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校管理中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的有机结合

时间:2024-12-27 00:04:5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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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依法治校 以德治校 高校管理 法律道德

论文摘要: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是高校管理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论的具体表现,是法律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决定的,也是改善高校管理的现实要求,但面临着三方面的障碍,可以从提高对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教育法制、培养高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强高校道德建设等四个方面来促进二者的有机结合。

近年来,全国高校发生了多起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和一些高校领导干部腐败的大案。诸如此类的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高校管理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有人大声疾呼要尽快完善教育法制,实行依法治校;也有人振臂高呼要大力加强高校道德文化建设,实行以德治校,还象牙塔以圣洁。笔者认为,只有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堵塞高校管理中的各类漏洞,遏制腐败毒瘤在高校的滋生,保障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一、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的科学依据

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是有其科学依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是在高校管理中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具体表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中国历代治国经验的升华,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经验的总结。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用宪法的形式确立下来;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明确指出: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非常重要。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提出,要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江泽民同志的深刻见解,正是对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论的经典论述,是我党执政五十多年经验的总结,是对中国历代治国理论的发展。在管理文化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管理中贯彻这一治国理论,就是要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

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是法律与道德的内在关系决定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调整方法,在法治社会中无疑具有最高权威,但即使是这样,法律也并非是万能的,而是在法律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方式、效果及实施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确保法律的最高权威的同时,客观上需要其他社会规范来弥补法律的局限性。道德即是这样的一种社会规范,每个社会的法律与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内容上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在功能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道德的支持,法律本身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同时,道德建设也需要通过“道德的法律强制”和法律实施的配合和保障。法律的功能是使人畏惧而不敢做坏事,而道德的功能则是使人形成道德良心而不愿做坏事,而且努力去做好事。法律与道德的这种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功能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决定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在高校管理中的关系,就犹如鸟之双翼,缺一不可,绝不可偏废,而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是我国改善高校管理提出的现实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由于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我国高等教育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进入了大众化教育阶段,高等学校受托管理的国有资产非常庞大,每年的运转经费数额惊人,工程建设和教学科研设备采购标的额令人咋舌,迅速扩大的学生规模与有限的教育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所有这些都要求大力加强和改善高校的管理。但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仍存在教育法制不健全、管理手段单一,习惯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缺乏应有的民主和透明、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思想受到各种腐朽颓废思潮的冲击,道德免疫力下降等问题,因而不断发生大学生状告母校违法、名牌大学学生违法犯罪和高校管理干部腐败等丑闻。要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或缓解以上矛盾,就必须坚持在高校管理中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在尽快健全教育法制,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师和职员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高校管理干部的“官”德教育。

二、目前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目前,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尚面临一些障碍,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高校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管理水平不很高。无庸置疑,经过四个五年普法计划的实施,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增强。但同样不容否认的是,在普法中同样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相当一部分¢人接受普法教育就是为了获得普法考试合格证,很少真正考虑用法律尺度衡量其行为是否合法。高校管理人员队伍本应是一个高素质、高学历、有坚定法律信仰的群体,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现状并非如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在这个群体中同样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常常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有意无意地将有关法律规定置诸脑后,因而难免不时发生学生状告母校、教职员工状告本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侵权的事件。另一方面,高校管理人员队伍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因为教学、科研成绩突出,“教$研%而优则仕”,中途转岗从事管理工作,一是从行政机关或军队转入高校从事管理工作,真正专业的高校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很少,因而管理手段单一,习惯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长官意志大行其道,人治传统的惯性仍然很大,对依法治校形成阻力。

道德水准滑坡,道德免疫力下降。由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能力、贡献与所获报酬不相称,高校教师的心态正在失去平衡,信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甘于清贫自守的传统型知识分子日趋减少,而相信“失节事小,潦倒事大”,“为了钱什么都敢干”的商人型文人日渐增多,因而高校中不时传出剽窃学术成果、教师索贿、领导干部腐败的丑闻;而高校中年轻的大学生由于受新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及时行乐等腐朽颓废思想的冲击,社会公德缺乏,道德防线失守,因此也不断传出大学生昼伏夜出、行为越轨、年轻学子傍大款、用硫酸伤熊等新闻。这种比较普遍存在的道德水准滑坡、道德免疫力下降的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以德治校,同样也严重影响依法治校,因为法律、规章制度都是人制定出来的,也最终要靠人去实施,相关人员道德水平的高低严重影响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制定法律、规章制度的人道德水平不高,甚至是道德沦丧,则其制定的法律必定是“恶法”,而无论多好的法律或制度只要由这类人去实施,也必然成为“歪经”。

三、促进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的主要途径

综上所述可知,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虽有其充分的科学依据,但二者的有机结合并非自然天成,而必须靠人们去大力推进。促进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的主要途径有如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对高校管理必须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的思想认识。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有机结合的必要性,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其次,要注意克服两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一是要注意克服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的影响,既要反对法律万能或道德万能的思想,也要反对法律无用论或道德无用论的错误认识。

二是要注意克服以德治校就是人治的错误倾向,有些人认为德治即是人治,强调德治就是要退回到人治,孰不知以德治校并非排斥依法治校,而是要把道德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基础和重要措施,二者的关系绝非“鱼与熊掌”的关系,更不是水与火的关系,而是左手与右手的关系,我们必须一手抓依法治校,一手抓以德治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三)努力培养高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要经常组织高校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在完成全民普法任务的同时,要组织高校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与高校管理有关的法律,培养法律意识,自觉地用法律规范高校的管理工作,学会用法律思维;在抓法律意识培养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高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组织他们学习新的管理理论和知识,改进管理方法,研究高校管理工作的特点,特别要注意克服人治传统的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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