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扶贫办“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办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办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市“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开展扶贫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扶贫工作者和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扶贫工作依法治理,加快扶贫开发法治建设进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市扶贫“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为了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办把“五五”普法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了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着力抓负全责,各科室具体抓负直接责任的组织机构。我办还把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了工作重心,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做到了年初有方案、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工作经费有保障。办领导小组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调整工作计划,听取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使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机构健全,齐抓共管。我办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向华任组长,办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扶贫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全体职工齐抓共管的格办,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落实责任,全办参与。我办每年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各项扶贫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并使普法工作与扶贫业务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保证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科学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动普法进程
为认真抓好落实,我办将“五五”普法工作同扶贫开发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办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思发3号)文件下发后,我办按照该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了《思茅市扶贫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明确了全市扶贫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内容、工作措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将依法治理工作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一起部署,整体推动。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全市扶贫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提高法律素质,全方位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依法治理,为我市扶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化进程,为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教育,扩大宣传,促进普法深入开展
(一)坚持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我们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同时,认真组织全办职工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政策法规,并将其纳入年度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和普法学习范围,提高了扶贫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理念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贯彻执行扶贫政策法规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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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培训,注重学习实效。按照思茅市法制办《关于举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市统一考试的通知》要求,做好制订书籍、组织考试及阅卷等工作。8月我办组织了16名领导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应参加人员16名,实际参加人员16名,参考率100%,及格率100%;按照《中共思茅市委党校关于短训班学员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6月我办领导参加县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的学习;按照市普法办《关于组织科级干部普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了5名科级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应参加人员5名,实际参加人员5名,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全面检查了扶贫“五五”普法知识的学习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宣传,丰富普法形式。坚持执法为民、公平正▼义原则,不断创新扶贫法治服务的理念和方法,力求亲民、便民、利民。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新闻舆พ论监督,切实增强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一是加大扶贫部门信息化建设力度。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主平台,将扶贫编制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在网上进行主动公开,实行各种通知公告网上发布、各种扶贫政策网上查询、各种疑难问题网上咨询。充分发挥了网络ว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平台和载体作用。按照市政府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建立了 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推行重要事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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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法行政,提高扶贫工作依法治理水平
(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将办公制度、科室分工、成员责任等各项内容明确上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我办将审核批准的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补助,自以来在《日报》进行扶贫项目公告共34期,各县、乡、村实行挂牌明示制,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扶贫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实行市到县到乡到村到户四级公告公示制度,把扶贫项目数量、建设内容、补助 ッ对象、补助标准、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物资发放等情况向群众作出明确的说明。重点村设立告示牌,标明村名、挂钩领导和驻村干部姓名、帮扶单位及投资数额、实施起止年限等内容,项目建设后都设立简易简介牌 ,做到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二)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行为,我办积极支持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要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上报清理结果,严格执行清理决定。经严格核对,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取消和调整非行政审批项目3项,保留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项。完成清理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告了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公开透明。
(三)认真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家庭”的活动。利用每年一次的“
六、一”儿童节,在本单位子女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扶贫挂钩工作,深入澜沧县新城乡开展禁毒防艾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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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我办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扶贫编制工作的全面履行。由于法律素质的提高,五年来,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普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的形式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本部门工作内容多、任务重、人员编制少、工作人员兼职多,有的工作不够深。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法律性强。我办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与《纲要》的规定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办将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办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努力推动我市扶贫普法工作在下一个五年普法规划期间取得新的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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