居住小县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农委组织,定期对居住中心县进行环境卫生检查。
(3)局部地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于田镇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砂子岭工业园区现有11家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综合治理,县政府投巨资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通过污水管网铺设、深槽河改造、污水坑填埋等措施,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5)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通过多层次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2007年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创建工作部署及国家生态县建设的实际要求,启动了于田镇、汤湖镇、左安镇、泉江镇、碧洲镇、草林镇、衙前镇、禾源镇、汤湖镇、珠田乡、巾石乡等23个镇、143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2.2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1)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河道淤积严重,上游客水水质严重超标,原有水系遭到一定程度的破环,河道自净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2)部分农村居住小县环境卫生管理较差,镇、村环卫配套设施配套率、完好率不高,收集不及时,转运不规范,垃圾随意堆放在村头、道边、河边的现象仍广泛存在,塑料袋、农膜等白色污染现象仍时有发生,尤其是秋冬季节仍比较严重。
(3)农村工业污染设施的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不到位,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部分企业污染处理设施不能保证稳定正常运转。
(4)畜禽养殖污染亟需重视。县内畜禽养殖以非专业分散养殖为主,畜禽粪便大多未处理直接回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的处理率也非常低,大多采用堆积发酵处理后回用,尚未实现大规模有机肥生产,许多中等规模的养殖场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3、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
与城市、工业环境问题相比,农村环境问题呈现“面广、点多、污染来源复杂”的特点,问题的主要原因:
3.1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农村面源污染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农民自觉进行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责任感不强,广大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还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积弊根深蒂固。
3.2法制缺位。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现行的环保法规主要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业现代化进程,导致环境立法缺位,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可操作性差,缺少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法律根本依据。
3.3资金不足。一是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二是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因此,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3.4技术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治理技术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物面广量大、污染物收集难、治理成本高、防治技术有特殊的要求,有别于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治理技术,需要研发适合农村污染实际和农村可接受成本的治污工艺和技术。
3.5职责不明。目前,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职能和治理资金分散于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中,各个部门针对农村环保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不利于农村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
3.6监管滞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法律法规滞后、不配套,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相对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监管力量难以覆盖广大农村地县;农村环境监管的合力不够,与日益繁重的农村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4、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建议
4.1摸清底数,制定对策。组织开展农村污染源普查,摸清全县农村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农村生活污染、农膜污染和施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等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对策。
4.2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与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生态环境良好的镇、村率先达到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要求,推动农村环保工作至下而上全面开展,对已建成的镇、村要加大复查力度,从而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4.3实现农村环境管理监督的标准化、网络化。首先,选择较大的建制镇建立环保所,推动农村环境管理工作;其次,抓好考核。把重点镇(街)、村的环保工作直接纳入县级考核范畴,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考核验收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增强重点镇(街)、村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性;第三,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4]。
4.4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控制面源污染。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立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综合利用和处置畜禽排放的污染物,并在土地承载能力范围内进行还田。
4.5要在清洁村庄、集中整治生活环境上下功夫。第一,要妥善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要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禁止随意倾倒垃圾、随意堆肥和简易填埋处理垃圾;第二,需要强调指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防止医疗废弃物污染;第三,引导农村居民改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的传统陋习,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深埋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
4.6多渠道增加对▼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一是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较强的领域,政府担负主要责任,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设、水利、交通、绿化、治污等任务应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各级财政要按照新增财力着重支持“三农”的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三是要加强资金配套,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好中央关于农村环保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排污费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四是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4.7通过典型引路,实现农村环保推进方法的典型化、示范化。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要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科学布局抓典型,谋划典型示范工程,ม下真功,用实劲,抓出一批过得硬、学得了的典型。明确典型特色定位。着眼农村环保治理任务所需,以保水源、保田园、保清洁、控污染为重点,通过分步实施,抓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烟尘粉尘污染治理、农村工业示范园、集中居住县污水处理、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容村貌生态化建设和河流沟渠治理等多个方面各有特色、有代表性、有学习推广价值的典型,通过政策支持,利用典型引路,引导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遂川县近年来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农村环境问题仍然十分显著。随着中央对农村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基层农村环保工作必须要扎扎实实落在实处,只有充分考虑农民的环境权益,认真落实环保的各项措施,才能实现农村环境状况的逐渐改善,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好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