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举报权问题

时间:2024-12-26 23:25:1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最近,中国青年报刊登一篇报道,题为《反腐也要“走后门”》,其中讲述了一位六十多岁的农民为了反映其所在乡村两级干部集体贪污挪用工程款,致使该村通向县城的水泥路刚建好不到半年就破坏,在向县ฆ里反映无果的情况下,竟不得已向全村村民筹款五百元作为红包送给记者,希望此事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从而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达到揪出这批“蛀虫”的

目的。看了这篇报道,笔者在感到义愤的同时又有些不能释怀,难道说反腐真的要走后门吗?反腐真的要靠送红包来揪吗?我们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目的何在?反腐走后门难道是老百姓的荒唐?不!绝对不是!反腐走后门的现象是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畸形的价值观念与评价在反腐败中的一种不良反映,我们党和国家下定决心铲除腐败是为了维护国家和广大百姓的根本利益。如果我们的反腐败工作,失去了群众的支持,离开了群众的信认,惩治腐败的决心将成为泡影。因此,反腐倡廉决不应“走后门”。

诚然,平民反腐败走后门是被逼无奈的,要不然这样光明正大的事也要偷偷摸摸走后门,有时甚至被逼上绝路也未能实现夙愿,更可怕的是,如果反腐走后门之风愈演愈烈,那么有没有理就变得不重要了,而是看谁财大气粗,看谁有背景,看谁关系网密,看谁找的官大,如果没钱,更无什么靠山,就只有挨欺的份了,即使通过“走后门”,百姓看到了腐败者的末日,但他们的心也一定不好受。而造成百姓反腐要付出这么大的成本,原因之一是目前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价值观念与评价以及不健全的法制环境。原因之二是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在接到举报后,敷衍了事,有时甚至不闻不问。群众寄出举报信一个月、几个月、一年甚至几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对于反映的事办了没有?办了,办的怎么样?没办,原因是什么?他们一无所知。当老百姓坚持要讨回公道,就只能通过走后门走捷径的方式,怎样才能使百姓名正言顺?笔者有几点感想。

一、反腐败的工作要真抓、实抓、敢抓。

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好几个年头,确实也从我们的队伍中清理出一大批贪官污吏,但是,反腐倡廉工作还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蛀虫”没有被揪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老百姓存有不敢举报、不愿举报、不信举报、举报无用的思想。而造成这种思想一则是官官✍相护,怕揪出了你,我也跑不掉,为了大家“平安”,对举报人实行打压政策,从而使老百姓不敢举报。二则是某些领导干部,怕查处一个倒了一批,影响ธ自己的政绩,从而对百姓的举报不屑一顾,能推则推,使老百姓不愿举报。三则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生怕抓了“能人”,影响地方经济,从而采取包庇袒护,使老百姓不信举报。四则是由于目前司法机关领导体制的现状,在查处腐败中,有些领导或部门不敢得罪“土地菩萨“,从而对老百姓的举报,只能两手一摊,道一声对不起。种种因素使老百姓感到举报无门。要改变这一现状,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要切切实实地把反腐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抛开一切顾虑,真抓、实抓、敢抓,净化社会风气,使老百姓不要再为反腐败而走后门。最近,来自一则消息报道,南京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推行,群众在举报中可以自选办案检察官,同时,对办案不力的检察官可以要求更换。且不说这种做法的是非,单从该院敢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着实让人敬佩。

二、拓展举报渠道,切实做好群众的举报工作。

举报是群众揭露邪恶,弘扬正气的一条渠道,是求助的一道桥梁,是申诉冤屈的一种方式,也是他们政治权利的最底线。如果我们某些领导或部门把这点权利都给抹杀了,使老百姓有冤无处申,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还有什么前途,依法治国的蓝图将成为空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治腐败的重要任务,而举报中心则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它承担着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职能。认真做好群众的举报工作,是避免百姓反腐走后门的重要手段,这就要求我们的检察机关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次来信和来访,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老爷作风,使每件举报有落实、有回音。同时还要积极拓展举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的举报。我院在举报接待中,积极推行“三心”工程,对接待群众来访要真心,听取群众举报要耐心,询问、记录要细心,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他们还向社会承诺:“你举报、我欢迎。你写举报信、邮寄我付钱”,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电子信箱、免资信封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用实际行动来做好举报工作,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

只要我们大家努웃力,腐败将不能得到滋生,社会风气将得到好转,被扭曲的价值观念与评价将得到改变,百姓也再不会为反腐而“走后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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