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由观念的四个区分
一、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首先是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的区分。这是一个有益的区分,但常常被错误地理解。笔者指的是邦雅曼?贡斯当做出的那个著名区分,即现代人的自由是只受法律制约、而不因某个人或若干个人的专断意志受到某种方式的逮捕、拘禁、处死或虐待的权利,它是每个人表达意见、选择并从事某一职业、支配甚至滥用财产的权利,是不必经过许可、不必说明动机或理由而迁徙的权利。它是每个人与其他个人结社的权利,最后,它是每个人通过选举全部或部分官员,或通过当权者或多或少不得不留意的代议制、申诉、要求等方式,对政府的行政施加某些影响的权利。与此相对,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诸如在广场协商战争与和平问题,与外国政府缔结联盟,投票表决法律并作出判决,审査执政官的财务、法案及管理,宣召执政官出席人民的集会,Xif他们进行批评、谴责或豁免。然而,他们亦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
二、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
接下来讨论伯林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分。这是第二个、也是最经典但同时也最有害的一个区分。伯林认为,在自由的两百多种含义中最核心的有两种,即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前者是免于的自由,后者是去做的自由。具体而言,消极自由强调的是免于束缚和强制,这里的强制并不是一个涵盖所有形式的不能的词,而只意味着在我可以以别的方式行事的领域,存在着别人的故意干涉。因此,伯林举例说,一个人不能跳离地面十码以上,或者因为失明而无法阅读,或者说无法理解黑格尔的晦涩的篇章不是缺少自由。同样,如果一个人患了贫穷之病,即因贫穷而无力购买面包、支付环球旅行或请求法律援助的费用,也不能说是缺乏自由。对于后面的例子,伯林又加解释道:埃及农夫对衣物或医疗的需要的确超过个人自ฑ由,但是他今天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自由,以及他明天有可能需要的更多程度的自由,并不是某种特别属于他的自由,而是与教授、艺术家和百万富翁相同的那种自由。为了防止太明显的不平等或到处扩展的不幸,我准备牺牲我的一些甚至全部自由:我有可能非常情愿地、自由地这样做;但是我失去的毕竟是自由,牺牲并不会增加被牺牲的东西,即自由,不管这种牺牲有多大的道德需要或补偿。自由之所失也许会为公正、幸福或和平之所得所补偿,但是失去的仍旧失去了;说虽然我的自由主义的个人自由有可能失去,但某种其他的自由有可能增加,这是混淆了价值。
三、个人主义的自由和共同体主义的自由
这是韦尔默做出的一个非常具有启发性的区分,它和自由的观念主要应当通过个人的观点还是集体的观点加以发展的问题有关。也就是说,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认为自由主要应当通过个人加以发展,而共同体主义的自▼由观则认为自由主要应当通过集体加以发展。一方面,他承认二者与其说是完全对立的毋宁说是相互补充的,但另一方面他又坚持说两者在基本的ツ潜在取向上存在着相当明显的分裂,它们不仅在人类学基础和理性观念方面,而且从认识论和政治上来讲都是相当不同的。不过,因为个人主义者和共同体主义者都承认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里个人自由的建制化,所以二者之间的争论就变成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对在现代世界中实现自由所起作用的争论。韦尔默的论述从黑格尔试图沟通个人主义的和共同体主义的自由的努力开始。韦尔默认为,黑格尔政治哲学中深刻的地方在于它令人信服地论证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即黑格尔自己所谓的市民社会是消极自由已经被建制化的社会,是一个人的自然权利普遍实现的社会,但这个社会又是存在普遍的社会对抗的社会。作为这样的社会,它不仅是对特定的伦理生活形式比如前现代的伦理生活形式的否定,而且还是对伦理生活形式本身的否定。因此,它必须被扬弃在国家中,而国家则是与对共同善、公民德性、共同的行动、公共的争辩和政治对经济的控制的关心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黑格尔论证了具有普遍主义内涵的消极自由的这一维度是任何可行的现代政治自由观念的一个本质的方面;但是解放了的个人只有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公民,作为国家的公民才能在充分的理性自由的意义上成为自由的。但与此同时,韦尔默则通过援引马克思、特别是托克维尔来批评黑格尔对民主观念的原则性反对:没有理由断言普遍主义的自然权利原则不能转化成共同体主义的政治自由观;托克维尔实际上表明的就是现代世界的自由只有作为伦理生活的民主形式才是可以想象的。但问题是: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存在着缺少民主观念的盲点;马克思的民主观念则是一种超政治的解释,因此是一种高尚的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在其中无论消极自由、政治制度还是功能的和系统的分工都是没有地位的,所以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不是解决了黑格尔最终没有解决的自由在现代世界的建制化问题,而是简单地驱逐了这个问题;而托克维尔所分析的美国式民主也不是可供欧洲国家简单地模仿的模型。而且,在托克维尔的著作发表一个半世纪以后,有充分的理由不去把美国的民主理想化:美国民主的历史也是在政治、社会和经济上排斥少数人的历史,而且它也是帝国主义的剥削和干涉的历史。怎么办?韦尔默转向了现代政治哲学的最新发展。
四、自由的形而上学含义与政治哲学含义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不管是古代人的自由还是现代人的自由的完整概念是一个包含了行动者、约束性条件和行动的三位一体关系,即某一行动主体免于束缚或强制去做某事。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具体而微地理解这个三位一体关系。而正是在这一要求中蕴含着一个极其重要但常常被忽略或被错误理解的区分,这就是自由的形而上学含义与政治哲学含义的区分。这一区分的主要含义是说,虽然单纯的形而上学的自由概念无力理解人对自由的现实追求,因为自由的实现必然要求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相应的政治保障,但是政治哲学的自由概念必然奠基于某种形而上学理念,特别是关于行动者的某种形而上学解释。由此来看,这项区分与前三项区分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这一区分是内在的,是对一个完整的自由概念的分层次的理解,而前三项区分则是外在的,是对这一完整概念的割裂或对其内在逻辑关联的误解,因为它们几乎都是对这一内在的三位一体关系的某个方面的强调,而与此同时,则是对其他方面的批评甚至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