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学视域下浅议母语课程名称争论
摘 要:回顾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演变历程,笔者发现不同时期的母语课程名称,在体现我国的民族性和国别性上都有一定缺失。有学者建议将其更名为“汉语”“中文”或者“华语”。本文从词义学角度出发,分别从释字义和论词义两个方面比较“汉”“中”“华”三字。结合母语教育的本质,认为“华语”是最适合作为我国母语课程的名称。
关键词:词义学 母语课程名称 演变 争论
一、引言
中国母语教学独立设科已逾百年,母语课程名称也几经更改,虽然“语文”这个名称沿用时间最长,但却也是争论最多的。不少学者认为,如英国的“英语”,俄罗斯的“俄语”,西班牙的“西班牙语”一样,我国的母语课程名称在有深刻的历史渊源的同时,必须体现我国的民族性和国别性。回顾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演变历程,笔者发现不同时期的母语课程名称,在体现我国的民族性和国别性上都有一定缺失。
二、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演变
中国母语教育历史悠久,如果从夏商之交的“庠”“序”“校”算起,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了。但那时的母语教育是与经学、史学、哲学、伦理学等结合为一体的。1904年,光绪帝批准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就是教育史上著名的“癸卯学制”,也是我国第一个由政府正式颁布并在全国范围实际推行的学制。学制要求,初等小学设置“中国文字”一科,高小及中学则开设“中国文学”一科,它可以被看作是母语课程成为一个独立学科的正式开始。“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这两个母语课程名称有较强的语种限定语,体现了较强的国别性,但是却没有体现出较强的民族性。
1911年辛亥革命的胜利,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以孙中山为领袖的国民政府革故鼎新,对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1]1912年1月,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将各类学校“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合并,正式定名为“国文”。这可以被视作母语课程独立设科以来第一个正式的统一的名称。
随着白话文运动的兴起,1916年10月,蔡元培、黎锦熙等人在北京发起成立“国语研究会”,主张“言文一致”“国语统一”,倡议改“国文”为“国语”。1920 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指令,国民学校统一改“国文”作“国语”,这是我国以政府名义明令使用“国语”名称之始。
我国母语课程定名为“国语”后,语体文教学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封建复古主义的阻挠,随后在母语教学中出现“国语”“国文”并存的局面。1929年8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小学课程暂行标准》,母语课程小学侧重语体文,名称仍为“国语”,中学侧重文言文,改称“国文”。“国文”和“国语”相较于之前的“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国别性有所减弱,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下,这里的“国”就是指“中国”。
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立了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我国母语教育的发展也掀开了新的一页。1950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编审局出版了全国统一的母语课本:《初中语文》《高中语文》。“国文”“国语”的课程名称被取消,母语课程名称正式定为“语文”。
1953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中学语文实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但是,这一举措因政治和教师素养等问题很快被叫停。1958年3月后,“文学”“汉语”课程重新合并,我国母语课程又回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语文”时代。此后,这一母语课程名称延用至今。然而“语文”这一母语课程名称由于缺乏表示语种的限定™语,不能明确体现我国的民族性和国别性,历来备受争议。
三、从词义学角度看母语课程名称的争论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母语课程应该以“汉语”为名称,有的认为应该称之为“中文”,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应该更改为“华语”。笔者从词义学的角度出发,分别从释字义和论词义两方面来比较“汉、中、华”三个字。
(一)释字义
1.释“汉”字
“汉”,从水,难省声,最早指汉水(今汉江)。《说文解字》:“汉,漾也,东为沧浪水。”[2]后刘邦发迹于汉水边的汉中,建国后称汉(历史上的汉朝),定都长安,史称西汉或前汉。故“汉”又指朝代名。如《汉书・李广苏建传》:“匈奴留汉使。” 汉朝因强盛且统治长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形成了一系列与“汉”字有关的词语,且一直沿用至今。随着这些词语的广泛流传,“汉”字也有了更广泛的含义,但在当今时代,以“汉”来指代中国或者中华民族都是不可取的。
2.释“中”字
“中”读作zhong,本义为“内、里”。《说文解字》把“中”归于丨部:“中,内也。从口;丨,上下通。” 如柳宗元《笼鹰词》:“草中狸鼠足为患,一夕十顾惊且伤。”后由“内、里”引申为“中间”,一定范围内部适中的位置。如:“居中”又可引申为“内心”,如曹操《短歌行》:“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而我国之所以简称为“中国”,与之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在我国古代,“国”字的含义是“城”或“邦”。而“中国”就是“中央之城”或“中央之邦”。[2]“中国”一词最早出现是在《诗经》中,如:《大雅・民劳》“惠此中国”。但《诗经》中的此类“中国”实为“国中”,还不是真正指国家。称国家为“中国”,在春秋战国各诸子列书中屡见不鲜。如:《左传・庄公三十一年》有“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又如:《孟子・滕文公上》云:“陈良产地,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因此我们得知上古所谓的“中国”,即指后世所谓的“中原”,与蛮、夷、戎、狄对举,仅仅只是一个地理名词。事实上我国古代各王朝都没有把“中国”作为正式国名。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才把“中国”作为国家的简称确定下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沿袭至今,并且为国内外所广泛使用。而“中”字在特定语境下代指中国,如“中美建交”“中非合作论坛”。
3.释“华”字
“华”字本义是花。[2]《说文解字》:“华,荣也,从U,从R(xū)。”指一切类似泛光的现象。故凡从“华”之字,如“铧、晔、哗、烨、桦、”,其中含有的“华”皆为“泛光、散发”之义。
中国古称华夏,既为国名,亦为族名,如“华夏民族”。《说文解字》释“华”为“荣也”,释“夏”为“中国之人也”。“华夏”意即“荣夏”,是“光荣的中国之人”的意思。“华夏”可分用,也可合用。《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尚书・舜典》:“蛮夷猾夏。”孔安国传:“夏,华夏”,而这里的“猾”则是“骚扰”之义。
“华”字用如“夏”字的文献资料虽不见于《尚书》《周易》《诗经》、三《礼》等经典,但东汉以后,“华”字在解释上已基本取代“夏”字,成为当时国族的通名,其专名则用去声以为训读。如:《后汉书・西域传赞》:“不率华礼,莫有典书。”又如:《ღ魏书・韩显宗传》:“自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华”字正式成为国家的名称。现如今,“华”字毫无疑问地成为“中国”的代称,如“××国家领导人访华”。
由此可见,与“汉”“中”相较,以“华”字指代中华民族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二)论词义
词典是记录词语的语言仓库。[3]词典收词及释义的变化是我们考察有关字词特性的一个窗口。笔者主要考察《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以“汉、中、华”为上字的词语的意义,分析其在民族性和国别性之间的差别,探究其使用范围。
1.论“汉”字头词
“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①指朝代;②指汉族,如汉人。笔者考察其中所有跟民族性或国别性有关的“汉”字头词语及其意义,认为“汉”字头词语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上的民族认同。例如:
汉化 其他民族被汉族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同化。
汉奸 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
汉民 指汉族人。
汉人 ①汉族人;②指西汉、东汉时代的人。
汉文 ①汉语,如翻译成汉文;②汉字,如学写汉字。
汉姓 ①汉族的姓;②特指非汉族的人所用的汉族的姓。
汉语 汉族的语言,是我国的主要语言。
汉字 记录汉语的文字。
汉族 我国人数最多的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
2.论“中”字头词
“中”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指中国,如古今中外”。根据其中所有跟民族性或国别性有关的“中”字头词语及其意义,我认为“中”字头词语代表的则是国别认同。例如:
中餐 中国式的饭菜(对“西餐”而言)。
中华 古代称黄河流域一带为中华,是汉民族最初兴起的地方,后来指中国。
中文 ①中国的语言文字,特指汉族的语言文字;②中☂国的语言文学,特指汉语言文学。
中医 ①中国固有的医学;②用中国医学理论和方法治病的医生。
3.论“华”字头词
“华”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①指中国;②汉。笔者考察《现代汉语词典》中所有跟民族性或国别性有关的“华”字头词语及其意义,认为“华”字头词语集国家、文化和国别于一身,并且在地域范围上更为广泛[4]。例如:
华北 指我国的北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和内蒙古中原。
华东、华南、华西、华中都是我国的某个地区。
华工 指在国外做工的中国工人。
华侨 旅居国外的中国人。
华人 ①中国人;②指取得所在中国国籍的中国血统的外国公民,如美籍华人。
华裔 华侨在侨居国所生并取得侨居国国籍的子女。
华商 境外有中国血统的商人。
华文 指中文。
华夏 我国的名称,泛指中华民族,如传承华夏文化。
华胄 华夏的后裔。
华语 指汉语。
综上可知,“汉”字民族性较强,既可以指汉族,也可以引申为现在的华夏民族,相较于德意志民族、阿拉伯民族而言。“中”♂字国别性较强,主要指中国,相较于美国、英国、法国等其他国家而言,是一个政治概念。而“华”字,既包含民族性又凸显国别性,对内可指代“中华民族”“华夏儿女”,对外则可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5]。“华”字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意义上,使用范围都是最为广泛的。因此“华”字作为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限定语是最适合不过的。
三、结语
海德格尔说:“语言是人类的家园。”母语是我们的文化身份证,是主权国家民族尊严、民众享受文化权利的一个象征。[5]母语教学就是要指向本民族的语言。当然这里的语言既包括口头语言,也包括书面语言。叶圣陶在解释“语文”时认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由此可见,叶老也认为母语教育分为口头语言教育和书面语言教育两大部分。但是在这里笔者认为可将“语”“文”合二为一,统称为“语”,即语言的意思。这一点,仅从其他国家母语课程名称便可得到印证,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现在仍然用“语言”来给该学科命名,它们的语文学科分别叫作“国语”“英语”“德语”“法语”。基于上述结论,笔者认为以“华语”为我国的母语课程名称更为合适。
参考文献:
[1]雷芳.汉语母语课程名称“ข语文”应更为“汉语”[J].当代教育论坛,2007,(6).
[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3]余永.“华”字新解[J].中国语文,2004,(1).
[4]郭熙.以“国、中、汉、华、唐”为上字的词与社会认同感[J].语言教学研究,2007,(4).
[5]陈新民.语文学科亟需更名[J].社科纵横,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