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4-12-26 11:48:0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 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同时,网络谣言也屡见不鲜。网络谣言对社会具有危害性,是一种应当接受法律处罚的行为。网络谣言的产生与社会机制不完善有着密ภ切关系。本文将介绍网络谣言的界定、危害和抵制措施。

【关键词】 网络谣言;法律;责任;抵制

一、网络谣言的界定

《新华字典》对谣言的解释有三种:一是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话;二是没有公认的传说;三是民间流传的评议时政的歌谣或谚语。《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界定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消息。综合两种定义,笔者将谣言定义为没有公认的传说,一种未经权威机构证实、在民间流传的信息。而网络谣言则是一种在网络中流传的谣言,这种谣言的特殊性在于其流传的平台是网络。之所以将其单列出来加以探讨是由于网络在信息传播上有得天独厚的迅捷性和广泛性。

二、网络谣言的危害

网络谣言既有针对公民个人的诽谤,也有针对公共事件的捏造。小而言之,网络谣言败坏个人名誉,给受害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困扰;大而言之,网络谣言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威胁,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2011年3月,在日本发生特大地震后仅一周,中国多地发生群众抢购食盐的事件,而这一切都源于一则“食盐能抵御核辐射”的网络谣言。“抢盐”闹剧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影响了群众的日常生活,甚至闹成了国际笑话,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给国家形象造成了损害。

2013年8月21日,网上出现了关于“成都高新区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的虚假信息,引起市民恐慌。经查,当日下午,赖某在某**群内针对其他网友上传的一张照片,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连续发布了“听说那个人手里面有爆炸物”“车里面还有人在哭,被当人质了”等虚假消息。刘某在**群里看见该内容°后,随即编发了“成都市政府附近奥克斯广场发生劫持公交车事件。据说劫持者持有爆炸物,公交车上有人在哭,车上有小朋友,****已到,正在劝他。希望不要伤及无辜群众。”等内容和相关照片上传至自己的微博。该微博内容在网上迅速传播,引起市民恐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赖某、刘某随后被拘留。

在诸多网络谣言中,针对社会公众人物、社会****道德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谣言,危害是最为广泛的。这类谣言从根本上破坏公众对政府、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信任,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影响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信心。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北京市公交系统的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因贪污腐败被抓。虽然相关部门及时澄清,消除了谣言,但这则谣言把“全国劳模”和“腐败分子”相联系,ง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劳动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信任。还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说“军车进京”、“北京夜里响起了枪声”。但实际上这是子虚乌有的凭空捏造,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罚。这类谣言极易造成群众的恐慌心理,影响社会稳定。短短的一篇网络帖子、一条手机短信、一则网络笑话,看似无足轻重,最终却会玷污公民名誉,威胁社会稳定,影响群众生活,破坏国家形象,后果不可谓不严重。

三、网络谣言产生的社会性

网络谣言的出现,是由于相关公益主题的重要程度以及有关该主题的真实信息被信息持有人的刻意模糊处理的模糊程度所叠加在一起之后而形成的。叠加是在乘法的作用而不是在加法的作用上运用的。除了重要性和迷糊性这两个条件之外,谣言的产生还有两个重要条件:人需要行动但却迟疑不决,期待身边的形势得到充分肯定;总体形势要求在一些基本层面上群体成员必须共同行动而不是个人单打独斗。

网络谣言的产生并不能全归结于谣言制造者的主观恶性,谣言的产生是社会的产物。由于社会缺乏信息公开机制,民众在重要事项面前不能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因而只能转向听取谣言,谣言因此而获得广阔的市场。虽然政府机构也会公布信息,然而由于政府自身定位不清,服务意识不强,所公布的信息往往是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而公布,并不真实、全面、可靠。近些年来,政府的种种不利表现被报道纰漏后,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在客观上为谣言提供了土壤。

四、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及抵制措施

(一)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웃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策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网络谣言的抵制措施

谣言捕风捉影、似是而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但谣言之所以成为谣言,就是因为它缺乏事实根据。因此,事实与真相是谣言的天敌,只有用事实才能打败谣言。而这需要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共同努力。

对政府以及其他权威机构而言,在发生谣言时,需要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因此,政府及其他权威机构应尽快熟悉和掌握网络工具,熟悉其运作规律。

对公民个人而言,则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发言之前,应首先考虑自℃己的发言是否有确凿根据,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捏造事实,不传播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蜚语,是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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