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比喻公开干坏事

时间:2024-12-26 11:37:23 来源:作文网 作者:管理员

2009年9月4日浙江在线发布一条消息,说:“南湖街道安监站有关人♡员表示,在店铺内烧菜煮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煤气灶这样的明火……万一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标题是“小店铺里设厨房 ‘明火执仗’隐患大”。

“明火执仗”的意思是点着火把,拿着兵器,指公开抢劫,也比喻公开地、毫无隐讳地干坏事。语见元・无名氏《玎玎盆儿鬼》二折:“我在这儿瓦窑居住,做些本分生涯,何曾明火执仗,无非赤手求财。”例如明・施耐庵《水浒传》一○四回:“今日见他每明火执仗,又不知他每备细,都闭着门,那里有一个敢来拦当。”清・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二▲十九回:“有一夜,无端被强盗明火执仗的抢了进来,一个个都是涂了面的,抢了好几千银子的东西。”秦牧《北京漫笔・逛东陵》:“那时,军阀的校尉士兵们……遇到障碍的地方,就发炮轰击,然后明火执仗,带着利斧武器,缒绳而入。”

这条▼成语中的“明”是点燃的意思。如汉・王符《潜夫论・遏利》:“知脂腊之可明灯也。”“火”,指火把。如唐・温庭筠《台城晓朝曲》:“司马门前火千炬,阑干星斗天将曙。”“明火”就是ง点燃火把。浙江在线的编辑竟然把它理解为有火焰的火(区别于“暗火”),从而把“明火执仗”理解为使用煤气灶之类的明火,实在荒唐可笑。

幸而这样的误用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忽略了这条成语的感情色彩。“明火执仗”本指公开抢劫,是同小偷小摸相对而言的。明・沈采《千金记・起盗》说得好:“明火执仗就为强盗,我和你挖孔弄就为小偷。”只有明目张胆地干坏事,才能说“明火执仗”。把公开地、直截了当地做某事,不管好事坏事,一律说成“明火执仗”,显然是错误的。例如:

3.我喜好鲁迅明火执仗的批判、辛辣刻薄的讽刺风格。鲁迅对林语堂散文就有过严厉的批评:“不论谈老庄,谈明人作品,此ศ公诚太浅陋也。”(《南方日报》,2007年6月17日)

此例中,“明火执仗地沉溺于尘世最深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看来已经属于滥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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