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制度的博弈分析
按照宪政经济学的理论,规则对于规则下的行为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1]在侵权责任制度中,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它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同的行为导向。其中,以交通事故中的行人和司机模型最为典型,不同的归责原则,会对行人和司机在采取不同行为(战略)的时候产生不同的引导,并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不同的分配。本文拟从博弈角度对交通事故中不同的侵权归责原则进行分析和比较,并指出在陌生人社会那种规则最适合社会的发展。
一、无责任法律制度
可以用以下二元矩阵来表示司机和行人之间的标准博弈,每个当事人在四个不同的战略中进行选择,下表中每一格给出了相应战略搭配下的当事人收益情况。
图Ⅰ无责任法律制度
司机
不谨慎谨慎
行人
不谨慎-100,0-100,-10
根据理性人理论,在此规则下的博弈中,保持谨慎将会给司机带来10元的成本而没有任何收益,也就是说不谨慎行驶比谨慎行驶能带来更高的收益,所以司机将会选择不谨慎策略。而不论司机采取什么策略,行人总是劣于司机的收益。即,行人在此制度下没有占优策略,他的行为只能针对司机的不同行为采取而不同的策略,是被动的。当司机谨慎时,行人最优策略也是谨慎。但是,如上分析,司机不可能采取谨慎行为。于是,行人在司机采取不谨慎行为的时候,最高收益也是不谨慎行为。最终,这样的规则制度就导致司机和行人都不谨慎行为,社会秩序不稳定,人们失去安全感。 ¢
所以,在一个司机没有责任的法律制度下,司机几乎没有激励去保持谨慎,最终导致要么交通事故频发,要么行人行为成本巨大。因为,在一个人们粗心大意行为而不要承担任何责任的社会,人们一般都会更加粗心大意的行为,人们不能完全内在化他们行动的成本。所以,为了更好的寻找社会秩序的稳定制度,我们要抛弃这样的制度。
二、纯粹严格法律制度
纯粹严格法律制度是指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此时,司机无论谨慎与否,都要承担行人的损失,♋矩阵表示如下。
图Ⅱ纯粹严格法律制度
司机
不谨慎谨慎
行人
不谨慎0,-1000,-110
通过重复占优概念,司机将认识到行人将不谨慎行为,从而自己也采取不谨慎策略,进而导致事故,司机承担事故全责,保持谨慎不带来任何收益。这样,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行人将没有刺激来保持谨慎,可见,它和无责任制度一样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只不过把责任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互换了而已。
三、过失与受伤者自己过失
过失与受伤者自己过失责任制度是指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只有在司机存在过Ⓐ失而自己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损害赔偿的责任制度。过失与受伤者自己过失责任制度和无责任制度、纯粹严格法律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后两者责任都归责于博弈双方当事人的一方,而前者则将事故责任分配给博弈的双方当事人。二元矩阵表示如下。
图Ⅲ▼过失与受伤者自己过失
司机
不谨慎谨慎
行人
不谨慎-100,0-110,-10
在此博弈中,行人存在占优战略,即保持谨慎,而司机则没有占优战略。司机是否保持谨慎取决于行人的策略――若行人保持谨慎,则司机的最优战略也是谨慎;若行人不保持谨慎,则司机的最优战略也是不谨慎。通过重复占优理论,司机通过对行人的理性预测而推测其将采取谨慎措施而不会莽撞地过马路。这样,可见司机将会认识到行人会采取谨慎战略,而在此情况下,司机的最优战略也是保持谨慎。这样,博弈的双方当事人都会因此而受益,不会发生事故。因此,在这种法律制度下,司机和行人都将会保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