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1)

时间:2024-11-10 12:13:07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会计信息是一企业的经营成果、财会状况、现金流量的综合反映,体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其真实性关系企业内部股东、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运行秩序。会计信息失真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根据某地人民银行的调查,会计信息失真占企业总数的70%.会计信息失真就是会计核算依据不真实,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国家税收损失,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是搞好当前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法律责任是违法者违法付出的代价。

科学合理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对于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½息质量起到保障性的作用。会计信息失真的科学合理认定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的主体界定明确;二是虚假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认定合理;三是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认定准确。

一、公司和管理层法律责任的认定 公司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公司管理班子违背股东意志,为经营者自身利益,夸大经营业绩,把实际上的企业亏损说成企业盈利,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经营班子滥用公司的代理权,使公司遭受处罚。

公司承担违法责任的条件是公司名义上是违法行为的受益人,实际上公司会计信息失真,是经营班子背着公司股东干的,公司股东也是受害者,公司股东没有从虚假财务信息中得到任何好处,受益者只是管理层。 股东作为一个利益团体,有权向管理层追索赔偿,这需要建立股东集团诉颂制度,我国目前还缺乏这种制度。

按照民商法规定: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侵害股东利益而被起诉时,其行为责任也应由公司承担。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后,再依法向管理层的责任人行使追索权,这样做环节过多,操作性不强。

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的基本关系是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层制造虚假财务报告违反了委托—代理责任,损害了公司股东利益,侵犯了股东所有权。所以,法院在追究公司民事责任的同时,应该追究公司管理层的赔偿责任,以示惩罚性,增强威慑力。

二、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法律责任的认定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在市场信息和公司经营权利上存在差异性和不对等性,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行不规范,公司实际上受大股东控制,大股东常常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不像具有完善股权结构的公司那样由多数股东意志即代表公司法人意志。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和某种需要,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损害公司利益和小股东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合理、对等原则,通过追究公司民事责任的途径,达到大股东补偿中、小股东损失的目的。 对于企业内部的小股东,一般只有在股东大会上才有发表意见、行使权力的机会,对于日常的经营管理是无法行使权力的,基本上是大股东、特别是兼任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大股东说了算。

他们根本不会把出于某种需要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事,告诉小股东。所以,小股东在行使权力相对于大股东来说,是属于“弱势群体”,制造虚假财务报告的受益人是大股东和经理班子,小股东既然不是受益人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通过追究公司大股东和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达到大股东“补偿”中小股东损失☿的目的,以保护“弱势群体”。

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近几年来,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受金钱的诱惑,迎合公司股东的某种需要,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这同注册会计师不规范的职业行为有关,也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控制不严有关,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责任。若只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削弱了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制约,弱化了注册会计事的个人责任,使注册会计师不必为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之外经济损失担心。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事务所,注册资本较少,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不足补偿พ受害公司的经济损失,也起不到对注册会计师的惩罚作用。 若只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则放松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不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

根据近几年来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造假的严重问题,应当由会计ฆ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共同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民事责任。⌘这样,既有利对注册会计师的行为规范,又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控制,真正起到对企业财务造假行为的审查、纠正作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经济分析的影响

浅议上市公司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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