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毒品犯罪发展脉络探析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的跨境毒品犯罪
我国历史上最初形态的毒品就是鸦片。鸦片从唐代开始传入中国,我国在千余年的漫长岁月里基本上将其当作药材使用,少量的种植、吸食和贩卖鸦片的危害性也远远没有达到封建统治者眼中“犯罪”的高度。然而,随着中外交往日益频繁和加深,我国历史上最初形态的毒品犯罪即跨境毒品犯罪产生,鸦片在封建社会衰落时期的清代终于有了广阔的市场,西方殖民者利用鸦片将中国紧✞紧关闭的大门扣开,大量白银流到他们肮脏的口袋之中,数以万计的中国百姓因为鸦片家破人亡。可悲的是,迫于西方殖民者的坚船利炮,很长一段时间内愚昧的清朝统治者对跨境毒品犯罪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没有认清跨境毒品犯罪于国于民的巨大 Ü危害,直至鸦片战争前夕,鸦片泛滥更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危及到了清政府的财政收支,影响到了清政府军队战斗力,清朝统治者才下决心禁烟,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领导了轰轰烈烈的“虎门销烟”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西方殖民者的跨境毒品犯罪。但是,随着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清王朝的覆灭,我国的跨境毒品犯罪不仅没有绝迹,反而随着国外制毒☢技术的不断进步,衍生出了类似吗啡、海洛因、高根、红丸、快上快、大麻、可卡因等毒品,加之中国较长时期内乱,地方军阀割据,各自为政,禁毒态度不统一,跨境毒品犯罪愈演愈烈。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跨境毒品犯罪
新中国成立以来,跨境毒品犯罪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有变多、从多转滥的发展过程,其基本脉络可以归纳为:零星发案阶段――过境贩毒阶段――过境与入境并存阶段――多头入境阶段――多头入境与出境并存阶段。这些阶段虽然很难找到一个准确的时间点把前后两个阶段截然分开,但大致的脉络应该是清晰的。具体表现为:
(一)零星发案阶段
✄ 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跨境毒品犯罪基本上处于零星发案阶段。这一时间段的时间跨度可以从我国宣布禁绝毒品以后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新中国建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就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全国普遍成立了禁毒委员会,特别是毒品重灾区的省、地、州、市、县均成立该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公安部门取缔烟馆,严惩贩毒分子,登记烟民并帮助他们戒毒,使得我国境内毒品市场萎缩,犯罪分子跨境贩毒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还要面临极大风险,因此跨境毒品犯罪处于低发期。
(二)过境贩毒阶段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实行全方位改革开放政策,跨境毒品犯罪则体现出以过境贩毒为主的特点,即所谓毒源地和消费地两头在外,我国某些地区只是过境地。在我国边境沿海地区国际贸易日益繁荣的大背景下,贩毒集团和贩毒分子为追求高额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将产自“金三角”地区的毒品通过过境云南、广西、广东等地销往港澳乃至国际市场,导致°跨境毒品犯罪在我国愈演愈恶劣。数据显示,进入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仅在云南边境地区,跨境毒品犯罪日趋增多,先是小数量的零星渗透,不久便是大批量的规模进入。1984年,云南省就查获300多起贩运鸦片50两以上的重、特大案件,1985年这个数字就达到了548起,其中还包括贩运海洛因等精制毒品案。
(三)过境与入境并存阶段
(四)多头入境阶段
(五)多头入境与出境并存阶段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在毒品市场上的走销,且其制作工艺相对简单,原料易得,加之由于边境地区不断加大查缉力度,毒品入境和长途贩运的成本增大,为满足境内毒品消费市场的需求,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部分省区偏远地方建立冰毒加工厂,生产毒品直接销售,除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之外,甚至还通过各种渠道销往境外,这也构成了跨境毒品犯罪在新世纪所呈现出的又一特征,即多头入境与出境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