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儿童观对学前教育学课程实施的启示
儿童观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学前教育基本理论问题,对学前教育改革与实践者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育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儿童观制约着儿童教育观的形成与发展,教育实践者持有错误的儿童观就会导致错误的教育行为,从而严重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发展。本文试图分析现代儿童观的基本内涵,探究现代儿童观对学前教育学课程实施的启示意义。
一 儿童观的历史演进过程
儿童观是指成人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念的总和。涉及儿童的特点、权利和地位、儿童期的意义、教育与儿童的发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儿童观与儿童教育观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儿童观的发展状态对学前教育质量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可能是决定性的,没有正确的儿童观就不可能产生优质的学前教育。因此,形成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对当前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首先必须梳理儿童观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了解人类在不同时期对儿童的不同观点、态度和看法。在远古时代,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乃至被后人认为具有相当文明程度的古希腊,人们对儿童的社会存在都是视而不见的,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急切地希望儿童能尽快加入成人的行列,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所以儿童被看做是小大人。在中世纪,人们普遍认同原罪论,认为兒童是具有原罪的,需要通过鞭打、惩罚等手段使儿童的身体感受到痛苦而赎罪,在教育过程中经常采取强制和体罚的手段。到了16世纪,文艺复兴的影响使儿童观散发出了人文精神的气息。伟大的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提出:儿童是无价之宝。夸美纽斯认为几乎没有教育不好的儿童。基督用双手抱着孩子,就像抱他的小弟小妹一样,他随身携带他们,吻他们并向他们祝福。凡是用双手抱持小孩的人,可以确信他也在抱持天使。受到时代所限,夸美纽斯只能假借基督的名义来赞美儿童,在中世纪末期,他能提出这样的观点是需要巨大地勇气的。这一时期的儿童观承认了儿童的兴趣与自由,是从强调人的价值与尊严,承认并尊重人的地位,讴歌人的体魄、智慧和力量的新人类观引申出来的新儿童观,但是人们并未意识到儿童自身的独特价值,仍然认同儿童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关系,归根结底,儿童仍是父母的所有物。随着启蒙思想的兴起,在17世纪的英国出现了体现人 ﭢ性解放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洛克认为不必过分的约束儿童的自由,不要一味的反对孩子想做的游戏和事情,除非他们想做的是坏事。
18世纪,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提出尊重儿童,解放儿童的口号。卢梭认为,儿童生性是善良的,享有自由是儿童的权利,教育要归于自然,遵循自然的法则,顺应儿童的天性,尊重儿童。他还认为要把儿童看作真正的儿童,儿童的精神世界不同于成人,面对客观世界,儿童有他独特的看法、想法和体验,儿童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这一观点在儿童观演变史以及儿童教育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后来的学前教育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19世纪的教育家主张教育实践应以心理学规律作为依据,教育必须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促进儿童自然、自由地发展,此时期的代表人物是裴斯泰洛齐和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继承并发展了卢梭的教育适应自然的思想,他认为教育应重视个人本质的和谐发展,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适当的发展机会,引领儿童朝向确定的目标不断获得发展。福禄贝尔被誉为学前教育之父,福禄贝尔开始对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进行辩证地分析,并对其加以修正和完善。福禄贝尔认为儿童具有天赋的力量,儿童的天性是善良的,应该让儿童遵循善良的天性,决定自己的行动,让儿童在自主行动中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的能力,成人不宜对儿童妄加干涉,而应通过对儿童实践活动的指导来启发儿童的潜在力量。福禄贝尔强调游戏在学前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一个游戏着的儿童,一个沉醉在游戏中的儿童,正是儿童美好生活的最好表现形式。福禄贝尔仿照大自然事物的形状、性质和法则,创造了一套专供儿童使用的玩具,称之为恩物。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科学的儿童心理学的建立,尊重儿童的呼声日益高涨,儿童本位的教育思想逐渐和教育实践结合起来,此时期的代表人物是蒙台梭利和杜威。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心理发展是天赋能力的自然表现,他反对用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儿童,用成人的尺度去评价儿童,这一观点对以成人为中心的教育观进行了批判,强调重视儿童的自我发展。蒙台梭利指出,儿童心理发展存在敏感期和阶段性,实践活动在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杜威之所以被称为现代教育的开创者,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他真正重视了儿童的价值。杜威提出教育应以儿童为中心,儿童是有独特生理、心理结构的人,是未成熟的、发展中的人。他指出,正是因为儿童是未成熟的、发展中的人,决定了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可塑性。杜威强调活动的重要性,重视儿童活动过程中经验和体验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价值。杜威重视作为儿童天性的本能、冲动和兴趣,并强调儿童天性的本能、冲动和兴趣在儿童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在对待儿童的观点和态度上,中国的传统文化奉行的是一种成人的自我中心主义,认为子女在父母面前是没有自身权利的,父母可以随意打骂子女,可以任意安排子女的命运,儿童被看成是父母身体和精神的附庸,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是子女的职责。可见,中国传统的儿童观有着明显的工具化倾向。到了近现代,陶行知和陈鹤琴等人在西方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影响下,提出尊重儿童,解放儿童的观点。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儿童的观点和态度也在日渐改变,儿童观的历史演进与时代的发展是同步的,作为教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观对教育观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在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应该摈弃陈旧的儿童观,认识儿童的人的本性,树立现代儿童观,以便更好地促进儿童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 现代儿童观的基本内涵
(一)儿童是发展中的人
儿童是人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的生命具有和成人同等的价值,他应该享有一个人的基本权利。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其核心理念是儿童应该与成人平等共享相同的价值,平等共享相同的权利。《儿童权利公约》中列出了儿童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我国的《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儿童的合法权利进行了规定。儿童的生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为任何成人或家庭所私有,更不能被随意的处置。实现全面发展和充分发展是每一个儿童的权利,先天遗传素质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和被塑造与自我塑造的潜力,在与适当的教育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下,不同儿童的发展潜力都可以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儿童的身心发展是不成熟和不完善的,他们的知识经验有限,能力弱小,因此儿童的发展不能缺少成人的关爱与保护。儿童的发展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儿童的发展存在个体差异,与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相适应的实践机会与体验可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儿童期具有自身存在的价值
在人一生的发展中,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具有独特的、不可取代的价值,没有哪一个阶段仅仅是另一个阶段的准备。儿童期的发展不只是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它还具有自身存在的价值,儿童期是人一生发展的生长点,儿童应当享有幸福而有意义的童年。儿童终究有一天要长大成人,而成人是经由儿童期、经过儿童的主观努力创造出来的,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儿童需要时间去不断获得成熟和发展的经验与体验,而成人要做的就是提供与儿童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实践,让童心、童真、童趣在实践中得到自由地展现。如果我们试图以成人世界的外部功利目的为价值取向来规范学前教育,无视儿童的生长本身的价值,这必然导致对儿童期内在价值的否定,把儿童看作一个未来的存在,一个尚未长成的小大人,在儿童长大成人之前他的存在似乎没有什么价值,而学前教育的目标则被定位为使儿童为未来的成人生活做好准备,这种错误的观念势必会对学前教育的实践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儿童的生活经验和儿童文化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儿童的成长与发展是与他的生活经验紧密关联的,就本质而言,儿童的成长过程是一个用自己独特的知识经验与人类知识经验相互作用而获取新的知识与经验的过程,是一个对自己已有知识经验进行唤醒、利用、修正和提升的过程,是儿童主动积极地对生活进行个性化解读的过程。成人对儿童的生活经验应持有一种承认、尊重的态度,引导儿童正确分析和利用他已有的经验是促进儿童发展的有效途径。儿童文化是儿童所特有的身体、生理、心理和情感形态,形成于他们的生存、生活内容和生存生活方式,即形成他們特有的文化。儿童世界是一个独特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儿童在与同伴交往的过程中形成儿童之间相互认同的文化,包括儿童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及在儿童相互交往中约定俗成的活动规则,儿童文化独特的内容和价值是不能用成人世界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和替代的,儿童文化具有其独特性。蒙台梭利曾说过:如果我们真的渴望在大众中更为广泛地传播文明之光,那么,要想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求助于儿童。儿童文化中蕴涵着深厚的哲学精神,即自由、平等和创造。儿童文化首先应该是自由的文化,儿童可以自由地展开自己想象的翅膀,自由地表达和表现,自由地进行各种游戏活动,并在其过程中尽情享受愉悦与满足;儿童文化也是平等的文化,在儿童活动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规则,所有的儿童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如果有人不遵守规则或企图任意篡改规则,就会遭到儿童群体的遗弃,除非他理解了活动规则并自觉接受规则对其行为的约束,否则不能得到儿童群体的接纳。儿童文化还是创造的文化,儿童的天真烂漫与执著,体现了人类求真、求善和求美的精神世界,儿童世界本身就是充满着创造的世界,如果没有了创造,儿童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儿童。
(四)儿童的发展具有能动性
传统的儿童观忽视了儿童发展的主观能动性。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用积极的观点在看待儿童在其自身发展中的作用。每一个儿童都是积极的生命实体,对新事物的好奇和探究的欲望是儿童的本能使然,儿童的认识结构和知识宝库是其自身在与客观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主动建构的,儿童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儿童在各种丰富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建构属于他自己的精神世界。儿童的发展是生物因素、社会因素、主、客观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儿童始终是积极能动的活动主体。儿童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来获得发展,如模仿学习、交往学习、游戏学习、探索学习、操作学习、阅读学习等等,在这些学习过程中,孩子并不是被动地接受来自成人的教育与影响,而总是主动地、有选择地进行意义建构。儿童的学习以他现有的心理发展水平为基础,以自己的已有知识与经验为生长点,成人应理解并尊重儿童的各种学习形式,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和实践机会,这样的教育环境有利于儿童以自己的需要、兴趣、经验、能力为基础,独立地对客观事物加以认识,有选择地接受外界的影响,积极主动地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强调儿童在活动和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并不意味着放纵儿童任意而为。
三 现代儿童观对学前教育学课程实施的启示
课程实施是把新的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课程实施的效果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整体系统,共同对课程实施发挥着作用。儿童观的问题是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儿童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前教育实践者的儿童教育观,进而影响其教育行为。现代儿童观要求我们对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学课程的实施分别从课程文本、课程人和课程环境三个维度进行相应地调整和改进。
(一)提高课程文本的科学性与适切性
课程文本主要包括课程制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等。课程制度作为课程组织与管理的规则系统,规约着课程权力的分配,直接制约着课程实施的性质与形式,为课程运作设定基本的运行框架。在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改革过程中,我校课程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课程的主管系(院)在课程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都大大增加,在教材的选用和审定评价以及课程评价等方面,课程实施者拥有了更高的参与度和更大的自主权,在教材的选用过程中,我们对国内当前通用的学前教育学教材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筛选,认为这些教材都有各自的编写思路与特色,但在内容更新、内容编排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都需要我们根据本地、本校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对课程实施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它们的明确性、可操作性、合理性及其复杂性,直接影响着课程实施的效果。明确性:即能让实施者知道自己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和怎么做的明确程度。
有的课程改革实践为什么得不到有效推进,究其原因之一就是课程改革实践的目标清晰度欠佳或表述过于复杂,导致教师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改革的目标,或没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来推行课程改革实践。可操作性:即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在被实施的过程中的可落实程度。合理性:即新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是否能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这种需要可以理解为变革的迫切性,如果使用者觉得某一变革十分必要的,他便愿意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努力实施它。复杂性:指课程改革的范围与深度,包括教学内容、参与课程改革的人数、观念变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和课堂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多层次不同程度的变化。考虑到全国各地文化背景、经济情况和风俗习惯等的差异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能过于具体化;但是,如果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太过于抽象、概括,又缺乏可操作性,很难实现。另外,教材在课程实施中历来是受到关注的,教材的质量如何,教材的编制能否真正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以及一纲多本的教材多样化局面能否真正实现,都是课程实施中的重要影响因素。
确定课程目标是课程改革的首要环节,课程目标制约着课程的内容和形式,科学合理的课程目标可以大大降低课程改革的盲目性,提高课程改革的效率。学前教育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专业基础课程,但是,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却往往容易表现出较明显的知识化倾向,课程的目标偏重于认知领域而对其他领域重视不够。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的是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和原理的记忆和理解,缺乏把当前的学习活动和未来的职业生活相联系的主动性,这样的课程目标忽视了学生在专业成长过程中的主体性,不利于学生把当前的学习活动与将来可能从事的学前教育工作实践相联系。学前教育学课程目标的设计要遵循学前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既关注师范生当前的学习生活,又要帮助他们在加强专业基本理论的学习和掌握的同时,逐步树立了解和热爱每一位儿童的专业信念与道德情操,掌握提升儿童学习结果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意识地主动关注自己将来可能从事的学前教育职业领域的问题,并不断进行反思与探索,促进师范生的专业发展。
(二)增强课程人的参与度与能动性
课程人的范围较为宽泛,主要指教师、学生和校长,此外也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社会人士和其他相关的专业人员。教师作为最直接的课程实施者,其参与课程改革实施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对课程改革实施的成败起着重要作用。教师对于课程实施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教师对课程改革实践的态度、教师实施课程改革实践的能力水平、课堂教学模式与学生评价方式、教师与其他课程改革实践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只有经过教师的深入理解和充分转化,才能被合理有效地运用于课程改革实践中,体现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学生对于课程改革实践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对待课程方案的态度上,也表现在对课程实施的参与、配合与反馈上。当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程实施时,一方面,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了解课程内容,探寻适合与自身的学习方式,并积极配合教师参与实施各种课程方案的内容、课堂教学组织实施的形式和方法;另一方面,他们作为课程实施最为直接的体验者和感受者,能够为课程改革实施提供最有價值的反馈♀信息,这些都是影响到课程改革实践效果的重要因素。
承担学前教育学课程改革实践工作的教师需要深刻认识现代儿童观在当前学前教育改革与实践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和把握现代儿童观的内涵,并把这种理解和接受进一步转化为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理解程度越深刻,对教师自身的教育行为影响越大,也就越有助于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形成和树立现代儿童观。基于对课程变革目标和意义的理解,承担学前教育学课程实践工作的教师还应该对影响课程实施的各种资源进行综合考虑,依据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本学校本专业的服务方向和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学유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相应的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方面的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方案,努力创造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课程方案的理念、目标和手段在课程改革实施层面上应当适合课程实施区域、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变革的需要,要与本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一致,课程变革的途径和措施应是教师能够操作和实践的,否则将会阻碍课程变革的顺利推进。校长作为学校层面课程改革实践的总的领导者,其影响涉及课程改革实践的各个方面:对学校具体实施的课程方案的规划和制定提供重要决策指导;为选择或自主开发实施的课程内容(教材)提供宝贵意见;对课程实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进行监督,为课程改革与实践提供思想与物质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处理有争议的问题;组织学校文化建设等。
(三)优化课程环境的支持性和保障力
课程实施的环境包括多种外部因素,如国家或地区政府政策的扶持,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各地区在实施课程改革时所表现出来的自身的适应情况,社会、家长和学生对课程改革实践的理解与支持力度,学校对课程实践者队伍的培训时间的安排与信息交流等,同时也涉及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相关因素,如学校内部关于课程改革实践的关键人物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学校文化因素,学校组织机构及其特征等ฌ。在学校管理的层面上,领导者的角色及其管理风格、课程实践者所持有的理念和教学风格、以及课程实践者群体内部的心理关系等都对课程改革实践产生重要影响。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中,课程实践者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氛围,学前教育学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编排要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在学校文化的建设上,主要涉及学校文化和教师文化两个方面,良好的学校文化可以吸引更多出色的教师加入课程改革实践工作,合作学习型的教师文化可以为课程改革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活动实践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在具体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中才能发展和完善。
学前教育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课程,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努力夯实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可以结合课程内容有目的地安排学生到幼儿园进行见习,全面了解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并可以适当参与实践锻炼。为了使教育见习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首先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高师学前教育实(见)习基地,并与幼儿园实(见)习基地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完成高师生教育实(见)习任务的同时,积极为幼儿园实(见)习基地服务,加强与实(见)习基地的联系与交流,从而能在较为真实、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中培养高师生的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其次,每一次见习活动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形式要多样化,内容应丰富多彩。第三,增加教育实(见)习的次数和延长时间。要提高教育实(见)习的效果,既需要加强组织的科学合理性,又需要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同时还需要足够的教育实(见)习时间来保证。经常带高师生去幼儿园进行见习活动,有助于培养他们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热情,形成学前教育的专业理想和信念,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观和正确的儿童观,有助于他们及早认识幼儿、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特点以及幼儿园教师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习和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学前教育实践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既是培养合格学前教育专业人员的重要环节,也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最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