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思考
公共服务一般指为大众服务的、基本的、非营利性的服务,从消费的主体和性质看,可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为满足公民生活、生存与发展直接需求的公共服务,第二类是满足公民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安定稳定等间接需求的公共服务,这种需求往往通过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一些行政管理职能活动来体现。只有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范畴,才能界定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介入公共服务供给的基本市场范围和空间,才能为细化制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合理的制度规定奠定基础。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目录中更多体现的是政府消费的服务,从2012年政府采购的数据看,服务类较上年同期增长36.6%,其中公民消费服务仅6%~8%,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公民消费服务的政府购买比重。
一、创新公共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投入方式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方式,结合政府购买岗位的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系统分析、积极实践,在循序渐进、分类实施、分步推进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作用,市场能办的放给市场,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按照“政府承担、合同管理、评估考核”的契约方式,探索出适合不同领域、不同地域、不同机构和具有推广意义的购买方式,切实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模式,丰富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推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建立。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根据政府实际财力和社会问题的轻重缓急、社会需求的紧迫程度,严格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边界,认真研究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内容和优先次序,确保将有限财力投入到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关心、最现实的公共服务领域,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要抓紧清查统计现有公共服务支出规模,分析支出结构,根据公共服务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费用水平核定不同类别社会工作服务支出标准,加强相关支出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调整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和经费安排提供有力的依据。要随着公共服务承担主体的变更和公共服务提供的规模、数量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部门预算资金额度和变更国库集中支付对象,有保有压,有效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要完善公共预算编制科☢目设置,在支出功能科目中新设“政府购买服务”科目,归并集中以往分散在不同科目中的各种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并根据社会工作服务类别下设不同的二级科目,以便准确核算、科学分析、统一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金。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
在保障政府购买经费的同时要严格设置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门槛。要科学论证,适时修订《政府采购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及时制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特点的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建设统一的公共服务采购平台。丰富和创新适合公共服务特点的政府购买方式,在明确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积极稳妥、有序扩大公民消费服务类项目。在完善现有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报采项目审核、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支付采购资金的政府采购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分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制定每个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条件和具体服务标准。积极探索,努力破解服务招标文件难规范、服务验收难落实等技术难题,丰富和创新公共服务采购方式,制定更符合服务采购的合同范本,研究公共服务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四、建立目标明确、体系科学、结果真❤实的政府购买服务考核机制
探索制定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追究的政府购买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并将考评结果设定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条件;建立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在服务质量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同时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建立政府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第三方评议“三位一体”的考核方式;注重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统一考评与分类考©评相结合,建立科学化、多元化、全方位的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综合考评机制。
五、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及具体购买服务部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避免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的交叉重叠或职能缺失,切实加强政府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效能,保证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对单位实行公共服务绩效目标管理,对个人实行设岗定责,完善绩效评估,切实做到奖惩分明。建全问责机制,在平(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和监督检查中,当发现问责事项后,严格实施问责,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安排确定问责对象,并做到问人与问制同时进行。
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不仅是判断社会成熟度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福建社会组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相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而言,福建社会组织发展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要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在加快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避免对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过多干预,集中财力着重扶持社会组织公共平台、培训、孵化等具有公共性的项目建设,侧重于营造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