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连锁快餐业的经营模式

时间:2024-12-27 02:27:5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在连✘锁快餐业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中,经营模式首先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选择经营管理形式,原因是不同的形式产生不同的税收待遇,有时还相差非常大,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餐饮企业成本高涨的情况下,更应该谨慎选择有利的经营模式,以利于获得税收收益。

一、子公司模式

目前,我国的快餐连锁企业,各门店规模不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单个门店平均人数为51人,平均年收入为75.5万元,大部分都符合小微型企业标准。连锁快餐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将已过开业期、持续稳定盈利门店设立为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充分利用国家对小微型企业的优惠ฒ政策;对于一些亏损门店,特别是新成立的门店,因为存在门店装修和开办费,容易形成亏损,可以设立为分公司,以抵消总公司所产生的盈利。

利用纳税临界点节税的关键是必须要遵守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不应过分地强调某一环节收益的增加如提高产品价格,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所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

三、巧用临界点消费税税率变化来确定产品价格

消费税税负一致,产品低价策略更促销售。其实纳税人应该明自低价销售具有更大的竞争力。众所周知在消费税税目中,对于实行从量全额累进计税的税目,只要价格的增长幅度超过定额消费税的增长幅度,价格的提高,就会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

目前,我国消费税税目中,实行从量全额累进计税的只有啤酒税目,财税[2001]84号规定,每吨啤酒在出厂价格不超过3000元时,定额税为220元,超过3000元时,定额税为250元,因此,在不考虑其他税金的情况下,每吨啤酒的临界点计税价格应为3030元,否则,价格的提高将会增加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因此,企业要巧用临界点税率变化来确定产品价。

二、业务分立模式

连锁餐饮业为保证食品质量,打造放心厨房,往往会延伸其发展产业链,开展种植、饲养为主的原材料基地建设。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涉及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幅度也比较大,应充分利用优惠政策,获取较高税收利益。

三、销售变加工模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原材料成本占收入比为45 %,原材料及加工配送环节必将是连锁企业重要环节和最核心内容,是影响企业利润的重大因素。

1、销售配送模式。目前,连锁快餐业大多采用中央厨房模式,将原材料按菜单分别加工制作成成品或半成品,配送到各连锁经营店进行二次加热和重新组合后销售给顾客,通过管理优化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因此也是非常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环节。

由于批发农产品免税,所以企业从批发市场采购原材料不能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只能抵扣向农业生产者直接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

由于餐饮配送属于增值税范畴,而门店餐饮则是营业税,这部分增值税将不能继续抵扣,税负不能转嫁消费者,由企业自己最❅终实际承担。

2、加工模式。将配送销售改为加工模式,将各门店所需原材 ϡ料由中央厨房统一代理采购,发票开给门店并由门店付款,各门店委托中央厨房进行加工,并支付加工费,Z公司就只需要对加工费部分缴纳增值税。

由于原材料由门店采购,中央厨房不能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门店由于是缴纳营业税,也不能获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将销售模式改为加工模式,避免了因为购进农产品不能抵扣进项税或进项税抵扣率低,而配送销售适用高税率所造成的税负上升,因此比销售模式节约税款414万元,纳税额仅为销售模式的27 %,节省了税费,减轻了企业负担。

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在确定经营模式前充分做好调研工作,熟悉不同经营模式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异同,特别是有关减免税政策,模拟做好综合税负计算分析,以选择税负最优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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