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下食品质量安全体系
一、食品安全需要公共经济主体的介入
食品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后验商品”,只有在消费者实现消费之后才能知道食品是否具有安全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即使消费之后也不知道。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无法从其外表看出,购买时,消费者只能凭借经验作出判断和选择。由于食品的生产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广泛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质量责任的不可追溯性,以及政府监管的分段模式,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这就需要政府和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始终坚持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二、政府构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模式
(一)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要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引导各标准化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规范技术规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格控制农牧渔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等,确保生产产品的优质安全。2.稳步推进品牌化建设。加强品牌认证工作,健全扶持政策措施,扩大产品认证覆盖率。同时,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获得品牌认证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包装上市,坚决维护好认证品牌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二)强化投入品监管工作
1.健全投入品控制体系。对允许使用的投入品、添加剂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投入品、添加剂的销售渠道,对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帐,严格记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立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体制,保证无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2.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源头控制,制定相关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保证农药销售可追溯。
(三)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追溯体系;对食品、种植养殖全过程、♡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四)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1.健全完善食品质量例行检测体系。通过对农贸市场、各个超市、蔬菜基地、畜产基地、水产基地、林果加工厂ด等食品企业进行样品抽检,建立不合格产品问责和追溯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根据政府制定检测要求,抽检样品交由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区检验监测中心进行检测。监测中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检测结果交由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结果对外通报。2.建立并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农业、畜牧、林业、水务、食药监、质监、工商部门要重点针对生产和经营两个领域,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公开承诺,完善、整合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
三、政府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可通过加大对食品企业建设、质量认证、产地检测室建设、监管员补助等投入,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奖补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二)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ส培训,制订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宣讲,强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建立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
为保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