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以防洪减灾为出发点,做到主动、科学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等级的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使防洪抗灾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序可循。
1.2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依法防洪、科学抗洪,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防洪规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实施细则》、《城市防บ洪预案编制大纲》、《水库防洪预案编制大纲》、《鄂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现状趋势
1.4.1基本情况概况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南,地理座标东径114030,—115005,,北纬30001,—30036,。东邻黄石市,西接武汉市,北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南接咸宁市。我市东南丘陵起伏伴有低山,是幕埠山余脉的延伸地带,北部沿江属垄岗平原,中部湖泊星罗棋布,地势低洼,为水网湖区,西南濒临梁子湖,是低丘岗地。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50mm,降雨日129天,降雨总量20.3亿m3。多年平均迳流深594mm,平均迳流系数0.44,迳流总量8.93亿m3。年降雨量在地区分配上,总趋势东南大于西北,南部太和、公友一带年均雨量1400毫米,西北葛店、华容一带,年均雨量仅1200毫米。降雨年际变化大,丰水年雨量20xx.3mm(1986年),变差率2.56倍。降雨量年内分配也不均,主要集中在4—7月。占全年的55.9%。 我市主要湖泊有梁子湖、鸭儿湖、红莲湖、梧桐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等,较大的河港有长港、薛家沟、新河道等35条,总长429公里。全市现有涵闸169座(其中沿江涵闸15座),总排水流量2364秒立方米,电力排涝站205处,装机488台套,容量4.1万千瓦(不含樊口泵站),总排水能力236秒立方米;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3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27座),有效库容3923万立方米。全市现有千亩以上圩垸92处,内湖圩堤282公里,堤顶高程一般为20至23.5米,堤面宽3至6米,圩垸面积48万亩。
1.4.2历年洪涝灾害情况 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了流域性组合型大洪水,在鄂州历史上实属罕见,其暴雨强度大,汛情来势猛,洪峰次数多,高水位持续时间长,险情出现多。5~9月份,降雨量达 1362.7 mm,占全年的71.4%;其中7月21日至23日,我市城区3天共降雨量达427.9mm,整个7月份降雨量达777.9mm,月降
1.4.3发生洪涝灾害的主要特点
一是灾害经济损失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堤防保护的人口不断增加,各行各业高速发展,淹一次其经济、政治损失越来越严重。
二是暴雨形成外洪内涝,背腹受敌的严峻形势。长江发生大洪水一般在5~8月份,同时也是鄂州多雨季节,暴雨、大暴雨多发生期间。因此, 外江发生大洪水的时候,内湖湖区伴随发生了内涝灾害。外江水位居高,又直接影响内湖渍水的自排和提排,如1998年,因外江水位高,洋澜湖泵站、花马湖泵站因超驼峰,被迫停机,部分城区受渍,整个花马湖流域周边6万亩圩垸和花湖经济开发区全部受淹。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江洪水和本市境内或本流域由于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境内主要河流洪水泛滥、山洪暴发、水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洪涝灾害及洪灾应急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组织机构
鄂州市防汛除涝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卐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鄂州日报社、市监察局、市农机办、市樊口泵站、市防汛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樊口水文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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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湖泊水位控制站水位超保证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28.20米,梁子湖水位超过21.36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均超过最高洪水位时,并预报还上涨。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万人以上(含1万人),5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含1000间),1万间以下。
(5)中型小
(一)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I级(红色):
(2)主要河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中型水库、小
(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区级以上城镇安全。
(4)中型水库、小
(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5万人以上(含5万人)。
(6)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含1万间)。
一般洪涝(Ⅳ级预警)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和发布;较重洪涝(Ⅲ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严重洪涝(Ⅱ级预警)和特大洪涝(Ⅰ级预警)报上级机关确定和发布。
洪涝预警级别确定后,市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区街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同时通过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等媒体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应的级别预警预报。
3.5预警警报的解除
当降雨量减小或停止,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显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洪灾应急预案的分级启动
洪灾级别确定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审批内容见附表),启动高级预案时,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洪灾信息处理程序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及时向市气象局、樊口水文站和各区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气象、水文、中型水库雨水情、险工情、各地汛情及洪涝灾害等信息,按照洪灾出现的程度等级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制度进行。在出现较为严重洪水灾害过程时,适时填报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综合汇总材料,编制防汛简报,并向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和指挥长报告,向上报送的灾情报表和综合材料须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签后才能上报。
防洪减灾响应程序
发生Ⅳ级洪灾时:主要由各区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主要应急响应,防汛队员上堤巡查,水利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民政、卫生单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病等。同时,市防指要及时掌握情况,情况严重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发生Ⅲ级洪灾时:主要由市级响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状,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部队官兵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市防指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严重时,向省应急机构请求指导和协调。
发生Ⅱ级洪灾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响应命令,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服从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做好各项抗洪减灾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各地防汛指挥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指要派出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随时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通报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行业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发出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发生Ⅰ级洪灾时:按照上级发布的响应命令,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各项防洪抗灾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抗洪救灾。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加强防守,科学调度,随时召开专项防汛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