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和你相遇
一个人,一辈子,会有无数的擦肩而过。但称得上邂逅的,却不可知,亦不可期。或离奇或平淡,千变万化。这个瞬间的化学过程,在某种意义上更接近于爱情的本质,忠实于感觉,而与结果无关。
野有蔓草,零露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邂逅”一词最早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
蔓草纵横,白露未。美女迎风而立,裙裾飞扬,风流婉转。主人公不期而遇,以最美好的自己遇见一个美好的人,然后一往无前地美好下去。朝代更迭,世事变迁,“邂逅”的本意却从未改变。
“我是在花店门口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空气块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白色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可能装着她的全部秘密。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与“野有蔓草”的情景相比,村上春树对邂逅的定义无非☢是转换了一个背景。上天安排了个机会,向那个人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眼带来的感受微妙无比,或惊涛骇浪,或静水深流。“从看见她的身姿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一般干得沙沙作响。”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电光火石之间,突然空气凝固,心旌荡漾。借用《金瓶梅》中李瓶儿对西门庆说的话―――“你是医奴心病的药根子。”
一百个人的邂逅,就有一百种形式,一百种感受。邂逅的美妙与神奇也正在于此。它不拘一格,五味杂陈,没有规律,不分场所,跨越阶层,充满变数。引车卖浆者与才子佳人各有因缘。即使落魄记者和安妮公主也可以有共同的“罗马假日”。
林黛玉与贾宝玉初见,黛玉说:“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的,何等眼熟。”宝玉说:“这妹妹我曾见过的。”黛玉方说出名字,宝玉便拟字“颦颦”,冥冥之中仿佛自有定数,邂逅得如此完美,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几千年的缘分便降临到他们身上。
智康和嘉仪―――۵两个事业不顺的青年男女,13年后再度重逢。他们希望重新把握爱情,把未来牢牢握在手中。然而,还没有来得及知道对方名字,他们就被追讨电话号码的房东驱散。而他们之间唯一的纽带―――电话号码,又被大雨淋湿而模糊,在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中,都市男女的邂逅成为对爱的考验与修炼。
“人生总有许多巧合,两条平行线也可能会有交会的一天”,但“人生总有许多的意外,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于是他们陷入了邂逅的迷魂阵: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擦肩而过,但却始终无法重逢。他们的每次邂逅都如此完美,都足够回味一辈子,然而这种邂逅的奇特之处在于,它仿佛是永无止境的,结局则永远指向分离。直到老天出马,亲自导演了一次地震,把他们中间的那道墙彻底摧毁。
于是,对于有情男女,世间最痛苦的事情并非不相爱,而是彼此相爱却无法相逢。那个“百分之百”的人也许就在左右,“在旋转门面对面那一刹,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的另一端道出的‘打错了’”,可是人海茫茫,咫尺天涯。
在这一个交往手段极端多样化的年代,社交网络无孔不入,但“邂逅”仍旧是一个宿命性的难题。是否要迁就、放弃、怀疑?还是保持着每天的步伐,一直向左或者一直向右,坚信若要遇见,总会遇见?那个“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一般干得沙沙作响”的时刻还会到来吗?
男女间的爱恋是可以在瞬间产生感知的,ณ“邂逅”则将每个人对生命的渴求串联起来。席慕容在《印记》中说:“不要因为也许会改变,就不肯说那句美丽的誓言,不要因为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ร心的相遇。”亦如波兰ฆ女诗人辛波斯卡的《一见钟情》:“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在这个意义上,“邂逅”更像信仰,是“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它最终与结果无关,与责任无关。这只是一个开始,没有柴米油盐的洗礼,才可变化万端,风情万种。
一念起,万水千山。只是现实太硬,各人自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