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摘 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对于我国而言土地问题至关重要,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又是土地问题的核心。只有了解了一个制度的设立、变革、流转、消灭等各个环节,才能深入理解这个制度,以达到法律服务社会的目的。
本文简单介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中介机构;适度规模经营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及必要性
法律规定,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以下分别一一介绍这五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物权属性的应有之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法律对它的自由支配有一定的限制,诸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承包期内等等,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土地的规模经营,从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以只要流转双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流转就是受国家支持和鼓励的。
2.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制约因素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开始自己掌握土地的承包权,随之便出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近些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已经成为常见的现象。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从法律上认可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通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和速度不断地扩大和加速,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制约因素。
第一,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从整体上来说不够活跃,缺乏健全和成熟的法律和机制✉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部分局限于本村内的亲戚、朋友,也就是说,是建立在农村“熟人社会”这样人与人之间彼此信任的基础上,这大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的扩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发展。
第二,我国农村的农地经营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并不愿意流转自己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政府虽然也鼓励农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我国农村现在还基本上是各个农户自己经营自己的农地,这与美国、德国的农场规模经营大大不同。
第三,正是我国✫农地的小规模经营,大大阻碍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投资的引进。在我国农村,农地一般是农户自己经营,我国科技飞速发展并没有适用到农村土地上去,很多地方的农民现在还过着靠天吃饭的日子。在陕西一些边远山区,还存在这一批“麦客”,而所谓“麦客”就是专业的手工割麦人。我国农村农业发展现状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在科技水平上可以说是相差甚远。
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所以呈现出现在的状况,与我国当前的经济、文化、社会、法律都息息相关,但以下仅就法律和社会的角度来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
一、从法律角度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土地确权颁证
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管是从实践上,还是法律、政策上,对于土地确权颁证都是一片空白。直到2004年,政府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它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限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虽然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大多数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确权颁证都没有落到实处,多数农民对于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意识都十分淡薄,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了解更是无从谈起。登记过的农户通过对权属证书的了解,权利意识自然会有所增强,出于对权属证书的信任,也会更加愿意长期承包土地和参加到土地流转的市场中去。由此可见,土地确权的登记颁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重大。
二、从社会角度剖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局限性
(一)土地流转机构的缺乏
农地流转中介组织是连接农地流转双方的桥梁与纽带,它不仅可以降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而且可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围,从而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功的可能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较低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十分低廉,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农村土地经营效益低下并且极不稳定,无法预计土地收益或者即使预见到收益也极低;并且,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数发生在本村的亲戚、朋友之间,或者是通过熟人介绍,正是这样的“熟人社会”导致土地流转的价格不好抬高,甚至是无偿使用,这并不符合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现状,同时,也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良性发展。
(三)其他制约因素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并不活跃,原因还有很多,比如农民长期在外打工,但仍做着回家养老的打算,所以即使抛荒也不愿意转让土地或者仅仅选择短期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部流转的交易成本过高也是土地流转市场不活跃的因素之一。
3.健全和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首先,要全面、深化地落实党中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第一,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设立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建立健全ϟ土地流转市场。这样做的好处是降低了交易的成本,简化了交易过程。前文提到我国现如今土地流转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这样的“熟人社会”,这样虽方便但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不好意思讨价还价,流转价格较低等等,而有了专门的土地流转信息交流平台,能够迅速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这样土地流转市场才能更加活跃。第二,“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这不仅有利于实现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增强农业市场的竞争力,也有利于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农业早日实现。第三,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只有将农户对于承包地的相关权利、土地承包期限等内容落实到权属ล证书上,才能使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心里更有底,促使交易的达成,使土地流转不再仅仅局限于“熟人社会”,促进更广范围的土地流转交易,活跃土地流转市场。
其次,加强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纠纷解决机制。政府作为市场交易的“守夜人”,理所应当维护市场的交易秩序,解决市场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虽然有许多问题,诸如土地确权颁证并没有落到实处、土地流转价格偏低、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但是我国党中央和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土地问题,不断出台政策、措施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加之农民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会越来越规范化。同时,法律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运行的,我国的土地流转一定要符合我国农村的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决定为蓝本,把政策落到实处,争取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