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实施“两免一补”工作自查报告
郧县实施“两免一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鄂教财[2005]17号文件通ช知,我县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两免一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郧县地处鄂、豫、陕三省交界,老、少、边、贫、库俱全,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共有20个乡镇(场),近60万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24元。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91423人,其中小学45883人,初中45485人,特校55人。通过调查摸底,郧县共有贫困学生35000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8%。
2005年春季,我县享受国家“两免一补”资助19314人,其中小学11805人,初中7400人,特教109人,占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1.1%。落实“两免”资金229万元,其中国家免教科书64万元,省免杂费165万元。
2005年秋季,省下达我县“两免一补”资助名额19514人,其中小学10531人,初中8874人,特教109人,比春季增加了200人。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暂行办法》和《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省下达的资助名额全部落实到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关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县财政今年已安排了10万元,每生每年补助100元,共补助寄宿生1000人,并要求于9月20日前将补助费落实到位。补助对象及标准严格按郧财教字[2005]109号文件操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县自实施“两免一补”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刘学勤任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郧政办发[2005]26号),县长柳长毅两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研究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深入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落实情况。今春开学,副县长刘学勤带领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人深入全县部分乡镇专门检查“两免一补”工作落实情况。县教育局也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了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定编2人,各乡镇也成立了以镇长或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由教育、财政、民政等单位为成员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贫困生资助有关工作。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两免一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严格。为了做好这项“惠民工程”,各乡镇、学校通过标语、广播、新闻媒体、校内、外公示栏及学校师生大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和学生家长了解“两免一补”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让广大受助✿学生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6月,我县还统一印制了“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单3万份,分发到全县贫困学生和贫困学生家长以及广大群众手中,营造了全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三)严肃政策,规范运作。“两免一补”工作是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我县财政局、教育局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做到严肃政策,规范运作。
一是严把个人申请关。我们要求各乡镇、学校申报贫困生一律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有村委会、财政所和基层学校在受助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二是严把资助条件关。今年6月,我县教育局、财政局依据《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规定了申报贫困生的范围、对象、基本条件和贫困生家庭界定标准,切实保证了孤儿优先、残疾优先、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优先、因突发事件导致的家庭贫困的子女优先和绝对贫困家庭子女优先。
三是严把公示公告关。首先是把“两免一补”政策在乡、村、组和学校进行公示;其次把享受“两免一补”的对象及资助标准在乡、村、组和学校进行公示;再次把“两免一补”政策及享受“两免一补”对象及标准在郧县“学生资助”网上进行公示,做到了政策公示,对象公示,标准公示。
四是严把资金管理关。县财政局设立了贫困生资助资金专户,其运作程序是:省拨杂费资金到位后,县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专户,然后由财政所和中心学校共同组织现场退款,实行家长、学生、老师、校长四签字,确保了全县免杂费资金清退到位,未发现克扣、挪用、挤占资助经费现象。
五是严把信息录入关。为了把贫困生的所有信息录入全省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县教育局、财政局及时召开了培训ซ专题会,下发了信息录入文件及操作办法,编制了“郧县贫困生信息录入操作手册”,全县信息录入工作基本没有出现任何误差。
六是严把审核签字关。我们要求各乡镇、学校上报受助贫困生一律实行“五签字”,即班主任签字、基层学校校长签字、乡镇、县直学校负责资助工作人员签字、中心学校校长签字、财政所负责人签字,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
(四)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我县明文规定,乡镇财政所长和中心学校校长是本乡镇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政所会计、中心学校会计和普教干部是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校校长是本校救助贫困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文规定,乡镇财政所和中心学校要派专人参加各学校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复核学生及其家长的申请及学校台帐,并对各校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做好评审会议记录。没有财政所、中心学校参加的评审结果视为无效。县教育局、财政局还经常到基层学校进行检查指导,对“两免一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一查到底,一追到底。
三、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工作
(一)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贫困人口较多,需要救助的贫困学生也较多。由于国家“两免一补”资助名额有限,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我县绝大部分农民家庭比较贫困,且经济收入差距不大,界定贫困学生的标准难以确定,引起少数群众误解。
(三)我县财力有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人数及标准与其它县市有一定的差距。
(四)实施国家“两免一补”工作时间较短,各乡镇、学校的管理措施还不够到位,资助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各乡镇、学校争取乡(镇)、村党政干部的参与程度还不够,党政参与、部门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几点建议
(一)由于我县经济发展滞后,加之南水北调、银武高速公路建设,使全县耕地减少,贫困农民将增加,贫困学生也将随之增加,建议省教育厅、财政厅在分解贫困生资助名额和资金上予以倾斜。
(二)贫困学生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基层学校由于实行“一费制”,办公经费有限,建议省财政厅、教育厅为地方开展资助工作安排一定的办公经费,以促进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三)目前省下达的小学贫困生资助名额稍大,建议今后在下达资助名额时向初中予以倾斜。
郧县教育局 郧县财政局
二○○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