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发挥人大监督优势

时间:2024-11-11 18:48:21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基本的和经常性的工作,监督权的充分行使,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们认为:要发挥好人大监督的优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权威性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但仍然存在着一些认识的偏差。要纠正这些偏差,必须先从思想上认识人大监督的重要性和权威性。

首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相对于其他方面的监督,它是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性的监督。其次,人大监督是人民的庄重授权,是代表人民严肃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再次,人大监督是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样做有利于国家机关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提高效率,保证国家机器协调运转,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被监督者应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看作是尊重人民意志、维护法律尊严、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所为;人大自身要把依法实施监督,视为对国家政权的尊重、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尽当家Ⓐ作主的责任,进而认识到任何应作为而不作为的现象,都是一种失职,都是对人民授权的不负责任。这样,监督和被监督双方都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上,统一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上,并成为相互理解支持和自觉行动。从这个意义讲,人大监督的权威性,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威性的具体体现;它源自法律赋予的至高地位,更靠人大自身的出色作为;实现并维护这个权威性,不仅仅是人大的责任,还需要“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我们应该共同为之努力。

二、突出针对性

目前,我们处在建立市场经济、科学飞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调整的新时期,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力求监督准确、有序、有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要胸怀全局,精选议题。要紧紧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着抓重点、议大事、突难点的精神,选好切入点,确定审议议题。换句话说,就是群众的迫切需要是什么、党委的重大决策是什么、人代会上的决议是什么,常委会就应有重点地选择监督什么。这样,使监督工作与群众同心、与党委同向、与人代会同步、与大局合拍。在监督的量上,要本着“少而精”、“深而实”的原则,每年重点选择一两项工作、一两部法律,监督得深一些,研究得透一些,力度大一些,从内容到形式充分体现务实精神。

二是要贯穿主线,以“法”为重。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工作要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就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突出法律监督这个重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웃要首先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要针对某个时期、某个方面的工作或法律的实施,有所侧重地开展法律监督,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促进“两院”公正司法。

三是要深入调研,知政知情。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必须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要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深入到被监督部门及其相关单位去,围绕审议议题,通过座谈视察、明察暗访、调档阅卷等方法,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分析,做到主要问题清,相关法律法规清,解决问题的措施清,进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出相应结论。

四是要区别情况,科学适度。无论是监督人还是监督事,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都应因人、因事、因法、因时,采用适当方式实施监督,力求最佳效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要注意把握适时、适度、适量。

五是要切实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这是突出针对性的关键之点,也是提高监督的权威关键所在。对列入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要在深入调研、知情知政知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的审议意见。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要努力做到:掌握情况翔实,分析问题准确,运用法律恰当,所提建议可行,具有启迪和采纳作用。只要努力做到了这些,就会使监督的成效落到实处。

三、提高效益性

人大监督也要讲效益,监督就应该有效果、有收益,最终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一般说来,常委会在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后,政府部门要有一个过程,即落实运作——近期效果——终极效果。所谓讲效益,就要体现在全过程中,特别需要在落实运作到“近期效果”这个阶段增强“效益”意识,要追踪问效,督促落实。要把监督体现在会前调研、会上审议和会后跟踪的全过程。为此,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注意了解自己联系的监督对象,对常委会决定、决议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注重跟踪监督;对有些重ญ点问题,常委会还要组织进行跟踪调查、视察,或者要求有关机关就落实情况作口头或书面报告。这样,既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又增强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四、今后工作建议

1、建立廉政报告制度。“一府两院”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的同时,还要就“一府两院”领导成员(包括政府部门领导成员)的廉政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并附上这些干部的财产申报表,提起人大代表审议,廉政专题报告和财产申报表应向社会公布。

2、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作用。

3、强化民主监督。重点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机关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围绕反腐倡廉,积极抓好民主监督。

4、要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易发问题部门主管领导工作程序的监督和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

强化人大监督职权,是法律所定、人民之托、责任所系。为此,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满腔热忱和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集体行权意识,常委会各工委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密切联系实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人大监督的优势,努力实现监督方式和监督实效的统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使人大监督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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