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刍议

时间:2024-11-11 00:22:18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更加重视。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改革我国体育ฃ公共服务制度的重要措施,是解决群众体育工作矛盾的内在需要。笔者通过对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分析了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必要性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和措施,促使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不断完善。

关键词: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购买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改革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制度的重要措施,是解决群众体育工作矛盾的内在需要。随着经常参与体育健身的人数快速增长,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仅依靠单一的市场供给难以充分满足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部分体育项目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政府亟需整合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提高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一、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这是我国第一次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到国家改革的层面,将其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

(一)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转变体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属于公共体育的服务,如体育设施供给、体育指导服务、体育信息服务等,从机构设置、资金筹集到具体工作的实施,全部由政府承担,政府无所不包的管理模式排除了专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导致这一时期公共体育服务停滞不前。而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采购公共体育服务,将政府不具有生产优势的公共体育服务向社会组织采购,不仅实现了政府供给公共体育服务的基本职责,而且将政府从公共体育服务的微观生产领域解脱出来,逐步实现政府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实现体育作为公益性事业存在的合法性,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

(二)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一元化供给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体育服务的蓬勃发展。在如何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好体育的功能和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差距。体育事业发展的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体育管理政府主办的单一模式仍然比较突出,粗放型、经验型的管理仍然占主导地位;体育事业的发展还没有能够完全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不够,发展的路径不宽。但随着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全民健身队伍,不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与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强烈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

二、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问题与现状进行分析,进而设计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未来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体育行政部门推进购买公共服务、转变管理理念的动力不足。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如果政府的职能ฐ不转,管理社会 ☺的理念和模式不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很难推进。作为公共体育服务的主管部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时,理念上应由原来的“指挥员”、“管理员”和“保育员”,转变为“司号员”、“监督员”和“指导员”,模式上应由原来的“摇旗式”,转变为“放风筝式”,这样才可能做到“微观”放开,宏观控住,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再来,才能按要求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和市场活力。但实际工作中,体育行政部门将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己有利的事情不愿交出去,仍不习惯让群众说了算,使购买服务流于形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甚至作为“应急之策”,“拾遗补漏”之举,动力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推进工作的不平衡,体育行政部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仍处于缓慢发展状态。

(二)政府购买服务缺乏系统制度支持,运行机制尚不完善。从公开报道看,近年来,部分地区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面自觉或不自觉中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提升到一定高度,未形成完善体系,操作也不够规范,有的地方政府仅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在资金来源、奖励标准、考核验收等方面没有形成固化制度和系统机制ツ。一方面,购买服务的范围不明确。

(三)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有待强化。政府作为出资者,既要对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也要对完成的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目前,实践中缺乏一个专门机构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科学系统的监管与评估。由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非量化性、❅绩效滞后等特点,虽然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涵盖了一些主要的、基本的方面,如合同对双方权责的规定,但往往表述不够明确,缺少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三、对做好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意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新机制和新方法,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对满足人们多元化的体育需求,整合、优化体育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和缓解政府公共财政压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已被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特别是体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体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研究,在认真学习《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基础上,加大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政策的学习宣传,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推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法律法规建设。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促进购买服务规范化、常态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首先是法律法规的建设,通过法律法规调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各方主体的关系,尤其是明确政府在建设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各级政府应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突出公益性、普惠性,重点购买一批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购买什么、如何购买”的问题,尽快界定购买范围,明确购买目录。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科学评估与监督体系,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加快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基于绩效评估效果的约束激励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确保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对绩效评价优秀、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好的社会组织给予信用加分,对不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具有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除了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置外,还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单位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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