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盟委2017年第1次(扩大)会议精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根据xxxx盟纪委《关于印发<xxxx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发[2017]x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全区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纪委、自治区纪委、盟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 ﭢ委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盟发改系统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结合发改系统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领域政策法规界定等工作职责,重点突出扶贫领域、涉农涉牧和社会民生项目审批(含核准和备案)、资金申报、资金安排等实际工作,加大对项目的分析研判、追踪管理、稽查监督力度,着力做好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做到项目审批规范、资金申报安排公开,实现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资金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覆盖。集中整治涵盖全系统(包括盟、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覆盖全部工作领域和各个环节。盟、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逐一排查问题,对发改工作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确保整治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要针对发改部门工作中扶贫领域、涉农涉牧和社会民生项目审批申报、资金安排分配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整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群众反映ღ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具体责任,整治整改到位。
3、分级负责。在坚持全盟发改系统一盘棋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盟发改委制定全盟发改系统整治方案,负责盟本级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和全系统的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突出整治实效,确保涉及本系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加大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稽察、监管、指导工作。
2、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治乱、减负以及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3、做好发展改革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界定、把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等工作。
(二)重点任务
1、项目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环节中的问题。是否在审批中以权谋私、盘剥克扣、拖延不办;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2、资金申报分配环节中的问题。在涉农涉牧、扶贫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是否在项目单位报销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咨询评估环节中的问题。干ล部职工本人是否在项目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参与经营、兼职取酬;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项目业主接受咨询中介服务;是否在与审批行为相关的中介机构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在代建管理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是否向项目业主推荐、变相指定代建单位;是否为亲友承揽代建业务提供便利。
4、价费管理中的问题。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是否存在利用价费制定便利,接受申请单位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在申请单位报销费用;在价格成本监审、定价调整、价格听证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
5、价格监督检查环节中的问题。是否存在乱处罚,选择性处罚;是否接受被检查对象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等;是否存在不按程序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3月底前)。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盟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郁志云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武慧广和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组长谢金东担任,副主任由盟发改委各位委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盟发改委机关党委负责。二是制定方案。盟发改委按照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全盟发改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做出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宣传启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盟发改系统集中整治办公室举报电话为xx、举报邮箱:xx
2、清理核查(4月-8月)。一是全面自查。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对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存在的重点环节和领域,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对照审计通报、巡视、稽察发现的线索,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要追责到人。二是集中稽察。盟发改委稽察办要会同旗县市区发改ญ局稽察办对2013年至2017年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ヅ进行集中稽察,找出线索。三是内部巡察。盟发改委机关纪委与驻委纪检组对委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单位、部分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进行集中内部巡察,要通过与重点服务对象了解、核实来发现掌握线索。四是强化审计监督。结合盟审计局对盟发改委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可延伸审计至基层、项目单位和个人。五是举报监督。盟发改委已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信箱,各旗县市区发改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现问题线索。六是汇总分析。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和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及时报送清理核查的各种问题和处理措施,集中整治办公室对各类情况、数据等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上报。
3、督查问责(9-10月)。一是配合盟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对重点问题和线索进行督办、查办。二是对盟发改委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由委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对发现和收到旗县市区发改部门及其干部职工的问题和线索,督促及时查处。
4、总结规范(11月-12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制度,确保整治整改到位。组织旗县市区发改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盟纪委和自治区发改委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盟发改委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和旗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梳理涉及“雁过拔毛”式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盟旗发改部门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并落实全盟发改系统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有关问题线索排查、通报的协作机制和共性问题的共同整改机制。对整治工作进展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各旗县市区发改局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
(三)实行快查快结。要畅通信访举报方式和渠道,接受企业和群众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举报。由盟发改委机关纪委与驻委纪检组牵头,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分类别登记,实行开门收集问题线索、及时整改各种问题、从严查处腐败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注重整改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及时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盟发改委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