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规划研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城镇发展的脚步不断加快,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必须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协调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通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来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作为城镇社会发展的基础,土地是城镇人口社会活动最直接的载体,并且是城镇社会活动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城镇土地的重要作用决定了我们必须依据其发展的自然规律,选择和设计出与城镇发展相和谐的城镇土地利用发展规划。
我国城镇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我国土地资源利用概况。通过调查分析我国近年来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可以发现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第一,我国的土地总面积虽然大,但是人均土地面积较少。从国土面积上说,我国是世界第三大国,但人均仅占世界人均土地的三分之一;耕地总面积是世界第四,但是人均面积仅是世界人均的40%,林地面积是世界第七,且人均仅是世界的七分之一。以上的情况都可以说明,虽然我国的土地总量排在世界前列,但是人均占有量则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数,仍属于土地较贫乏的国家。
第二,我国的地貌山地较多,土地利用的地区差异较大,耕地资源紧缺。我国的平原、盆地等可开发的后备资源仅有7600万公顷,可开垦面积只有1388万公顷。耕地多分布在东南部。而由于我国的耕地土地资源分布十分不均匀,开发历史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我国东南部的土地已经开发完善,生产水平很高。但是我国人口也主要集中在东南部,经济发展所需建设用地较多,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第三,目前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各种用地均不能满足需求,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耕地面积还在不断缩减。尤其是目前我国的耕地主要是以中低产为主,许多地方的农作物种植不合理,生产潜力发挥较低;从建设用地上来说,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是城市的两倍;而工厂、矿场造成的废弃用地占到了200万顷,用地资源十分浪费。
我国♒城镇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我国城镇土地资源指的是在城镇建设的过程当中所需要的土地。从其定义可以看出,我国的城镇土地资源即指已经用于建设的土地,同样也包括了已经列入到城镇规划范围之内但尚未开发的土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城镇的发展走向了稳定持续的道路。目前全国拥有5万多城镇,而随着人口增长,城镇的用地面积也在不断增大。在城镇建设的过程当中,土地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和工业用地;而绿化、广场、道路、公共设施等用地却比较少,用地结构非常不合理,尤其是在中小城镇,格外突出。
我国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问题。第一,城镇用地和农业用地的矛盾尖锐。目前我国城镇化的重点就是发展小城镇。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发展,无论是新城镇的出现还是原有城镇的用地扩张,都意味着城镇的建设需要大量土地来开发建设。由于被占的土地绝大多数都是耕地,意味着农村的人均耕地逐年减少,对于我国实现小康目标以及提高农民生活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要适当的控制城镇在用地方面的扩张,做好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保护好耕地。
第二,由于小城镇建设占用过多的土地资源,直接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城镇地位与作用。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仍然以粗放型发展为主,这种发展方式和我国人多而地少的国情不相符。在许多发展较好的地区,城镇之间距离小,仅有少量耕地可耕种,尤其是耕地的质量更是受到了城镇发展的影响而不断下降。人均耕地的减少,则导致了土地产值下降。因此可以得出城镇的发展导致了耕地减少,自然影响农业的健康发展,同样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结构。而小城镇在其发展过程当中集约利用功能发挥不完善,导致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仍以外延式扩张为主。
第三,目前由于我国的城镇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的管理失去控制,土地利用率较低,存在着很严重的浪费现象。小城镇建设的膨胀式发展,导致了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城镇为了追求规模而对一些土地在使用面积上失去了控制,集中体现在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进而导致建设用地闲置等浪费现象频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忽视了城镇化发展的规律,企图利用土地的供给加快来推动城镇化进程,在对于建设用地的划分上忽视了城镇的发展水平,盲目供地,导致了供给过快;另一方面,政府为了财政收入不断卖地。这些现象都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受限,土地大量闲置,容易滋生投机现象。
第四,城镇的集约效应过低。基于目前我国城镇自身特点,土地的使用强度比较低,效益也较差。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发展迅猛而城镇缺乏微观市场调控,导致了城镇发展过程当中用地规模超标的问题较严重:有些城镇过度扩大规模,盲目征用耕地;加上一些单位圈地而不合理利用,导致了土地的大量闲置;这些城镇的建设摊子过大和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协调,导致其财政紧缺,管理缺失;一些基础建设落后的城镇在其发展过程中,土地开发的需求无法满足,导致了土地使用效率低并恶性循环。
第五,管理不科学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由于城镇发展的脚步和城镇经济发展的速度不能相协调,导致了城镇建设往往疏于对环境建设的投入。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不经处理肆意排放,导致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土地的质量也不断降低。而对城镇土地的污染,最直接的体现是城镇周边的农业、养殖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城镇居民的饮用水源。
第六,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并不能适应我国的城镇发展现状。多数城镇的新批用地管理混乱,出现了许多非法占地、先占后批等违规现ฒ象。尤其是一些土地被征之后闲置,导致了农民耕地连年减少,引发大量矛盾。在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的补偿不足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对于集体土地,政府一方面承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另一方面却又强行征地扩建,表明了国家土地管理及使用上的不规范。 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发展的原则
城镇土地资源利用发展的原则指的是在选定土地资源利用方案、对土地资源配置管理过程中所遵循的必要准则,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优先原则。耕地是必不可少的土地资源,是农业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产业部门。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及发展是国家经济、政治以及整个社会稳定及发展的基础。而农业以耕地为生产对象,对土地的肥沃程度、形貌状态等有较高的要求。所以,宜农土地应该优先作为耕地应用在农业生产中。我国目前仍处于人多地少的状态,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选定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的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安排农业耕地,保护农业生产与发展,这也是我国长久坚持的方针政策。
整体原则。土地资源作为生产资料具有多重用途,不同行业领域的生产者对其有各种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任何地区就土地资源利用配置过程中结构布局,应实行统筹兼顾的原则。只有这样,在协调各产业、各部门对其需求的过程中,才能做到“地”尽其用,以避免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如此,才能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持续及协调利用,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建康和正常发展。给予不同行业、部门配置不同数量、不同形状、不同面积以及不同开发程度的土地资源,让其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上各有特色。同时,在各下属部门中,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也应做到全面、均衡。由此看来,在土地资源整体利用中,应做到均衡、协调与系统。
可继承原则。土地资源利用配置与布局是人类长期生产活动中积累的经验,是有其合理性的。在对城镇土地资源进行配置时,应当考虑其土地利用发展时序,即现在与将来的土地资源利用配置。然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以现在的土地配置系统为基础的,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继承其可用部分,去除其不合理的部分,以达到某一特定时段土地利用的需求及目标。对过去配置方案的全盘接受或否决都是不科学的。在实践中,城镇土地资源的配置都应在尽量保持原有方案相对稳定性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对其进行优化和改良。
动态原则。土地资源是自然经济的集合体。作为第一产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时,与生产力的结合构成了最基本的生态经济系统;同时,作为其他产业的生产要素时,在某一特定时空中又是一特殊的社会经济系统。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土地资源与人类活动,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土地资源配置系统都会形成。由于土地资源以及生产力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一旦某些因素改变,特别是社会经济要素的改变,必定将导致既定配置方案的改变。所以土地资源配置方案的优化是具有时效性的。
可持续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被提出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概念以及原则也相继确立,城镇土地资源利用配置也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实质上是指在达到现在和将来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同时,要保证土地生产力的持续性。在建立可行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路线并保证城镇经济实体的同时,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应提高生产效率、依靠科技发展、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从而实现人口、产业以及生态环境良好协调的发展。在实践中,应依据城镇的土地适宜性进行土地配置,设立法律法规,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
对我国城镇土地资源发展规划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政策,优化土地利用,促进城镇用地协调健康发展。城镇土地资源利用的协调发展规划意味着不仅✫要注重量,更要注重质的发展。换言之,不能仅仅注重效益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注重环境、设施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发展。目前根据城镇用地情况,必须在平衡土地利用的同时,做好对于城镇土地及空间延伸的规划。在合理的结合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的接受能力之上,合理地选择城镇土地利用的扩展方式,合理地布局城镇的住宅区域以及道路系统等。
首先,要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按照效益最优原则,确定有级差的地价,调节土地供给,尽量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将“占地多、效益低”的工厂逐步迁出城镇中心位置。其次,在城镇中建立起分布合理、类型多样的生态绿地系统,充分满足城镇居民的审美、心理、生活要求,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再次,合理地开发城镇土地资源。城镇空间的扩展往往意味着对城镇生态系统的破坏,一部分生产者对于资源的不合理占用就意味着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要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土地资源。
完善城镇土地资源的管理政策,促使城镇发展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的城镇土地管理政策在以下两个方面亟待加强:一方面要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脚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转变土地管理观念,完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发挥政策对于城镇土地利用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在这个过程当中,首先,要改变以往的数量指标管理方式思路,把对于数量、指标的管理改为对于用途、规划等方面的管理;其次,由于在空间上,城镇和农村是连为一体的,不能把城乡孤立地看待,要统筹兼顾,对于城乡之间的用地进行统一管理,全方位拉动城镇土地的可持续发展,从整体上提高城镇用地的效益。结合城镇土地使用私有化程度较高的特点,采取相应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区整改积极性,推动城镇改造。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居民环境,鼓励乡镇企业逐步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合理规划城镇绿地,促进城镇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由于城镇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周围生态平衡,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在满足城镇居民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品质,建设和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持城镇生态及优美景观。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要保护生态环境较为脆弱的区域,制定保护措施,防止过度以及不当开发;第二,完善景观结构,使得城镇绿地分布合理,建立起可以自我供给的动态城镇生态结构;第三,保护生态多样性,用多元化、多样化的景观实现生态发展;第四,采用低能战略,鼓励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节约用水、控制径流等方式节约能源,控制自然灾害;第五,重视建立城镇自然保护区,特别保护生态环境与绿化系统的一体化发展。
对小城镇的土地投资制度进行创新,发挥投资的作用推动城镇建设。曾经,单一的政府投资政策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脚步。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土地政策极大地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发展的格局。企业、个人等民间力量纷纷涌入到城镇土地投资中来。在投资模式创新的今天,必须要统筹投资的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兼顾加强市场的规范化。若忽略了规范化,就会使城镇土地的利用陷入无序化,则不仅无法合理利用投资资金,更重要的是会严重破坏城镇的结构布局、生态发展,导致了急需建设和居民区开发不配套等等,最终会严重影响到城镇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因此,可以采取以下政策:第一,合理地规划,对城镇土地进行有偿使用,发展房地产市场,将土地税作为城镇进一步发展的财力支撑;第二,改变城镇基础设施投入模式,对于以往只投入不回收的模式改造为有偿回收和资金累积,把基础设施投入向动态方式发展,或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对基础建设进行投资建设;第三,发展与城镇住宅相配套的金融体系,推动城镇土地金融政策健康持续发展。
结语
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土地成为了社会发展过程当中最为宝贵的资源,土地紧缺将会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已经成为了我国发展城镇化的必要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建设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但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人地矛盾将会长期制约城镇的发展。因此在城镇建设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与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及应用土地资源,才能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根本上改善当前我国土地利用的困境,使我国国民经济真正实现健康及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