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风格初探
一、风格的来源
“音乐”讲的就是人的事情,讲作曲家创作一首曲子,如何创作?为什么创作?怎样创作?与当时的环境,心情,人物,历史等等有何关系?演奏者又通过什么方式去理解作曲家的创作意图?怎样表达?个人的观念如何?欣赏者在欣赏的同时感觉如何?……这些作曲、演奏、欣赏等相关联的因素,都离不开主体“人”的问题。人是最高级并且复杂的动物。这世界上,都没有一片树叶是相同的,也没有任何一双手的纹路是相同的,更何况是有思想,有观念的——人。由此可见,所有经过人再生的音乐,就必然会不同。音乐艺术的美妙之处就是构建在这种不同之上的。
音乐是声音符号,是一种象征性的符号,表达着人们的所思所想。是人们思想的载体之一。音乐与人的言语、行为、生活情趣、审美情趣、人际关系等等,都是相互密不可分的。这种声音符号是人们寄托感情、抒发感情、表现感情的艺术。不论是演唱、演奏或聆听,都蕴涵着人类千丝万缕的情感。
既然,音乐讲的是与“人”有关的事情,那么所有音乐要研究的内容必定与“人”脱离不了关系。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与特征,人们的思想意识、审美习惯、感情表达方式也各自不相同,因此每个人在对音乐的理解层面上也不会是一致的。任何音乐的理解与处理都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即使同一个演奏家的演奏也不会绝然相同,不同性格特征的演奏家所演奏出的音乐,感觉必然会有区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各自的“风格”。每个演奏者有各自的风格习惯,那么所演奏的音乐就会形成不同的音乐风格。因此,觉得演奏成功与否的关键之ย一还是与“人”的风格与特性密不可分的。
二、风格的范围
风格,首先是作曲家的思想个性在创作上的一种体现;其次,风格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是一个作曲家创作自我个性的反映。就整个音乐史而言,如果整个音乐界,只有巴赫一位音乐家,只创作了一首曲子,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演奏,也只有自己一个人欣赏,那么就不会存在作曲家,演奏家,欣赏家等不同作品风格的问题。很显然,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人的存在。就连一个人的十只手指都不可能有相同的指纹,更不用说世界上那么多的人口了。那么,有两个以上的存在,就必然会有区别,也一定会有比较。
对一位成熟的、专业的钢琴演奏家而言,在他掌握了全面的钢琴演奏技能之后,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要对作品的风格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对各个不同时代的作品风格有一个全面的全面的掌握、理解,进一步比较研究。在这个基础之上,音乐风格的问题就显而易见了。也只有在这种相互的比较之上,我们才能更透彻地了解一位音乐家的个人风格,以及创作理念,只有把握好了音乐作品的风格,钢琴演奏的意义才能更完善。
就一部音乐作品而言,可以有该作品独特的音乐风格;就一个作曲家来说,可以有个人自身的风格;就一个流派、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音乐来说,又可以形成流派风格、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作曲家个人的风格。把音乐风格作为区别和把握不同作曲家创作音乐作品,以及识别不同流派、不同时代、不同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的标志,对与钢琴演奏而言,是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为音乐作品是由作曲家创作出来的,然而,他们个人的出身环境、生活经历的不同、文化教养的差异、思想感情的区别,所以在音乐风格上必然存在很大的不同。又因为创作时各个音乐主题所形成的特殊性和表现方式的习惯性,因而不同的音乐作品又会形成不同的音乐风格,而不同的音乐风格往往又会表现出不同的属性。因此,音乐风格的存在与比较,就有一定的范围。
对音乐作品的任何成功的演奏,首先必定是建立在尊重作曲家原作风格的基础之上,再加上演奏者的艺术再创造,才能完美地表达出音乐的内涵。然而,当演奏者一旦忽视了对作曲家以及作品的风格理解,就很容易偏离正确的风格,这就很难将作曲家创作的意图完美地表达出来。所以我们更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修养,要熟悉不同时代或同时代中具有代表性的不同作曲家的风格特点以及重要曲目,不断地进行联系与比较,才能有所提高。
要正确地掌握一首作品的音乐风格,首先就应该明确至关重要的四个音乐史发展时期以及各个时期较明显的音乐风格,按照目前西方音乐史的♒划分,钢琴演奏的发展也经历了四个主要的风格形态时期:
巴洛克风格时期(1600—1750),这个时期的作品结构严谨,即兴性和复调性很明显,作品形象直观。 浪漫主义风格时期(1825—1900),其作品风格更强调内心丰富的真实情感和主观的自由抒发。
印象主义风格时期以及20世纪现代音乐风格时期(1900— ),这个时期的作品风格对比非常明显,音乐色彩朦胧奇妙,风格形形色色。
在钢琴演奏中, 首先就要对钢琴演奏的发展时期有一个整体上的熟悉与把握,为了对作品风格有一个更深刻、更准确的理解,我们还应该从作品的细节问题着手。海因里希·涅高兹曾向学生们提出这样的建议:“不仅要从整体上研究作品的风格,而且还要更多地从细节上对作品加以分析。每一首音乐作品不仅从整体上、而且从每个细节上,都蕴含着鲜美,其中的每个‘细节’都有着各自的意义、逻辑以及表现力,因为这些‘细节’都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海·涅高兹:《论钢琴艺术》 ❤第28页.]除了对作品的整体结构以及音乐各基本要素的熟悉外,对作品这些‘细节’部分的研究应该还要包括 :
作曲家所处的时代、民族的社会事件与文化事件。
作曲家与整个社会的联系。
作曲家个人的音乐风格及风格演变。
作品的创作阶段及其特征。
作曲家创作的同类型作品。
作曲家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影响,包括:同时代的、前时代的、后代的、创作的同类型作品。
作品的基本背景。
该作品在整个音乐史,钢 ツ琴史,作曲家创作的作品中的地位等。
简而言之,对与一部音乐作品而言,作曲家、演奏家、欣赏家都充当着很重要的角色,然而要想真正了解一步音乐作品,首先就要很清楚地了解一些很基本的常识,包括与作曲家相关的一些背景以及历史,比如作曲家的姓名、出生年月、地点、逝世的时间、所在的国家;该作品的类别、标题、该作品的编号、以及相关文献资料;音乐作品的版本、谱例上相关的标记、作曲家创作的思想等等;作曲家在创作的曲式结构及其内容特征上有什么独特的构想;演奏者必须在这些基础上对这部音乐作品的分析有足够的理解与把握,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再用自己的演奏方式表达出来;欣赏者在感受音乐作品的同时,同时感受演奏者是否忠实演绎出作曲家的创作意念,是否拥有高超的技术以及对音乐作品风格的把握程度并完美地表达出来。然而,风格上的严谨以及忠于原作等各个方面都能显示出一个艺术家高超的水平。这么一来,才能算的上是对这ฏ一部作品的真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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