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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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伤基础知识》
工伤处理基础知识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明确其适用范围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不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 为保障公司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便于劳务客服专员操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伤概述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传统意义的工伤是指生产、工作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对劳动者保护的加强,工伤的范围逐步扩大,例如把上下班机动车事故、参加抢险救灾救人发生的事故列为工伤。工伤赔偿采取的是无过错赔偿,即除故意行为外,其余都要按照工伤理赔。
例如,职工因违章操作造成自身受伤,只要其不是蓄意受伤,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但这并不表示工伤职工可以不承担因其违章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完全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其实行适当的奖惩措施。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社保受理后60天内得到工伤认定结论。
5、得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伤情治疗终结,将费用资料向社保报销治疗费用。
6、工伤人员在医疗终结后或医疗期满后的60个工作日内凡符合评残条件的,由公司办公室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书面申请。
7、得到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根据当地规定的标准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再就业补助金,这两金各地规定的标准不一样。
8、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9、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三、工伤的范围
根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指是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
瞒天过海的故事“工作场所”,既包括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还包括工作期间临时休息区域。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本单位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不安全因素”是指单位的设备设施不安全因素及单位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不安全因素。
职工在用人单位安排或组织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学习考察、工作交流及文体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应视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组织职工观光、旅游、休假等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职工利用工作之名吃喝玩乐或者从事涉及领导或个人私利的活动,不能作为工作原因。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如果单位
职工间发生打架、斗殴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4、患职业病
“职业病”按国家《职业病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考试失利作文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厂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其受到的伤害应当是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伤害。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由司法部门首先确认,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书予以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且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职工因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事故伤害的,不在此范畴。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后或者服用、注射国家管制类精神麻醉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经依法登记、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指为了减少或者避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失,职工挺身而出的行为。在此情形下,工伤认定不受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要素限制,但应有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认定或结论意见。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关于篮球的作文,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以上第1、2项情形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3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下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
“犯罪”,须提供法院认定职工构成犯罪的生效裁判文书,且该犯罪行为与伤害具有因果关系。
“违反治安管理”,应是公安机关有关法律文书认定职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且该行为与伤害具有因果关系。
2、醉酒导致伤亡;
“醉酒”,须提供医学证据表明职工醉酒,或者有证据表明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的行为失控表现,并导致事故发生。
3、自残或者自杀;
“自残或者自杀的”应由法院或者公安等相关部门首先确认,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1) 犯罪或违法;(2) 自杀或自残;(3) 斗殴;(4) 酗酒;(5) 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工伤申报需要的材料
工伤认定四步曲:前提为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工伤认定,再次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为工伤待遇。
1、劳务派遣协议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申报工伤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申报工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病历卡
6、发生事故证明材料(如配送人员的送货单)
7、医院诊断报告
8、医药费发票
9、填写受委托书

10、工伤认定申请表
11、申报工伤人员的受伤经过说明书工伤,知识。
注:1、以上1--8都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核对
2、以上9--11材料都要加盖用工单位的公章
五、伤亡事故的结案处理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1、事故处理后,结案、归纳的事故资料有:(1)工伤事故登记表、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2)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 对工伤人员的诊断书等。
2、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轻伤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管理部组织),认真找 出事故原因,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 范措施不放过,对于违反政策法令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 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3、必须拟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包括作业环境和生产工艺条件诸方面,并有实施计划, 以消除危险因素及隐患。
4、在教育措施上,加强安全消防知识教育和安全消防意识教育,对负伤者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在管理措施上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6、整改措施的复查。对于事故发生部门或管理部拟定的整改措施,相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管理 部应组织进行整改情况复查。对于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管理部应提出行政处分意 见,报公司主管领导。
六、工伤工资计发标准
1、工伤休假必须凭指定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计发工伤工资。
2、员工因公负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3、若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而在外从事他业的,发现后以旷工论处。
七、工伤护理
工伤人员在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凭医院证明,可由他人进行护理。生活护理费按生 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 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中凡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部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
第二篇:《6.工伤保险知识试题》
工伤保险知识试题(123题)
1.国务院_______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_________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________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_________。”
4.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________提出赔偿要求。”
5.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_________提出赔偿要求。”
6.我国《工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________参加。”
7.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自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
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_____________待遇。
9.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用人单位)应依工伤,知识。
照《__________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10.国务院于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发[2004]2号”《国务院_________________的决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______,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违章违纪者 B.事故责任者 C.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______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征得从业人员同意的 B.不得以任何
C.可依法以补充协议
3.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______的规定执行。”
A.工伤社会保险 B.法律 C.法规工伤,知识。
4,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诊断患有职
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______的用人单位承担。”
A.有关 B.最后 C.劳动者
5.我国《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_____工作。”
A.社会保险 B.职工思想 C.工会
6.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定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_____承担举证责任。
A.工伤职工本人 B.32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C.用人单位
7.______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A.职工个人 B.用人单位 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8.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______承担。
A.职工本人 B.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C.承包人
9,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______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名师A.不承担 B.部分承担 C.承担
1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______执行。
A.《安全生产法》 B.《劳动法》 C.《工伤认定办法》
1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______种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A.4 B.3 C.2
1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______种情形视同工伤。
A.4 B.3 C.5
13._____于2002年9月18日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国务院 B.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C.中华全国总工会
14.招用不满______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为使用童工。
A.14 B.16 C.18
15.工伤保险基金在______实行全市统筹。
A.省会城市 B.县级市 C.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中画“√”,不正确的画“×”,每题2分,共计20分)
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 )
2.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 )
3.任何企业和行业均不得异地参加工伤保险。 ( )
4.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 )
5.职工治疗工伤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
6,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均可按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
7.工伤职工被判刑并正在收监执行的,只要是未判处死刑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
8.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根据其所负有的责任,而考虑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 )
9.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均可申领抚恤金。 ( )
10.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运营。 ( )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计30分)
1.国家为什么要颁布施行《工伤保险条例》?
2.什么是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3.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4.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5.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的行业差别费率由谁制定?
6.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 答案
一、填空题
1.劳动保障 2.依法 3.依法,保险费 4.本单位 5.用人单位 6.工会代表 7.2004 8.工伤医疗 9.工伤保险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选择题
1.C 2.B 3.A 4.B 5.A 6.C 7.B 8.B 9.C 10.
C 11.A 12.B 13.A 14.B 15.C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三篇:《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工伤保险的基本知识
一、工伤及工伤保险
1、 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是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特定疾病。
2、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并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3、实施工伤保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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