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本科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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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人大,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前身是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以下是小学生作文网www. 分享的人大本科生招生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人大本科生招生网一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开学典礼,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著名教育家吴玉章、成仿吾、袁宝华、黄达、李文海先后担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纪宝成教授,党委书记为程天权教授。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中国人民大学广大师生发扬“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人大精神,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使学校成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普及,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亨利福特其中。目前学校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早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继续教育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有23个学院、9个跨院系研究机构,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国际学院及深圳研究院。学校设有学士学位专业6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8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48个(包括自主设置的30个硕士点),博士学位学科点100个(包括自主设置的22个博士点),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4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有成人教育专科专业7个,本科专业10个。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有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一个交叉重点学科,4个二级重点学科;拥有5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和1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列全国高校第一。在连续九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中国人民大学获选22篇,占全国已入选人文社科优秀博士论文总数(157篇)的1/7,在所有高校和科研院所中位居第一。2004年,在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等5个一级学科整体水平排名全国第一,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实验室”获准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截至2007年9月30日,学校有专任教师1700人,其中教授510人,副教授595人。学校拥有13名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有13名教授入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其中,黄达担任委员会顾问,罗国杰、曾宪义担任委员会副主任),人数居全国高校前列;有2人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9人担任副主任委员;15人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称号;先后有388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有25位专家入选中央第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或主要成员,是全国入选人数最多的高校。

  中国人民大学名师辈出,俊彦云集,已故名家大师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艾思奇、何思敬、何干之、何洛、胡华、尚钺、吴景超、李景汉、庞景仁、石峻、缪朗山、李秀林、徐禾、塞风、许孟雄、孟氧、佟柔、戴世光、刘铮、查瑞传、苗力田、吴大琨、萧前、林文益、阎达五、阎金锷、方生、高鸿业、林茂生等为学校的学科发展、学术繁荣和人才培养作出了奠基性、开创性的贡献。老一辈著名学者宋涛、黄达、戴逸、罗国杰、黄顺基、王思治、卫兴华、胡钧、王传纶、周升业、陈共、周诚、严瑞珍、高铭暄、许崇德、孙国华、王作富、刘佩弦、许征帆、庄福龄、何沁、彭明、彦奇、高放、方汉奇、蓝鸿文、甘惜分、萨师煊、李占祥、赵履宽、钟契夫、李文海、吴宝康、邬沧萍、陈先达、夏甄陶、方立天、张立文、钟宇人、郑杭生、吴易风、胡乃武、周新城、赵中孚、曾宪义等成就卓著,耕耘不辍,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学术精湛、锐意创新,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著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其中6人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15人入选“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8人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工程”,10人荣获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6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55人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

  中国人民大学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22329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0368人,硕士研究生6162人,博士研究生3216人,外国留学生1565人;此外,还有“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78人,成人教育学生11864人。总计学生人数为36271人。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从陕北公学至今,学校共培养了20多万名高水平的优秀建设者和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领袖人才,其中既有许多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又有许多声名遐迩的企业家,政绩斐然的党政军高级领导干部,以及卓有建树的新闻、法律、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工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始终注重发挥人文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在不断发展学术、繁荣学术的同时,积极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研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先后有10位教师受邀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做辅导报告或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进行专题讲座,一大批教师为中央领导和中央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咨询。学校先后承担或参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国家清史纂修工程”、“北京2008年奥运会总体影响评估(OGGI)”等特大、重大项目,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0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项目2600余项,获得经费2.4亿元,立项数和经费数是“九五”时期项目经费总数的4倍,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立项数居全国高校第一位。学校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也逐年增加,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我校论文数量2000年居全国高校第三,2001、2002、2交遘003年均居全国第二,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保持全国第一。“十五”期间,学校共举办国际学术会议299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7039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2281篇,分别比“九五”增长90.5%、298.6%和95.5%。

  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先后同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密歇根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牛津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45所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引进、翻译出版了大量适应我国改革开放需要的教科书和学术著作,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主办或承办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授予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约翰•哈桑尼、罗伯特•蒙代尔、阿根廷前总统德拉鲁阿、日本前首相竹下登等9位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称号,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米切尔•斯宾思、约翰•纳什,联合国经济政策特别顾问、著名经济学家贾格迪什•巴格沃蒂,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尼克拉斯•斯特恩,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池田大作、国际奥委会终身名誉主席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等58位知名学者专家为名誉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是我国重要的人文社会科学资料中心、信息中心和图书出版中心。学校图书馆共有藏书383.5万册(包括线装古籍4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5万种,并设有“教育部文科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是我国收集、整理、存储、发布人文社会科学信息资源的权威机构,公开出版发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六大系列、148种学术出版物,编辑的年度报刊资料索引是中国四大文献检索索引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是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和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著作的重要出版基地。

  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北京市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首都劳动奖状”、“北京市教育创新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01-2005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北京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中国人民大学始终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亲手缔造了中国人民大学,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给予了中国人民大学第二次生命,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赋予了中国人民大学“与时俱进”的新品质、新灵魂,并期待中国人民大学“在新世纪创造新的成就,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悉心指导中国人民大学的发展并寄予厚望,为人民大学在新时代的发展指引了航向。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贯彻“人民、人本、人文”,“大师、大楼、大气”,“真情、真想、真干”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行动纲领,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为把学校建成“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人大本科生招生网二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RUC)简称人大,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前身是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3日,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开学典礼,遂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1954年10月5日,经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高等教育部发布了《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国人民大学被确定为全国首批6所重点大学之一 。

  中国人民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 ,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列入“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面旗帜”。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现正朝着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

  艺术学院秉承我校“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民族使命”的传统,吸收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精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目前,艺术学院拥有教师50余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另外聘任了30余名在各个艺术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的知名专家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学院设有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学四个本科专业,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音乐学四个硕士点,目前在校学生近500人。

  人大本科生招生网三

  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专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

  第五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保送生、非通用语种专业学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学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港澳台侨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

  2、起草本校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3、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5、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学校现有普通本科层次各类别学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产生的遗留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本科招生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一般为1-3分,以能使我校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

  第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实考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只有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50分,考生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在分数级差设置范围内如没有达到我校录取线的合格考生,我校将调快乐星期五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大学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体检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音乐表演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政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如果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则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无此项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保送生招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种专业提前招生和国防生招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二十条 我校国防生只招收男生;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前批次录取的非通用语种专业招生,可根据生源情况,男女生分开划线录取。此外,其他类型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武警部队定向招收、培养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国防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经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艺术设计、绘画(油画)和绘画(中国书画)三个专业及方向将按“艺术类(美术)”专业名称公布分省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考生参加测试时报考的具体专业和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非通用语种专业提前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艺术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我校2007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和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港澳台侨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由于各种原因,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负责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教师网络培训心得体会 第二十六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一律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07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另外,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00-800元。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10-62511340,62511156,本科招生网的网址:www.rdzs.com,电子信箱:zsb@ruc.edu.cn。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各招生咨询组联系方式详见本科招生网。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因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适用于省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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