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农村殡葬改革现状及对策
实践科学发展观农村殡葬改革现状及对策
20xx年4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事务司司长**指出“殡葬改革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推行殡葬改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建设节约型、环保型、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对新农村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其中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也涵盖了殡葬改革方面的内容,这意味着在新世纪的今天,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有了更高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笔者结合**现状,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市位于**省西部,地处长江中下游结合部,是鄂、渝、湘三省交会处,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全市415万人口,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东接江汉平原,丘陵、山地面积占总面积70%以上,辖区内既有火葬区、土葬区,还有少数民族安葬区,其中土葬区面积占60%以上。全市共有经营性公墓21家,农村公益性公墓269家,建有骨灰堂95座。每年平均死亡人数约3万人,其中火化遗体1万具左右,土葬遗体2万具左右。火化遗体中,40%安葬于经营性公墓,35%安葬于公益性公墓,还有25%散葬于农村荒山野林或耕地之中。土葬遗体中有70%由丧户自行安葬,给农村新农村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因而加强农村殡葬改革,当前主要是杜绝乱埋滥葬,防止破坏自然环境,在村民去世后,对遗体和骨灰进行科学处理,实行集中安葬,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以来,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积极有步骤地推行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地方各级政府也相继下发了有关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细则和通知,制定了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但是,殡葬改革推行多年来,由于人们长期受旧的封建意识影响,老百姓普遍认为“亲人故去只有入土才能为安,后人只有完成老人的遗愿才能算是尽孝”,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理念,在农村还有部分人对推行火葬存有抵触情绪,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不能率先垂范,反而带头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影响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从而导致干群之间矛盾突出,加之相关政策不配套,最终造成殡葬改革难以顺利推行。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殡葬改革法规不健全、执法不规范。在上世纪中,殡葬执法中较为偏重于执法结果,而不注重执法手段,往往对违规土葬的处理采取强制执法、强制起尸火化,这样做虽能效果明显,但容易激起群众不满,引发群众抵抗情绪。如今,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对执法手段也有了更文明、更规范的要求,不能一味延续以前强制性地行政手段。而要依据程序,合法、合理进行执法,更较多采用说服教育,动员丧户自觉起尸火化,但由于一些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的影响,带来了殡葬执法的工作难度,再加上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民政殡葬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民政部门一家进行管理和治理,显得举步为艰、势单力薄。
(二)领导重视和宣传力度不够。殡葬改革是民政工作的重点,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一直是各级干部深感头疼的事情。部分⌛政府领导提到殡葬改革都采取回避态度,认为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愿意也不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加之政府在宣传上投入的力度不够,一般只在每年清明期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殡葬改革宣传,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导致农村套棺重葬、乱埋滥葬十分严重,殡葬改革没有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殡葬改革部门配合、整治措施不到位。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推行殡葬改革的ซ主体单位是民政部门。几十年来,民政部门没有统一的殡葬执法队伍,没有统一的服装、标志,加之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力度不够,执法只是一纸空文,无法执行。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事件时,民政干部只有被动挨打、挨骂,没有办法制止不法行为。个别丧葬用品经销商违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进行土葬活动,民政部门难以治理,导致殡葬改革推行困难较大。乱埋滥葬的盛行,既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又埋下了森林火灾的隐患,而且墓穴固化情况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
(四)农村公益性公墓缺乏规范管理,超面积占地安葬比较突出。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的地方管理到位,节约了大量土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但是有的地方管理不到位,公墓里没有统一规划,墓地里私埋滥葬,造成墓地的极大浪费。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后,村镇公益性公墓的经营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结果农民随意乱埋滥葬,影响了村居环境。过去,村民去世后可以到公墓安葬,公墓若无位置,死者家属给有地的村民磕个头,就能将死者安葬在村民山地中。现在,随着村民的商品意识增强,提供墓地就要收取300-500的土地出让费,部分村民只有将故去的亲友安葬在责任田里。据调查,村干部和很多农民都要求由政府出面协调,向本地村民提供安葬场地,特别是平原地区要求更为强烈。但是当地政府苦于资金缺乏,难以满足村民的这一要求。
三、解决的办法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殡葬管理法规。殡葬改革事关国家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要想革除几千年来的封建观念,必须下大力气来抓,才能引导群众自觉地配合政府推行殡葬改革。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将殡葬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部门之间要做到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才能搞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合理规划、依法管理、控制规模、美化环境是抓好农村公墓管理的前提。加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是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的基础。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要对公墓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每个乡镇要根据当地人口、环境状况,建立一村或几个村一体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民政部门有关公墓建设的要求进行遗体或骨灰的安放。要制定优惠政策,对农村人口火化全部实行免费,对公墓单位的建设和管理给予一定的补偿,给农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的场所,才能保障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农村公墓发展模式,引导农村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墓应由现在的骨灰堂、遗体或骨灰安葬墓地向节约型、环保型、友好型的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抛洒骨灰等多种形式转变。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文明办丧事,抵御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自觉地认识到殡葬改革是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万代的良策,是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的必由之路。
公墓是供公众埋葬死者遗体或骨灰的场所,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美化环境、节约用地、制止私埋乱葬的有效方法,也是社会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因此,加强农村殡葬改革,要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入手,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为实行全境火化做好配套基础工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保型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4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事务司司长**指出“殡葬改革是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推行殡葬改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建设节约型、环保型、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对新农村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其中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也涵盖了殡葬改革方面的内容,这意味着在新世纪的今天,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有了更高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笔者结合**现状,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市位于**省西部,地处长江中下游结合部,是鄂、渝、湘三省交会处,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全市415万人口,国土面积2.1万平方公里,东接江汉平原,丘陵、山地面积占总面积70%以上,辖区内既有火葬区、土葬区,还有少数民族安葬区,其中土葬区面积占60%以上。全市共有经营性公墓21家,农村公益性公墓269家,建有骨灰堂95座。每年平均死亡人数约3万人,其中火化遗体1万具左右,土葬遗体2万具左右。火化遗体中,40%安葬于经营性公墓,35%安葬于公益性公墓,还有25%散葬于农村荒山野林或耕地之中。土葬遗体中有70%由丧户自行安葬,给农村新农村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因而加强农村殡葬改革,当前主要是杜绝乱埋滥葬,防止破坏自然环境,在村民去世后,对遗体和骨灰进行科学处理,实行集中安葬,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以来,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积极有步骤地推行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地方各级政府也相继下发了有关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细则和通知,制定了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但是,殡葬改革推行多年来,由于人们长期受旧的封建意识影响,老百姓普遍认为“亲人故去只有入土才能为安,后人只有完成老人的遗愿才能算是尽孝”,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理念,在农村还有部分人对推行火葬存有抵触情绪,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不能率先垂范,反而带头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影响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从而导致干群之间矛盾突出,加之相关政策不配套,最终造成殡葬改革难以顺利推行。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殡葬改革法规不健全、执法不规范。❤在上世纪中,殡葬ษ执法中较为偏重于执法结果,而不注重执法手段,往往对违规土葬的处理采取强制执法、强制起尸火化,这样做虽能效果明显,但容易激起群众不满,引发群众抵抗情绪。如今,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对执法手段也ห有了更文明、更规范的要求,不能一味延续以前强制性地行政手段。而要依据程序,合法、合理进行执法,更较多采用说服教育,动员丧户自觉起尸火化,但由于一些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的影响,带来了殡葬执法的工作难度,再加上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民政殡葬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民政部门一家进行管理和治理,显得举步为艰、势单力薄。
(二)领导重视和宣传力度不够。殡葬改革是民政工作的重点,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一直是各级干部深感头疼的事情。部分政府领导提到殡葬改革都采取回避态度,认为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愿意也不重视殡葬管理工作。加之政府在宣传上投入的力度不够,一般只在每年清明期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殡葬改革宣传,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导致农村套棺重葬、乱埋滥葬十分严重,殡葬改革没有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殡葬改革部门配合、整治措施不到位。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推行殡葬改革的主体单位是民政部门。几十年来,民政部门没有统一的殡葬执法队伍,没有统一的服装、标志,加之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等部门的配合力度不够,执法只是一纸空文,无法执行。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事件时,民政干部只有被动挨打、挨骂,没有办法制止不法行为。个别丧葬用品经销商违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进行土葬活动,民政部门难以治理,导致殡葬改革推行困难较大。乱埋滥葬的盛行,既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又埋下了森林火灾的隐患,而且墓穴固化情况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
(四)农村公益性公墓缺乏规范管理,超面积占地安葬比较突出。农村公益性公墓中有的地方管理到位,节约了大量土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但是有的地方管理不到位,公墓里没有统一规划,墓地里私埋滥葬,造成墓地的极大浪费。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后,村镇公益性公墓的经营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结果农民随意乱埋滥葬,影响了村居环境。过去,村民去世后可以到公墓安葬,公墓若无位置,死者家属给有地的村民磕个头,就能将死者安葬在村民山地中。现在,随着村民的商品意识增强,提供墓地就要收取300-500的土地出让费,部分村民只有将故去的亲友安葬在责任田里。据调查,村干部和很多农民都要求由政府出面协调,向本地村民提供安葬场地,特别是平原地区要求更为强烈。但是当地政府苦于资金缺乏,难以满足村民的这一要求。
三、解决的办法
(一)政府重视,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和建立殡葬管理法规。殡葬改革事关国家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要想革除几千年来的封建观念,必须下大力气来抓,才能引导群众自觉地配合政府推行殡葬改革。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将殡葬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部门之间要做到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才能搞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合理规划、依法管理、控制规模、美化环境是抓好农村公墓管理的前提。加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是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的基础。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要对公墓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每个乡镇要根据当地人口、环境状况,建立一村或几个村一体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民政部门有关公墓建设的要求进行遗体或骨灰的安放。要制定优惠政策,对农村人口火化全部实行免费,对公墓单位的建设和管理给予一定的补偿,给农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的场所,才能保障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农村公墓发展模式,引导农村自觉进行殡葬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墓应由现在的骨灰堂、遗体或骨灰安葬墓地向节约型、环保型、友好型的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抛洒骨灰等多种形式转变。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文明办丧事,抵御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到殡葬改革工作中来,自觉地认识到殡葬改革是节约土地资源、造福子孙万代的良策,是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的的必由之路。
公墓是供公众埋葬死者遗体或骨灰的场所,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美化环境、节约用地、制止私埋乱葬的有效方法,也是社会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因此,加强农村殡葬改革,要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入手,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为实行全境火化做好配套基础工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保型城市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