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最新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16 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以下是由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简介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助残日。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是我们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人伦道德,蕴涵着我们民族的高尚情操和传统美德,是我们先辈传承下来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抓住契机,进一步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快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们正在尽情享受快乐人生。在同一片蓝天下,在我们的身边,有一些孩子因为种种缘故而不能坐在教室里学习,还有一些身有残疾的人,生活非常不方便。他们渴望一双关注的眼睛,一双指路的手,一颗慈爱的心! 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们拥有一颗爱心,一颗感恩的心,让他们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我们特开展本次爱心助残活动,用爱心构建他们的希望,一起为他们撑起未来的天空。为我们的孩子们从小树立关注弱势群体,奉献社会、展现爱心提供一个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5日
四、活动地点: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
五、活动人员
平湖市第一幼儿园各班幼儿、大二班部分幼儿家长、儿童福利院的孩子。
六、活动开展
1.布置全校关于全国助残日活动工作,广泛动员全校参与扶残助残活动。
2.各年级组广泛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观看有关残疾人的录像,引导幼儿懂得残疾人的痛苦,产生同情心,并感受残疾人身残志不残的精神面貌。向幼儿介绍一些残疾人在生活中的不便,以及一些残疾人的先进事迹。
3.各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幼儿感受到:在自己享受着幸福生活的同时,还有人正遭遇着不幸、正需要帮助!
4.爱心实践活动。大二班部分家庭大手牵小手走进嘉兴市社会福利中心开展爱心助残活动,与福利中心的孤残儿童展开联欢游戏活动、慰问、参观孤残儿童宿舍活动。
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2)
2016 年5月15日是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近日,省政府残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组织开展助残日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残工委决定,从5月起至8月底,围绕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关爱孤残儿童为主要内容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ข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 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Ü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区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集中的阶段性社会宣传活动,加 ﭢ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增进社会对孤残儿童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气氛,有效促进孤残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各县区残联要制定本地助残日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助残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活动计划,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确保助残日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