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文档大全 > :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是由小学生作文网为您精心收集,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根据陕西省实际情况专门制定的《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小学生作文网www. 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正文
一至五条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 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 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五条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 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六至十条
第六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按照不同行业差 别费率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跨行业的,按照风险较高的行业确定缴费费率。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时提 出调整用人单位费率的建议,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进行调整。
第七条 工伤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 个人不缴费。
(二)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 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 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辅助器具配置费;
(九)工伤康复费;
(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 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 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
负子蝽第十条 统筹地区应当从当年收取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10%建立风险储备 金,用于本地区重大 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风险储备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十一至十五条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依照《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向进 行工伤保险登记的统筹 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视同工伤认定申请。属于下列情况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由于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的法律 文书等相关证明;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 证明;
(四)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 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职工旧伤复发的,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的鉴 定结论;
(五)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书;
(六)因工作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 决书。
第十二条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 内,一 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按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第十三条 省和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省和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的鉴定;
(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
(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
(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六)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申请人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工伤认 定决定、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诊疗病历等资料。申请人认为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还应当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十六至二十条
第十六条 工伤职工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确认和供养 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的费用,鉴 定结论未改变的由申请人负担, 鉴定结论改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鉴定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价格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工伤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 满,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继续休假证明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的,由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用人 单位未提出确认申请的,视同同意延长。
第十九条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持因工死亡工伤认定决定 并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 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 被供养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三) 民政部门出具的被供养人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四) 工亡职工的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五)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由工伤医疗服务机构 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到工伤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安装、配置。其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工伤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直接结算。
二十一至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 工伤职工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工伤待遇。
第二十二条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第二十三条 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 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 月,十级6个月。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 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十六至三十条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或者关闭的,应当自公青春与梦想演讲稿告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经 办机构参加财产清算,并依法从资产变现收益中优先拨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和已经退休 的工伤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 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1年至3年调整一次,并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而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待遇时,有月工资的,可以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无月工资的,可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二十九条 《条例》实施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其工伤待遇和支付渠道不再变动,但参加当地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尚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上),考试题《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上),考试题(共5篇)《工伤保险条例血字的研究读后感》复习题《工伤保险条例》复习题一、单选题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行业差别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 )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答案:(A)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
关于白吉霞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之待遇的申请书关于白吉霞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之待遇的申请书(共4篇)
农民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农民工伤保险知识问答(共6篇)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试题答案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试题答案一、竞答时间:2015年4月21日-6月30日二、竞答试题:本次竞答共10道单选题。1、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哪种保险?(A)A、工伤保险;B、意外保险2、参加工伤保险谁交钱?(A)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本人不缴
工伤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工伤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共6篇)工伤单位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沂源县用人单位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一、用人单位名称:二、用人单位性质:三、用人单位地址:四、发生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五、发生事故地点:六、事故性质:七、伤(亡)人员情况八、事故经过:××年××月××日××点××分工作时间内,在××公司××车间××地点××工
工伤保险调研报告工伤保险调研报告(共6篇)工伤保险调研报告工伤保险目前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原县社保局针对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当前所面临问题的调研报告)2011-6-4工伤保险是分散企业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减压器, 它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而劳动者因工受伤、伤残或受到职业病伤害情况十分严重
工伤保险试题及答案工伤保险试题及答案(共6篇)工伤保险知识网上竞答试题及答案工伤保险知识网上竞答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唯一全面、正确的答案)1、什么是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条
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共6篇)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工伤保险知识竞赛一、单项选择题。1、《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Ba2003年4月27日b2004年1月1日c2003年10月1日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A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3、受《工伤保险条例》保
工伤保险2015年工作总结工伤保险2015年工作总结(共6篇)工伤保险工作简要总结范文工伤保险工作简要总结范文一、目标任务通过2—3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万人,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二、范围和对象凡我市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或者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
工伤保险调研材料工伤保险调研材料(共6篇)工伤保险调研报告工伤保险目前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五原县社保局针对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当前所面临问题的调研报告)2011-6-4工伤保险是分散企业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减压器, 它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而劳动者因工受伤、伤残或受到职业病伤害情况十分严重
深圳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所得税扣除深圳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所得税扣除(共9篇)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完整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1 -- 2 -- 3 -- 4 -- 5 -企业所得税2014年扣除标准2014版企业所得税各类费用扣除比例及税政依据完整企业所得税各项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标准汇总一、扣除项目及其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
2016年重庆工伤保险7级赔偿标准2016年重庆工伤保险7级赔偿标准(共8篇)2016年重庆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
2016年齐齐哈尔工伤保险条例2016年齐齐哈尔工伤保险条例(共8篇)2016年最新黑龙江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1]》(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地市实行全地市统筹。农垦、森工系统的工伤保险按照地市级统筹层次自行管理。铁路、煤炭、石油系统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吉林,2016调整省直工伤保险标准吉林,2016调整省直工伤保险标准(共9篇)2016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条例全文,吉林10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共7篇)2016年安庆市社保补缴怎么计算多少钱,安庆市社保怎么补办补交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 220 179 13 107:7001 webeps logon logon jsp?inputlb=001使用说明:首次登陆时用户名是您的姓名,密码为18位身份证号码。请您在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第二次
广东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广东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共9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6年核心内容: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制定的《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0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由yjbys编辑为您介绍全文内容。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2016全文(共8篇)2016年最新山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以下是小学生作文
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
【2016年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八类行业)】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_2017年工伤赔偿项目与待遇标准一览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
北中秋节短文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
陕西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由小学生作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