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经验材料
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经验材料
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经验材料固基础强机制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禁毒法》明确规定了社区开展戒毒和康复工作的任务,这既是对“无毒害社区”创建活动的延续,又赋予了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街道现有在册吸毒人员315人,是**区毒情较为严重的街道之一。
按照上级部署,在市、区两级禁毒办的指导下,街道自去年6月起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近一年来,根据《禁毒法》和相关规定,在工作机制、队伍建设、监护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摸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
(一)领导高度重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专题分析辖区毒情、研究社区戒毒的工作方式,商讨相关工作制度,并在街道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从其他支出项目增拨资金,使试点经费提高到近10万元。
对于试点进展比较缓慢的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找有关人员谈✪话,进行督办,增强了各社区搞好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建立工作机构。在街道禁毒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与《禁毒法》接轨的组织机构,街道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街道社区戒毒领导小组,将司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等部门人员纳入,并明确街道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两名专职人员。
各社区也先后建立了社区戒毒领导小组,由综治委员或禁毒专委负责日常工作。
(三)调整监护力量。按照监护工作要求,以“四位一体”帮教小组为基本框架,针对每名社区康复(戒毒)人员建立了一个监护小组,增加进司法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内医院等单位力量,使每个小组至少包含了一名医务人员、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确保了参加经常性监护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人。
(四)组建监护基地。根据辖区现有条件,争取有关单位帮助,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支持,深田社区“悄悄话✄室”、坑内社区“心灵小屋”提供心理辅导,各社区“爱心课堂”、“绿色网吧”、市民学校等提供技能培训,爱欣养老院则作为公益活动地点,保障了监护工作场所和人员。
二、完善机制,规范工作内容
(一)建立工作制度。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送审稿)》和市禁毒办《试点工作意见》规定,制定了《社区戒毒定期报告制度》、《社区戒毒人员个案监护制度》、《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康复对象定期评估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对原有工作方式进行了调整,重点明确监护对象重要事项报告和批准程序、对监护效果的评价认定方式等新内容,进一步规范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完善工作簿册。结合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通过实地调研,修改了内部工作报表的一些项目,增加对监护对象的动态月报、个案监护方案落实情况月报,在档案中,则修订了个人登记表、谈话记录,增加了《决定书》、协议书、个案监护方案、个人评估表、重要事项报告等内容,使表簿册更加符合新的工作需要。
(三)组织工作培训。为了促进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尽快适应新规范的要求,街道举办研讨、观摩、讲座等活动4场,组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讲解修订后的各项工作标准,并为社区提供相应的工作范本,各社区也召集监护小组成员、志愿者进行培训,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三管齐下,提升管理水平
(一)查清底数掌握动态。组织社区禁毒专委、社区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进一步准确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的基本状况,特别是摸清当前尚在强制隔离戒毒、服刑的吸毒人员情况,据此,按照《试点工作意见》要求,草拟列入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的对象名单和不同监护期限,由社区民警上报公安机关作出决定。
对于新出所人员,则由社区民警、禁毒专委在接茬后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好该人的社区戒毒(康复)审批材料报送公安机关审批。
(二)督促基层落实责任。一方面,落实奖惩机制。
街道、派出所与社区、社区民警签订责任状,明确禁毒任务和指标,规定有一项不达标的社区不能被评定为一级平安社区,全部不达标的社区,其社区书记、主任、综治委员、禁毒委员、社区民警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同时也规定了完成指标的奖励办法。
去年,两个社区由于协议签订率未达标,未被评定为一级社区。另一方面,建立督查机制。
定期到社区对戒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帮助规范工作档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还通过每月通报、召开分析会的方式,摸清脉络,并组织社区交流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成果,促进了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根据《戒毒法》要求和街道现状,街道通过与新闻单位合作、公开招募和上门走访,多方介绍街道毒情和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帮助,动员发动辖区具备教育、医疗、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的热心人士和离退休老领导参加戒毒志愿者队伍,改善志愿者队伍结构。
目前,街道
共有社区戒毒志愿者312人,其中,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约占30%。在此基础上,各社区成立了社区戒毒理事会、社区戒毒协会、戒毒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并按照每个监护对象2人的比例,为监护小组配备了志愿者,提高了监护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监护,抓好措施落实
(一)订立协议。根据公安机关的决定书,召集监护对象宣讲《禁毒法》和有关社区(戒毒)康复的具体要求,集体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对于长期不在本市的吸毒人员,则采取邮寄协议、约定返厦时间、节假日上门等方式签订。个别下落不明的,社区也反复与其家属沟通,让家属在监护人栏签名,以便今后履行监护义务。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除下落不明者外,144名监所外吸毒人员中已有139名签订了康复协议,1人签订戒毒协议,协议签订率为97.2%。
(二)帮扶先行。监护小组根据监护对象的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明确帮教目标和措施,开展个性化帮教。
同时,坚持每周与监护对象见面,沟通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做好记录。监护小组还积极帮助符合政策的监护对象落实低保、申请保障性住房,鼓励他们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上服务,支持他们自主创业,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为他们顺利康复创造条件。
目前,监护对象落实低保待遇的有57人,在公益性岗位服务的6人,自主创业的9人,有正式工作的5人。志愿者也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对监护对象的心理矫正、技能培训、辅导监护对象的子女学习等活动,试点以来,各监护小组利用康复基地,组织心理矫正69人次,举办就业辅导6场132人次,对监护对象子女进行课外辅导288人次。
(三)严格监管。由社区民警和禁毒专委负责,每月组织全部监护对象集中尿检一次,对重点对象,则在走访时突击尿检,以强化监管。
街道也按照20%的比☒例,按月对监护对象进行抽检,并通报派出所和社区。尿检的结果由社区禁毒专委进行记入档案,作为年度评估的依据。
试点至今,监护对象掌控率达到98.73%,1822人次接受了尿液检测,月平均尿检率98.25%,阴性13人次,康复维持率保持了较高水平。
(四)鼓励治疗。召开座谈会,邀请治疗点人员讲解替代治疗的方式和优点,并请坚持参加替代治疗的监护对象现身说法,鼓励监护对象踊跃参加美沙酮替代治疗。
监护小组也主动帮助愿意参加替代治疗的人员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同时与美沙酮治疗点积极联系,随时掌握监护对象参加美沙酮治疗的情况。街道则制定激励措施,对参加美沙酮替代治疗表现较好的监护对象给予奖励,巩固了治疗效果。
现有62名参加美沙酮替代治疗的监护对象中,参加尿检阴性率保持在98%左右。
五、广泛宣传,增强戒毒氛围
(一)坚持常规宣传。印制《禁毒法》、毒品危害、戒毒方式等内容的宣传资料近两万份,发放影像光盘12张,供社区向居民分发和播放;张挂宣传标语100余幅,张贴pvc宣传牌120个,宣传《禁毒法》规定;举办座谈、讲座、挂图巡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19场,巩固《禁毒法》宣传效果。
(二)突出重点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禁毒法》进场所、进校园、进广场、进企业等“七进”活动,先后组织广场咨询7次,禁毒主题班会、校园巡回演讲12场,“平安企业《禁毒法》专题宣讲”3场,场所经营者和服务人员禁毒讲座1场。
在禁毒宣传月、春节前夕,街道还邀请志愿者共同走访监所内吸毒人员,共同学习《禁毒法》和社区戒毒相关规定。
(三)抓好舆论宣传。在试点工作中,街道也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区禁毒办、禁毒大队帮助下,邀请新闻记者采访试点工作情况,省、市新闻媒体对街道试点工作的准备、志愿者招募、签订康复协议以及监护工作等各方面先后报道了9(篇)次,对试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