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作为“文化遗产”的文化意义

时间:2024-12-26 15:33:1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是年圣诞节前后,“中国琴会”副会长、著名古琴演奏家龚一先生在上海组织了一次 大型活动,叫做“03古琴松江行——庆祝中国古琴艺术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作’”。龚一老师请我做了一场报告,也邀请了“中国琴会”会长吴钊先 生,以及中央 音乐 学院古琴教授李祥霆先生和赵家珍女士等。会间,上海东方电视台音 乐频道采访我,当时,万导演问了几个尖锐的 问题 ,其中一个就是:有人说,“中国古 琴艺术✄”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一种遗憾,对此,你怎么看? 应该说,这个问题提得确实尖锐。我当即回答说:如果有人说是一种遗憾,那么,遗憾 的不是“入选”本身,而是“为何”入选。也就是说,“入选”本身是好事,这是毫无 疑问的。但为何又会遗憾呢?这就不能不让人思考了。

众所周知,“礼乐文明”不仅是酝酿中华文明的温床和创生根基,同时也是与她共生 的主体精神命脉。从形式上说,“礼乐文明”具体表现为“诗歌”、“音乐”、“舞蹈 ”等艺术形式;从本质上说,她化为一种贯通各种艺术中的本体精神,体现出“乐”的 核心地位,从而以“琴”为代表,在华夏儿女的心目中具有了一定意味,进而以“琴、 棋、书、画”的审美化方式为人生涂上一层浓浓的亮色。在中华文化传统基本没有断流 的条件下,以实践理性精神来对待日常生活的态度实际上潜含着一种发端自原始“乐舞 精神”的审美式人生意味。于是,华夏先民们自觉不自觉地于无形中由“六艺”和“琴 、棋、书、画”开始“修身”,继而去勉力实现主流文化那“齐家”—“治国”—“平 天下”的人生抱负。

如果明确了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不能仅仅着眼于琴“器”本身,而应该将她作为一 个整体来进行审视,也不能简单地将“琴文化”进行工具化、技术化、狭窄化的理解。

颇感吊诡的是,本应该活跃于生活中的“琴”现在却成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的保护对象,这究竟是中华文化之幸呢,还是某种意义上的悲哀?联系现状,就不能不 让人唏嘘、扼腕,因为我们的某些文化传播者似乎对于“琴”、“瑟”、“筝”等的区 别也不甚了然。例如:1995年热播的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的“弹琴”,画面道具用 的是“瑟”,而配音却是“筝”。电影《秦颂》中高渐离弹的“琴”实际上迟至唐代才 基本形成定制。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曾经流传上下四千年、广布 社会 各阶层 的“古琴”已经远离了我们的当下生活,几近于成为一种“博物馆艺术”。既然如此, 当然就是一种“遗憾”。

琴人李静《祭九嶷先生》中有一段题诗,题旨高远:“乐先礼生,亦先礼坏。礼乐既 亡,纪纲斯败。秦火烬余,乐惟琴在。”

中华琴文化源远流长,其内涵博大精深。早在先秦时期,“艺”就已经成为中华民族行为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而且,“琴、棋、书、画”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 内容 。这时,为首的“琴”既是 一种娱乐身心的工具,同时还有着更为内在的文化意韵。也即是说,她不仅是个体修身 养性的器物,其中还渗透着一种发自远古的“乐教”精神。因此,“琴”并不简单就是 一种乐器而已,而是某种文化之“道”的转换策略,具有一种“无用之大用”的特点。

应该说,“琴、棋、书、画”是中国传统士人们的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将生活方式艺 术化,艺术行为生活场景化的真实写照。其时,古人们的弹琴、吟诗、下棋、作画等, 更是出于一种雅兴,出于在游戏中防止“畸趣”现象存在的真实想法,这或许 就是一种典型的“寓教于乐”的方式。例如,宋代 哲学 家邵雍有一首诗,叫作《古琴吟 》,颇有意味:长随书与棋,贫亦久藏之。

碧玉凿为轸,黄金拍作徽。

典多因待客,弹少为求知。

近日童奴恶,须防煮鹤时。

可见,“焚琴煮鹤”在文化人看来,简直就是一种“俗不可耐”的败兴之举。所以, 引导大众的文化趣味走向一个更为健康的方向,将传统文化中的某些“雅趣”融入到他 们的生活和生存方式之中,并通过感同身受的玩味,来达到一种对主流价值观念的无意 识认同,进而意识到生命的意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教育 方式。若从“琴器 ”—“琴曲”—“琴艺”—“琴学”—“琴道”—“琴人”的 历史 演进轨迹看,我们就 可以发现这样一些不能不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

首先,“琴”并不简单到只是一种“乐器”。中国传统文化非常强调一种现实人生的 情感体验,并从中熔铸一定的思想感悟。他们往往并不是超验地单纯追求一种所谓“为 审美而审美”的人生价值,而是注重在生活中强化品位,在那雪泥鸿爪、吉光片羽的生 活细节中锻冶出审美感受、人生体验与价值意义。文化,只有相对于个体的生命,才具 有情感意义,也才不是死寂的。正因为有了人类生命对它的深度挖掘,她才不断显现出 充盈的生命力。因此,文化的意义和终极价值就在于激活现实生命个体的情感因素,“ 中华琴文化”就正是这样一个典型。传说中孔子随师襄学琴的故事就很有启发意义。

孔子学鼓琴于师襄子而不进。师襄子曰:“夫子可以进矣!”孔子曰:“丘已得其曲矣 ,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夫子可以进矣!”曰:“丘已得其数矣,未得其意也。 ”有间,复曰:“夫子可以进矣!”曰:“丘已得其意矣,未得其人也。”有间,复曰 :“夫子可以进矣!”曰:“丘已得其人矣,未得其类也。”有间,曰:“邈然远望, 洋洋乎!翼翼乎!必作此乐也!默然思,戚然而怅,以王天下,以朝诸侯者,其惟文王乎? ”师襄子避席再拜曰:“善,师以为文王之操也。”故孔子持文王之声,知文王之为人 。

由得其“曲”,继而得其“数”、“意”、“人”、“类”,就是通过循序渐进、通 达人性深处来领会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多层意韵。“琴、棋、书、画”作为人们的生活 写照,要认识到她的审美文化特性。它融艺术修养于日常生活之中,当不失为一种恰当 的艺术化生存策略。

其次,以表现中华文化精神为内在质素的“琴文化”也不仅仅是一种“艺”,她其实 有着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曾几何时,她是人们生活方式的行为准则,所谓“众器之中 ,琴德最优”。她与我们中华文化中“君子以玉比德”的早期审美观念达到了 高度一致,“琴”由丰富的情感、精神领域出发,将个体的生命感受与人类直观的生活 世界互为交融,于是,“琴”就由“器”走向了“艺”,继而走向了“学”的路程。

再次,由“自娱”而“娱他”,由“修身”而“齐家”直至“治国”、“平天下”等 ,“琴”就打上了浓郁的文化色彩,乃至意识形态性特征。但是,“琴学”的发生 发展 轨迹却是以激发与舒张情感的脉动走进人们生活的,她是以一种生活的文化性超越来印 证人类生存的诗性特征——“寓教于乐”。

例如,古人视弹琴、下棋、写字、作画为修身养ฝ性之道。唐人何延文的《兰亭记》中 就记载有“辩才博学工文,琴棋书画皆得其妙”的说法。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中也 有“感秋声抚琴悲往事”、“寄闲情淑女解琴书”等动人描写。我们发现,无论是信史 正籍,还是外传野史;不论是笔记小说,抑或说唱话本,“琴、棋、书、画”的主题都 是古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雅趣装饰。这样,唐代诗人王维的诗句“独坐幽篁里,弹琴复 长啸”中的咏琴,以及宋人赵师秀“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中的咏棋,宋 陆游“淋漓醉墨,看龙蛇,飞落蛮笺”中的谈书,清诗家袁枚的“春风开一树,山人画 一枝”中的作画等等就不鲜见了。一句话,它们已经无不深深地透进传统人们闲适的人 生作派之中。尤其是魏晋之后,“琴、棋、书、画”更是成为中国朝野人士必备的常识 。“琴、棋、书、画”四者何以并提且经久不衰,常常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修身主题 ,确实是一个颇可把玩的话题。四者之中为何以“琴”为首,我们认为,主要有如下两 点:

第一,“琴”与人类生命的根本关系。这四者都与生命的“游戏”相关,与个体生命 的纵身投入的情感因素相关,与茫然大块的生命体验和超然物外的意向性追求相关。也 就是说,它们都具有某种“遗忘己象,乃能制众物之形象”的 艺术 超验化色彩。

譬如说“棋”,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就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游戏而已,亚圣孟子就很 激赏其“专心致志”之意。南朝梁沈约在《棋品序》中甚至将“棋”引上了形而上的高 妙境界。他说道:

弈之时义大矣哉!体希微之趣,含奇正之情,静则合道,动必适度。若夫入神造极之灵 ,经武纬文之德,故可与和乐等妙,上艺齐工,支公以为手谈,王生谓之坐隐。

可见“手谈”、“坐隐”多么富有文化味道!动中有静,静中寓动,“上有天地之象, 次有帝王之治,中有五霸之权,下有战国之事,览其得失,古今略备。……外若无为, 默而识净泊,自守以道意,隐居放言,远咎悔行,象虞仲,信可喜”。这种将“弈棋” 之小技上升为某种准治国方略难道不正是一种“寓教于乐”的典型?明人张岱在《王异 人传》中曾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深恋娱乐之道的小技中竟然蕴含有“深情”、“真气”在,由此可见古人对“琴、棋 、书、画”的推崇,不无道理。因此,“琴、棋、书、画”四者,因为内寓“穷本极变 ”、“合天地之化”、“有天地方圆之象,有阴阳动静之理,有星辰分布之序,有风雷 变化之机,有春秋生杀之权,有山河表里之势。世道之升降,人事之盛衰,莫不寓是” 等大功能,所以才会由娱乐身心之小技一跃而上升为人生创化的境界阶梯。这样一种体 象而悟道、融妙理于常序的做法很值得我们今天深长思之。当然,“琴” 发展 为一种“ 琴学”,更因为她在 历史 的演进中已经融进了中华主流文化,才因此得到更大程度上的 张扬与意义的叠加。

第二,“琴”之通“道”的核心功能。清人汪绂在《立雪斋琴谱·小引》中曾说:

士无故不彻琴瑟,所以养性怡情。先王之乐,惟淡以和。淡,故欲心平;和,故躁心 释。“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盖以其不足于中和之致也。

“琴”可以致中和,达到一种心平德和、修身正己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作为 中国 传 统 音乐 文化的代表,“琴”还具有其他手段所代替不了的功用,如琴人祝凤喈在《与古 ✪斋琴谱》中曾说:

乐曲以音传神,犹之诗文以字明其意义也。然字义之繁,累之万千,乐音则止此五二而已,该乎人事万物,而无所不备。其为音也,出于天籁,生于人心。 凡人之情,和平、爱慕、悲怨、忧愤,悉触于心,发于声,而即此五二之音也。因音以 成乐,因乐以感情,凡如政事之兴废,人身之祸福,雷风之震飒,云雨之施行,山水之 巍❥峨洋溢,草木之幽芳荣谢,以及鸟兽昆虫之飞鸣翔舞,一切情状,皆可宣之于乐,以 传其神而会其意者焉。是以听风听水,可作霓裳;鸡唱莺啼,都成曲调。琴具十二音律 之全,三准备清浊之应,抑扬高下,尤足传其事物之微妙。故奏其曲,更能感人心而动 物情也。

关于“琴”的美学意义,历史上有多种看法,主要有两种代表性意见:其一,是《白 虎通》所谓:“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其二,是明人李贽《焚书· 琴赋》中所谓:“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

笔者认为,琴者,情也。传情以达志,借情以言性。“琴”不仅可以观风教,也足以 正人伦,调心志,谐伦理,平阴阳,诸般个体生命的感念都可借琴来抒发,所以“琴” 也就成为人生艺术化的一种必须。大众如此,知识分子也一样,因为“琴、棋、书、画 ”的行为实施对他们的主体价值标准将会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从而证明这样一个命题 :审美与生活的同一。

人们常说,生活要有诗意,就是要把某种“诗意”的人文精神移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 中去。提倡艺术与生活的统一绝不意味着泯灭或消解二者之间的界限,恰恰是要从艺术 的审美活动那超现实、超利害、超越官能欲望的精神意绪中汲取意义。这样一种精神活 动源于人类感性实践的生命活动,展示出一种高级的人生境界,一种高于物质利欲生活 的情感世界。

“人生意义”往往是一个太大的命题,人,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生命个体,或许终生都 难以索解到生命存在的价值意义,但并不妨碍人们于日常生活中去享受和领略高雅的人 生。人们需要于生活的俗常中来体验一种富有底蕴的文化境界,于个体的感性生命空间 中追求一种“天下大同”的理想境界。从本质上说,文化就是审美化人生的存在。只有 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体验生命、感受生活、把握过程。这绝不是什么消极的人生态度 ,而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观,是一种乐观进取、认真把握和感受现时的乐观精神,一 种接续了远古珍视生命的优秀文化精神传统。也只有这样,我们每一个体验到的瞬间才 可能化成生命情感的意义永恒。如此,我们就大略领会到一个看似玄妙实际上再简单不 过的 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为何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原因正在于你我之间的生活艺术 化处理上。正是由于人们不甘于轻易地抛掷生命,才将自己的有限生命形式打上了更多 的情感意味。这种人生的游戏是健康的,是体现了个体生命圆融的一种审美化手段,它 有着 现代 人类学的丰富内涵,正像德国诗人席勒所说的那样,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 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游戏”,这一人类日 常生活的 内容 就这样包容了艺术和审美的意义,于是,就从一个日常词汇转换成为一个 具有 哲学 意义的形而上行为。

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总体上是一种审美文化,而在这一审美文化的系统中,艺术 居于其中心,而在艺术中,以音乐为本体所形成的“乐舞精神”又贯通于整个中华艺术 各种不同的类型之中。既然如此,中华琴文化就于无形中塑型着中华文化传统及其中的 人格特征,它整和了“器物论”、“功能论”、“表演论”、“观赏论”与“审美论” 的文化特色;表现了以“和”为体,以“韵”为用,以“境”开“心”的哲学理念;强 调了以人为本、以器为用、以物度心的圆融意识;包纳了由 自娱而娱他的“乐教”精神;顺利完成了于“他律”的进化步履 中实现“自律”这一中华艺术精神之转换策略。

时至今日,了解古琴、能欣赏古琴艺术的可谓少之又少。基于以上文化意义的 分析 , 我们永远都不能把古琴仅仅当作一件博物馆的藏品。因为,琴文化参与塑型的中华文化 传统及人格特征一直在我们身上发挥作用,艺术载体变了,其精神内核却古今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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