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

时间:2024-09-20 16:50:49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น是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有力保障,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推进器。经济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体构成,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法律基石。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国中的功能作用,对规范政府经济管理行为,促进政府行为法制化,构建和谐社会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都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在依法治国中有着其他任何部门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和♒基本法,面临着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双重机遇和使命,而依法治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也存在着客观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无疑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或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机制。因此,我们所提倡的依法治国,应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的依法治国,不能脱离市场经济这一基本层面。因而国家干预经济,既可以凭借国家权力,又可以运用市场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可以是权力性质,也可以是非权力性质。在某种程度上讲,经济领域的民主与法制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因为经济民主必然影响和推进政治民主。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其实是多层次的,对中国经济社会的法治观念、制度建设、法治机制以及法律知识体系,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逐渐地法治已成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法治角度而言,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之一,着力于对市场机制的引导、规制和保护,防范并矫正市场机制的负面效应,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机制的有机耦合。经济法在保障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维护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分配,引导市场主体利益向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倾斜的过程中,注重于发挥其强大的资源和利益配置功能,平衡协调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建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实现市场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统一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重点正在发生新的转移,即着力于培育和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使企业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真正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发展的主动权。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经济法学科生生不息的固本之道。从社会科学的层面☢看,科学化应成为经济法发展的基本方向,对于经ツ济法治创新问题的研究仍有待深入、持续、系统地展开,强调科学的方法和理性的分析,把经济法治创新置于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坚持科学精神,更好地融合不同学科的研究方式,并形成主导性的研究方式,深入研究经济法治创新中的一般问题和特殊问题,引导经济法学在基础理论和具体制度研究方面不断走向深入、走进科学、走近真理。总之,学科的生命在于创新,学科的发展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经济法学的学科发展充满活力,也才能最终使市场经济法治真正实现循“法”而治。

发挥Ⓐ经济法价值的内涵,进而为实现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经济法的产生体现了经济法的公平价值。经济公平的内容,是由价值主题的主观需要与客体的功能属性相互作用决定的。国家不能任由纯粹司法保护自由竞争,因为自由竞争的任意发展导致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使市场机制失去了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因而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当不受限制的自由竞争导致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遭到破坏,进而影响经济发展的时候,国家必然要干预经济,为了用法律的方式控制国家的不当干预,经济法便产生了,显然,经济法就是以追求经济公平价值而出现的。经济法树立以人性全面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的可持续发展观,是经济法实现自身价值和发展的需要。经济法的价值如果离开了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为价值目标本身并没有意义,只有当目标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时才有了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经济法的最终价值目标应当是也必须是人性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和谐社会背景下,依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经济法的价值可界定为社会整体利益公平和社会秩序、社会正义。在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中,经济利益上的冲突不可避免,民商法在保护个人利益上做到了极致,但无法解决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中的矛盾,而经济法恰恰以此作为价值追求,即经济法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基点,适应经济和市场的社会化的迫切要求,并未解决社会化中产生的利益冲突而存在。经济法关注的是在个人利益实现时,他人利益如何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否遭到破坏,并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经济的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要求实现法治,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契合和谐社会的根本目标,二者在终极意义上实现统一。和谐社会构建离不开法律,更离不开经济法。经济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规则,经济法也是和谐社会得以建立的很重要手段和途径。经济法在社会整体利益的协调和发展上通过宏观调控法实现着和谐社会的要求,通过市场规制法控制市场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秩序条件,通过对宏观秩序和微观秩序的调控进而在更深层意义上实现和谐社会之公平和正义。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应继续运用法律手段来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包括产业政策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内容,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是市场和责任。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把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让市场能够发挥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以最大限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达到社会全面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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